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至二道镇公路改建工程监理规划1(7)

2018-12-21 11:39

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影响较大的临时结构和附属设备设施,如工程首次使用的模板、支架、运输安装设备设施等。

同一施工标段同类型结构须达到四件以上才实行工程首件制评定,否则承包人可结合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直接报审施工方案。 4.3.11工程变更审批制度

如发现设计文件错漏等问题,或发现施工现场实地情况与设计文件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变更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当注明变更理由,经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四方会勘同意,并按工程变更有关规定审批后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技术联系单”,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

4.3.12隐蔽工程检查与验收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24小时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4.3.13旁站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中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旁站。旁站监理由监理员实施,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项目《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的规定,重点对旁站项目的施工过程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及材料、机械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对隐蔽工程和重要工序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便对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2)对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 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 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3) 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情况和主要问题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并存档;

(4)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

(5)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已批准的分项工程开工 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

(6)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与批准的开盘通知单是否一致; (7)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不正确的施工方法或工艺,应及时制止;

第 31 页

(8)试验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监督施 工人员试样取样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在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判定施工单位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可靠。

(9)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和外部干扰的信息。

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和部位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附录A执行。

当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试验过程中有违反规范、规程的行为时,旁站监理人员应指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当发现存在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或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或安全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纠正。现场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过程中,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严重的情况应及时向相关专业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并签字。 4.3.14巡视监理制度 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合同段的施工情况,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等各项目标按合同规定完成,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使监理服务满足法律、法规和业主的要求。专监以上人员必须经常巡查工地。

巡查工地制度是监理办各部室及各专业工程师经常性必须执行的任务,必须认真巡查,如实填写记录,并存档备查。各级巡查人员巡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监理程序执行情况等内容。各级巡查人员在巡查工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待整改完成后,由巡查人员或委托相关人员进行复查,待复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同时将整改结果记入《巡查工地记录》。 4.3.15工程暂停和复工审批制度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需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或环境污染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工程师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暂停令”中应明确暂停施工的部位(工序)及有关工作内容。

第 32 页

工程暂停原因消失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复工申请”,连同说明具备复工条件情况的附件报监理办。当工程暂停原因是由施工单位的原因引起的,施工单位应提交整改情况和预防措施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复工申请进行审查,签署明确的审查意见。 4.3.16工程质量缺陷复验及追踪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指明质量缺陷的部位、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监理工程师对整改结果进行复验。以上过程应记入监理日志。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的较大隐患,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正式签发“监理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缺陷修复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确认。 4.3.1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为工程质量缺陷。严重质量缺陷为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施工单位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总监理工程师应对事故处理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方案批准后,再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处理合格后可发出复工指令。

4.3.18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监理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监理办负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行监理的职责。 监理办应加强对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日常巡查,发现存在问题,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安全隐患督查通知书”或“监理通知单”,提出主要存在问题和整改处理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或环保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消除隐患,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督促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办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3.19施工进度检查及报告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每月进行施工进度检查,按分项工程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定期汇总报告,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当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较多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原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或经批准调整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 4.3.20工地会议制度

工地会议制度主要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现场协调会、

第 33 页

专题会议和监理工程师例会。这些会议旨在督促检查施工进展情况,沟通参建各方信息、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各方认真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是进行项目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会议纪要应经与会各方签认。 4.3.21监理报告和监理记录制度

监理办应按规定格式每月编制《监理月报》。月报各项内容填报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相关工作标准的要求。月报编制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及监理单位。工程交工时监理办还应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月报》应以具体数据和文字说明施工质量、进度、工程量计量和费用支付、安全、环保、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管理、有价值的经验等方面的内容。

监理工程师在开展监理工作时,应注重文字记录,以数据说话,健全监理日志、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试验检测记录、监理旁站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环保检查记录、工程进度记录、计量支付记录、交、竣工验收记录、照片录像等影像资料以及监理大事记等监理记录,为工程质量检验、交竣工验收及公路日常的管养维护提供第一手资料。 4.3.2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施工单位自评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审表并附全部竣工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建各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当施工单位根据预验报告进行整改完毕后,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监理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应监理资料。

5、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5.1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施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在熟悉图纸的同时排除图纸上的笔误和矛盾。由设计人员对图纸进行技术交底,提出对关键部位、工序质量控制的要求。

5.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承包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签字盖章齐全。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程必须报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时,必须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

5.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5.3.1开工前施工(建设)单位向监理提交的资料

(1)工程招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前标会议纪要、标底口径统一内容、标前答疑、投标标书含技术标标书和商务标标书、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第 34 页

(3)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原始地貌总平面图和规划总平面图。 (4)工程合同(协议)、补充协议。

(5)施工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施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年度安全教育合格证,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人员(电工、起重操作工等)上岗证以及年度安全教育合格证(复印件),复印件模糊的必须带原件核查。 (7)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编制人签字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必须包含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制度、措施和要求。 (8)各专项施工方案:沟槽开挖、临时施工用电实施方案、深基坑施工方案等。以上专项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编制人签字,特殊方案(基坑开挖深度超过4米以上)必须经三个以上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进行专家论证。

(9)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明确各阶段需要投入的机械设备、各工种人员、材料以及确保工期实现的措施。

(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通讯联系方式 5.3.2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好所有准备工作,按要求提供所有合格的资料后向监理提交开工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开工。

5.4 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报验、检验制度

(1)工程开工前应提前做好开工后即将使用的原材料的复试工作,包括管材、砂、石、水泥、钢筋、混凝土配合比和砂浆配合比的试验。 (2)审核工程所用材料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保书。

(3)所有进场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提供该材料的质保资料、合格证以及检测报告,报监理检查验收,未报监理检查验收不得擅自使用。

(4)发现有明显质量问题的材料进入现场,严禁卸货,要增加材料员的质量意识,已卸的不合格材料必须限期退场。

(5)需要送检复试的,应及时由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许投入使用,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使用到本工程中。

(6)所有复试材料按规范要求的规格、批量抽检相应数量的材料、制品的质量。

(7)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8)检查构件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并考察生产工艺及质保体

5.5 施工机械、设备的申报制度

凡直接危及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如:砼搅拌机等),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

第 35 页


伊通至二道镇公路改建工程监理规划1(7).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技术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