成都市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
财务工作报告
—在成都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
(审议稿) 王建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成都市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市总工会十二大以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工作,请予审议。
一、市总工会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基本情况
十二大以来,市总本级经费收入合计31,028.60万元。其中:拨交经费收入24,409.74万元;事业收入334.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64.33万元;政府补助收入1,664.64 万元;投资收益562.89万元;其他收入1,392.88万元。
十二大以来,市总本级经费支出合计27,282.31万元。其中:职工活动费1,993.14万元,事业支出2,476.27万元,工会业务费2,705.1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872.61万元,其他支出2,2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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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专项资金支出487.40万元,上解经费9,381.16万元,工会行政费5,102.91万元。对下服务经费占总支出的57.70%,本届收支相抵经费结余3,746.30万元,比上届经费结余增加3,196.81万元,滚存经费结余3,315.78万元。
十二大以来,市总本级经费收支预算均经过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省总批准执行。省总经审办、市审计局、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等对市总本级预算执行情况、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了审计、审查。市总对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按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切实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
二、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市工会十二大以来,全市各级工会和广大财务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民主管财、有效用财的工作思路,全面提升了工会财务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水平,开创了工会财务工作新局面。市总工会连续三年被全总授予“财务工作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一)“一改三策”,确保工会经费稳步增长
我市各级工会和财务部门按照全总要求,结合实际、解放思想,积极稳妥地实施了工会经费收缴体制改革,实行了委托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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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代征工会经费、由财政部门统一划拨工会经费和收取建会筹备金三项重大措施(简称“一改三策”)。市总与政府有关部门在 “入轨、足额、全覆盖”上狠下功夫;通过实行工会经费税务代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建立和完善工会筹备金制度等措施,拨交工会经费收入迈上新台阶。工会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为我市工运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是稳步实施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按照全总“一改三策”和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函[2006]187号文件规定以及省总工会与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市总通过召开已实行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区(市)县座谈会,与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在比较鉴别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由税务机关全额代征,上级工会再按比例返还基层工会,由此逐步做实基层工会经费账户的税务代征模式。同时,按照税务代征工作“一入轨、二足额、三覆盖”的目标和川办函[2006]187号文件规定,市总及时会同市地税局拟定下发了《成都市地税部门统一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等文件和实施细则,使税务代征工作于2007年4月在全市平稳启动。按可比口径计算,市总2007年拨交经费收入与2006年相比增长 32.06%;2008年,完成工会经费(筹备金)代征金额3.2亿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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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比2007年增长66%。收入的大幅增长,基层工会经费收入的做实,使工会组织有更多的精力和更强的财力保证工会职能的有效履行和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是积极推动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2003年全总、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总与市财政局等单位多次协商于2006年6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上解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至此,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始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系统上解工会经费。同时,市总积极督促区(市)县工会实行财政统一划拨或国库集中支付工会经费,较大程度地解决了区(市)县工会因地方财政困难,工会经费难以到位的问题。
三是扎实推进工会经费纳入库税银一体化工作。2008年初,市总通过与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有关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研讨制定方案,考察调研,开发一体化工会经费(筹备金)相关软件等方式,顺利地完成了工会经费(筹备金)纳入库税银一体化工作。工会筹备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增强了基层单位组建工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建会工作较为被动的局面得到改变。
四是完善目标考核,健全经费收缴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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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以来,市总深化和完善了财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切实把财务改革的成效与经费回拨补助、财务考核、经常费补助和奖励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了各级工会收好经费的积极性。同时,通过与经审会等联合开展计拨审计等多种形式,推动了基层工会欠解经费补缴入库工作,维护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二)保障重点,彰显工会经费“三服务”的宗旨
市总坚持工会经费“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宗旨,在保证完成上交经费任务的前提下,压缩市总机关行政经费开支比例。工会经费向职工群众倾斜,向基层组织建设、职工维权、劳动竞赛、送温暖等重点工作倾斜,向第三圈层区(市)县工会倾斜,从而较好地发挥了工会经费“保障重点、强化基础、服务职工、推动发展”的作用。去年,面对突如其来的“5.12”汶川大地震,我市各级工会一方面积极拨付资金用于抗震救灾,一方面按照政府、财政、审计和上级工会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明确救灾资金的拨付区域、发放范围、受益对象、分配原则,物资资金定期向社会各界公示,使救灾资金的划拨既及时正确,又规范透明。据不完全统计,成都各级工会向全国各地工会组织及广大职工共募集救灾资金 2,297.54万元,主要用于灾后救济慰问、板房建设、金秋助学及重建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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