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对生产过程及效益有着重要的影响,且技术与管理对企业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生产函数法简化了影响因素与效益的关系,一些因素被忽视了.实际上难于用简单的数学模型从企业利润中分离出土地收益。因此,用级差收益法测算基准地价方法值得进一步研究. 3.2.4标定地价测算有待完善
根据土地的特点,土地划界远远超出了基准地价,因为只有标定地价真的可以用来评估包裹价格。因此,其功能和基准地价的优势无法比拟的。但我们现在还没有足够的重视,建立标定地价。由于该系统具有土地划界简单和功能操作简便,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可以自己动手,所以价格标准后,应建立尽快划定陆地网络系统。另外,标定地价的测算实质是将待估宗地与理想假设的“样本”比较,这“样本”的价格是基准地价,各影响因素指数值是级别内相同因素平均值.用一个客观待佑宗地与一个主观假设的“样本”比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不适宜的。 4应用建议
4.1尽快建立基准地价定期公布制度
政府土地调控中的作用,引导土地的作用释放,许多国家在土地管理的现行制度,但随着市场经济,土地利用和深入的系统实施的改革发展,土地交易的情况势必会日益活跃在土地的投资者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土地就有必要建立起基准地价及变动指数的定期公布制度,以便使投资者能全面了解城镇的地价水平,有助于选择投资方向和投资地点,从而有利于吸收外资,加快城镇经济的
发展和商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及其它相关产业的开发。同时也有利于增加政府办事的透明度和改良投资环境,有利于发挥政府对土地价格的调控作用,有利于国内外对城镇地价信息的了解和社会监督的加强。
因此,本成果一旦经省地价评审委员会验收认可,建议市人民政府尽快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物价政策、投资环境,供求关系等条件变化,定期公布变动指数(一般来说,基准地价每三年应作一次调整),以作为城镇土地有偿使用的重要依据。 4.2土地估价成果应作为政府征收土地税、费的依据
在中国,国有的城镇土地,因此,利用城市土地必须缴纳一定的税费给国家。同时,国家将继续投资于土地,土地继续推动增值,国家应该从土地增值收益的一部分。从目前情况看,城镇政府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定了一系列收取土地使用税费的条令和文件,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1.各类税、费的征收依据不足。由于过去无基准地价,政府对各类用地收益的综合水平心中无数,因而制订的税、费标准缺乏科学依据,易形成不公平竞争;2.未能从经济上确保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实现。主要是指国家应征收的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增值税未收到,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在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的过程中,有意少报和瞒报,从而极大地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它是根据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确定的这片土地估价结果的市委,市政府建议,调整现有的土地使用税,费征收标准和征收方式与各区域,使之更符合各种类型土地的实际收入水平。例如:
对土地增值税征管,分类提供评估结果,按照征收一定比例;土地出让金应支付交易的房地产税费,采用基准地价在不同区域,根据征收一定比例;以低于基准地价土地出让金,房地产交易实例,就可以优先购买政府政策的实施,以消除漏报,瞒报现象,以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4.3土地估价成果应作为土地出让价格的依据
土地有两种情况,一是已经形成出售国有土地;其次,农地流转的状态征用。出售的土地,这是确定底价的基础价格。一般情况下,城市土地底价确定后,应在基准地价波动的轴线(但与基准地价应该有一个较大幅度的背离),以适应各种传输方式,也给国外交易或内部转移时做心脏底部。因此,基准地价作为参考来确定土地的分界,从而可以灵活确定底价,将使得土地价格是合理的,相对稳定的,可避免心灵游离碱,导致销售价格太低,国家蒙受损失,或出让价格过高无人问津,影响对外的招商引资。
当然,在低成本土地的决心,要充分考虑土地用途微地理位置,投资环境,规划限制,在转会期的差异的不同地块,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其他条件,适当调整价格土地,因此,趁土地价格回调的因素决定土地估价结果,根据土地转让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以基准地价,以形成实际的,合理的,实际地价。同时,在土地使用权管理,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必须经过转移手续“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分配,工资转移支付,转移支付应当划分土地价电荷的一定比例。然而,最终结果确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权出
让标准。
4.4土地估价成果应作为企业资产评估的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类资产的企业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土地和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必须进行评估。在这项工作中,以此计算应该由政府核定并公布基准地价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位置,土地,发展前景,规划的限制,年龄等条件的性质,修正系数,以评价企业的价值的包裹,使土地的合理评估。尤其是合并,转让,破产,抵押贷款和股份制公司,但它应该根据这个结果,尽快开展财产的现实的评估,以确保国家利益应该得到的。
4.5土地估价成果应作为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城镇的土地的依据 城镇土地定级估价的目的和出发点是科学管理,在镇合理利用土地。它可以方便的顺利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中也可以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数据,具体来讲,土地估价成果为城镇城市规划提供了土地级别的分布规律及各类用地的基准价格,可以使其合理安排不同区域个别行业的布局与发展,使土地得到最佳利用,有利于旧城的改造和新区的建设。因而,土地估价成果是城镇土地管理和使用的最佳经济杠杆,在城镇规划中应得到充分的体现。 4.6继续开展后期工作
后期工作包括两上部分:一是要尽快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令、法规,依据本次土地估价成果,制定出征收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用地性质的土地使用税、费、土地的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应有一定的幅度)和征收办法(对已有征收办法的项目,可根据本项目成
果作适当调整);二是要根据情况的变化,根据土地估价的原理与方法,定期调整基准地价,以便使基准地价更合实际,更具有指导意义。 结论
为了提高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首先,在理论上澄清保费及保费结构的含义,合理确定基准地价内涵;了解旱地定级的理论价格;正确认识和四种基本方法地评论中的应用佑(即收益现值法,剩余法,市场比较法,接近正常的运输成本)和我们两个常见的应用程序的方法(路线值法基准地价和系数校正方法)的一些概念。其次,拉拢科学分类及价格,我们要充分考虑主要原则,普遍性原则,选择科学的分级因素的差异原则,整合当地的条件和原则的原则的基础上,城市区位特征的因素,并尝试使用一些科学和数学统计分析,将分析定量分析的质的蜕变,使之均匀或类似的土地面积的条件归为一类,和土地条件显著不同区域分成不同的等级。在基础上,运用现代经济学,租金,土地价格理论和区位理论,城市规划等相关理论相结合,考虑到地理条件,社会经济因素,行政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土地定级等,使用大量的土地收入和市场交易数据,结合本地实际相结合,技术路线合理选择,遵循正确的步骤解说干,干了科学的评估方法,建立公正,合理,科学,透明的标杆土地价格体系来规范中国的土地市场制度,加强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在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使城市土地利用有价可循,从而促进物业的理性发展市场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