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
103、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104、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105、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企业登记注册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经营地。(×)
106、非居民企业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107、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批准企业之间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108、非居民企业在福州和广州分别设立了机构、场所,并取得了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其中设在福州的为其主要机构、场所,则经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可以选择其设在福州的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109、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110、企业所得税应按季预缴。企业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
11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企业自行确定。(×)
112、企业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自该纳税年度起三年内不得随意变更。(×)
113、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114、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15、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以该币种计算并缴纳税款。(×)
116、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需重新折合计算,就该纳税年度内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17、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企业上年度少计或者多计所得的,应当按照检查确认补税或者退税时的当月第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将少计或者多计的所得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补缴或者应退的税款。(×) 11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本法的规定办理。(×) 119、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成立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关于非居民企业的有关规定。(×) 120、企业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税,在二级市场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要征税。(×)
121、甲企业(居民企业)2007年5月购买上市公司A的股票100万股,2008年10月A公司宣告发放股利,其中甲企业可取得10万元,则这10万元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22、某创业投资企业2008年1月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则其在2010年可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23、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124、判定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从业人数,应按照年初和年末的从业人员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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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企业来源于同一境外地区不同项目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境内经营所得不得弥补境外经营亏损。(√)
127、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确定。纳税人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或者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其他方法预缴,都可由纳税人确定。但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 )
128、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 )
129、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在计算所得额时扣除。( √ )
130、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 )
131、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凡烟草企业符合规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132、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
133、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
134、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 13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确定其应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
136、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享受税额抵免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10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137、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3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3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1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140、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
14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 ) 142、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按规定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143、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金融企业当年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准予税前扣除。(×)
144、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定居民纳税人的标准,一是登记注册地;二是实际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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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145、企业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是指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
146、某工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符合条件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收入金额的10%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47、企业可以将发生符合条件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148、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149、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150、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四、判断改错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某公司在美国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美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08年度该公司在中国境内取得了部分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上述收入不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改正:某公司在美国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美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08年度该公司在中国境内取得了部分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上述收入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3、某公司在法国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法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08年度该公司在中国境内取得部分转让财产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上述收入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6、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转让动产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应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改正: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转让动产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应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或者改正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销售货物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应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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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7、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转让权益性投资资产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应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改正: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转让权益性投资资产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应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8、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应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9、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应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改正: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应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10、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1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改正: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或者改正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销售货物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应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称实际联系,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1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玛(中国)公司、通用汽车(中国)公司是我国的居民企业。(√)
14、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玛(中国)公司、通用汽车(中国)公司是我国的非居民企业。(×)
改正: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玛(中国)公司、通用汽车(中国)公司是我国的居民企业。
1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定居民纳税人的标准,一是登记注册地;二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16、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改正: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7、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改正: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8、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自创商誉可以计算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改正: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19、某国有工厂的一幢办公楼已经足额提取折旧,经过改建后可以继续使用,该企业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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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改建支出调整了固定资产的原值,计提折旧并在所得税前扣除。(×)
改正:某国有工厂的一幢办公楼已经足额提取折旧,经过改建后可以继续使用,该企业财务人员应将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摊销扣除。
20、某金融企业租入办公楼一幢,改建后投入使用,发生的改建支出应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 改正:某金融企业租入办公楼一幢,改建后投入使用,发生的改建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税法规定摊销扣除。
21、某工业企业租用厂房三幢,改建后投入使用,发生的改建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税法规定摊销扣除。(√)
22、某金融企业发生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90万元,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税法规定摊销扣除。(√)
2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居民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改正: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居民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24、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扣除相关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改正: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改正: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或者改正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6、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原则,即要以款项是否已经实际支付为原则来判断是否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改正: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或者改正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27、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要以款项是否已经实际支付为原则来判断是否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改正: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或者改正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2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税法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税法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2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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