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游乐设施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批准手续(手签字)齐全的批准执行通知;
d. 其他类型的整改问题应该以执行纠正预防措施程序的方式提供见证材料。
6.2.3采取资料确认整改的,评审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整改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审查判定是否合格并将结果按照规定格式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6.2.4 申请单位逾期(六个月)未完成整改工作、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按“不具备条件”处理。
6.2.5整改确认方式为“现场确认”的,评审机构在收到“整改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派员进行现场确认。并在确认后按规定时间出具评审报告。
6.2.6 评审结论意见为“不具备条件”,被终止评审的情况,或自第一次评审后6个月未完成整改的,在申请单位重新具备条件情况下,需再次向受理机关提出有关许可申请并经受理后,可重新向评审机构提出评审申请。
6.2.7 评审结论意见为“具备条件”(包括复审合格)的,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评审工作后出具评审报告,并在15个工作日内汇总有关资料报送受理机构。对于评审或复审结论意见为“不具备条件”的,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评审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受理机构。 7其他
7.1 评审工作前,评审组代表评审机构与申请单位签订评审合同,就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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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申请单位应按照相应规定向评审机构交纳评审费,并承担现场鉴定评审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
7.3 有关游乐设施法规、制造许可评审申请资料(包括制造许可申请表、评审约请函等)等,可从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网站
http://www.csei.org.cn/csei/index3.asp?code1=1020&code2=2150处下载。
附件:
1、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 2、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
3、取证以来制造的游乐设备产品清单 4、游乐设施许可单位有关情况说明表
5、游乐设施制造产品档案内容 6、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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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
(鉴定评审机构名称) :
我单位的 申请已经被受理,申请受理号为 。现特约请进行鉴定评审,请给予安排。
拟约请鉴定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信箱: 手 机: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 日期: (单位公章)
鉴定评审机构意见:
最终确定的鉴定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鉴定评审机构负责人: 日期:
(机构公章)
注:本表一式三份,鉴定评审机构签署意见后,返回申请单位一份,抄报受
理部门一份,鉴定评审机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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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
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
经协商,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现场鉴定评审,请做好有关准备。
对日期安排、鉴定鉴定评审组人员组成如有意见,请在收到本通知函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鉴定评审机构:
年 月 日 (机构公章)
附:鉴定评审组成员名单
姓名 性别 所属单位 鉴定鉴定评审组中职务 证书号 注:本通知函一式四份,一份送申请单位,一份送许可实施机关,一份送许可实施机关
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份鉴定评审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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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取证以来制造的游乐设备产品清单
制造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填表责任人员: 序号 产品名称 级别 类别 型式 出厂使用单位 日期 验收检验收检验验单位 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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