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⒈由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采备及管理。
⒉行政部门每月做办公用品消耗统计,控制办公用品的用量。
⒊公司员工领取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由行政部进行办公用品发放。 ⒋各部门负责人每月月底向行政部报本部门所需办公用品,行政部每月报办公用品购置费用预算,每3-6个月统一安排进行办公用品购置。
⒌对于因特殊情况急需购买的贵重物品(超过百元),到行政部领取《重要物品采购申请单》,填写后,先由本部门先进行比价,财务部核实后,公司领导审批后行政部方可购买。 ⒍对所领用的办公用品要注意节约使用,杜绝浪费。
⒎管理消耗品文具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消耗品不在此限。 ⒏办公用品严禁取回家私用。
⒐办公室可向办公用品批发商采购,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库存,特殊办公用品办公室门无法采购者,可以经办公室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⒑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向办公室请领办公用品,并填写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缴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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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⒈专业会议系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由分管领导参与,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⒉部门工作会系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如业务部每周的工作例会),由各部门经理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⒊公司召开例会,原则上为每周六上午九点召开,由行政部组织。会议主要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的整体专业水平。
⒌凡涉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由召集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行政部汇总,并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⒍行政部每周将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到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有关服务人员。
⒎凡经由行政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一天报请行政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⒏对于准备不充分、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行政部有权拒绝安排。
⒐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行政部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⒑各部门会期必须服务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务整体的原则。
⒒所有会议经理和召集部门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会议工具并通知与会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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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⒈省内出差6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6日以上由主管总监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省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规定审批。申请表送行政部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来不及办理时,亦需回来后填写表格,送交登记。
⒊员工出差需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为1000元,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⒋员工出差前,需按实际需要预借差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出差完毕,向办公室销差后应于3日内呈报核销。如3日后,仍未报支者,财务部应将预借差旅费在薪酬中先予扣回,等报支时,再行核付。
⒌近距离外出是在半径250公里范围之内的外出。在必要时,近距离外出可变更为当日出差,或作住宿出差处理。当日出差,是指从公司出发后,当日可返回的出差。地理偏僻或交通不便地区,可按住宿出差处理。住宿出差,是指当日出差地较远,通常需要住宿的出差。因出差内容和需要时间差别,有些住宿出差也可以作为近距离外出或当日出差处理。
⒍出差路线一般应选择最短而且最方便的线路,应尽量减少出差所用时间。出差途中如遇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因素,需改变路线时,应征得主管同意,按实际旅费支付。 ⒎职工私人旅行兼公务出差时,公司向其支付用于公务出差部分的差旅费。
⒏出差费包括以下内容铁路、船舶、飞机票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住宿费,通信费,伴随出差发生的其他正当费用。
⒐铁路、船舶、飞机票费按种类和等级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指用于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等短距离费用。据个人申报,按实际费用支付。出差过程中,利用出租车仅限于有客户同行、紧急情况、有可能耽误出发时间或携带物品过重、下雨、访问客户等情况。
⒑出差补贴用于出差人的饮食和杂费支出,按照50元/天进行补助。住宿费按定额住宿天数支付。在火车上过夜的,按半额支付。
⒒出差中的传真、汇款费等费用按报销凭证实报实销。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的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午餐费。
⒓当出差费超出规定时,应按照规定审批后,再予报销。
⒔利用公司车辆出差,驾驶或搭乘公司车辆出差时,不支付交通费。
⒕出差过程中,如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但是,如遇出差单位公休日,无法开展工作时,可安排休息。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现差前,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出差归来后,可采取倒休方式,补足休息日。
⒖出差过程中,因生病、交通中断或其他意外情况超过预定期限停留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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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长期滞留费标准,支付费用。
⒗在出差过程中,如需向客户提供礼金(用于庆贺、吊唁、探望等),或赠送土特产时,提出申请,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⒘在出差地招待客户,原则上应事先在《出差计划表》中提出具体预算,并经上级批准。其金额一般限定在500元之内,副总经理级以上限定在1000元。
⒙出差者在出差期间必须向主管领导报告事务办理情况。如不能按期回公司时,需通过电话与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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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物品采购的管理规定
⒈凡是公司需购买的重要物品必须提前报总经理,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⒉由申请人填写购物申请单,申请人至少进行三家以上比价后由财务部做核准确定。 ⒊填写物品购买单并由总经办签字后确定物品品牌、价格等由行政部人员进行购买。 ⒋由行政部、财务部对购买的重要物品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并存档。 ⒌领用人员统一到行政部登记,办理领用手续。
各部门在申请购买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及用品时,需填写“物品购买申请表”。在填写时,应列明所购物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理由。
3、“物品购买申请表”由申请中心总监核准后,由行政部签署意见。如可以在部门间调拨,则优先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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