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推进黑龙江省建筑行业的工业化进程,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性能和品质,实现钢筋的产业化生产、供给、销售和服务一体化的生产组织形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的混凝土结构工程的钢筋集中加工配送服务。
1.0.3 本规程应与国家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和国家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配套使用。
1.0.4 钢筋的工厂化集中加工配送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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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钢筋工厂化集中加工
由一个工厂利用专业成套机械设备, 将各类钢筋按照设计指定的工艺,加工成具体工程所需规格的钢筋制品后,供给施工现场直接使用。
2.0.2 钢筋制品
指工厂加工后无需二次加工即可使用的合格产品。 2.0.3 钢筋闪光对焊
将两钢筋以对接形式水平安放在对焊机上,利用电阻热使接触点金属熔化,产生强烈闪光和飞溅,迅速施加顶锻力完成的一种压焊方法,其中包括连续闪光焊、预热闪光焊、闪光-预热闪光焊等方式。 2.0.4 钢筋电阻点焊
将两根钢筋(丝)安放成交叉叠接形式,压紧于两电极之间,利用电阻热熔化母材金属,加压形成焊点的一种压焊方法。 2.0.5 钢筋电弧焊
以焊条作为一极,钢筋为另一极,利用焊接电流通过产生的电弧热进行焊接的一种熔焊方法。 2.0.6 钢筋气压焊
采用氧乙炔火焰或氧液化石油气火焰(或其他火焰),对两根钢筋对接处加热,使其达到塑性状态(固态)或熔化状态(熔态)后,加压完成的一种压焊方法。 2.0.7 钢筋无损耗下料工艺
在工厂钢筋无损耗下料生产线上采用对焊工艺将钢筋直条原料或短料可靠连接,经检验合格后切割下料,加工成钢筋制品,切割下来的短料再与原料对接接长,再检验切割下料的工艺。 2.0.8 冷弯性能
钢筋在常温下产生弯曲形变而不破裂的性能。 2.0.9 延性断裂
形成暗淡且无光泽的纤维状剪切断口的断裂。 2.0.10 脆性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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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解理断裂或许多晶粒沿晶界断裂而产生有光泽断口的断裂。 2.0.11 压入深度
在焊接骨架或焊接网的电阻点焊中,两根钢筋(丝)相互压入的深度。
2.0.12 焊缝余高
焊缝表面两处焊趾连线上的那部分金属高度。 2.0.13 熔合区
焊接接头中,焊缝与热影响区相互过渡的区域。 2.0.14 热影响区
焊接或热切割过程中,钢筋母材因受热的影响(但未熔化),使金属组织和力学性能发生变化的区域。 2.0.15 接头抗拉强度
钢筋接头试件在拉伸试验过程中所达到的最大拉应力值。 2.0.16 接头试件最大力总伸长率
钢筋接头试件在最大力下在规定标距内测得的总伸长率。 2.0.17 接头残余变形
钢筋接头试件按规定的加载程序加载并卸载后,在规定标距内所测得的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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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材 料
3.0.1 成型钢筋的原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YB/T4260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有关规定。常用钢筋种类和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0.1-1的规定;钢筋的公称直径、计算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应符合表3.0.1-2的规定。
表3.0.1-1 常用钢筋种类和力学性能
钢筋牌号 公称直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A) (fstk)径范围 (fyk)(mm) (N/mm2) (N/mm2) (﹪) 6~22 6~14 6~50 6~50 6~50 6~50 8~40 4~12 5~18 5~12 300 335 400 400 500 500 400 500 500 520 420 455 540 540 630 630 600 550 550 600 25.0 17.0 16.0 — 15.0 — 14.0 8.0 5.0 14.0 最大力下总伸长率(Agt) (﹪) 10.0 7.5 7.5 9.0 7.5 9.0 5.0 — — 5.0 HPB300 HRB335 HRB400 HRBF400 HRB400E HRBF400E HRB500 HRBF500 HRB500E HRBF500E RRB400 CRB550 CPB550 CRB600H 注:1 根据供需双方协议,伸长率可从A或Agt中选定;如伸长率类型未经协议确定,则伸长率采用A,仲裁试验时采用Agt; 断后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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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率A的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公称直径;
2 牌号带“E”的钢筋力学性能要求除与本表中不带“E”的钢筋牌号要求相同外,尚应符合本规程第4.0. 2条的规定;
3 表中屈服强度的符号fyk在相关钢筋产品标准中表达为ReL,抗拉强度的符号fstk在相关钢筋产品标准中表达为Rm。 表3.0.1-2 钢筋的公称直径、计算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
公称直径(mm)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5 28 32 36 40 50 计算截面面积(mm2) 28.3 50.3 78.5 113.1 153.9 201.1 254.5 314.2 380.1 490.9 615.8 804.2 1017.9 1256.6 1964 单根钢筋理论重量(kg/m) 0.222 0.395 0.617 0.888 1.21 1.58 2.00 2.47 2.98 3.85 4.83 6.31 7.99 9.87 15.42 3.0.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400E、HRB500E、HRBF400E、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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