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起动前的检查和准备
1.大车行驶轨道不得有下沉现象,轨道固定部位必须牢固完好。 2.松开夹轨器,清除轨道上及周围的障碍物. 3.电源电缆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现象. 4.寒冷季节。应消扫扶梯和平台上的霜雪.
5.各主要部位的联接螺栓不得有松动现象,各主要部位焊缝无开裂。 6.各转动部位不得有异物,滑轮、托、滚、卷筒情况正常,钢丝绳卡头紧固,锅丝绳无扭曲、挤压现象。
7.各制动轮表面(应特别注意起重机构的制动轮)必须保持清洁,防止沾上油污。
8.按润滑周期表规定,对各有关部位进行润滑。
9.各接触器应完好.各限位开关齐全,位置正确,动作可靠. 10.各操作手柄处于零位。电源电压应正常,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额定值的-5%~+10%。
11.臂架回转及其它传动部位不得有人员工作或停留。 12,起动前应通知车上、车下有关人员、发出起动信号。 7.2.2 起动程序
1.合上各屏的动力电源开关及操作回路开关。 2.接通司机室内总控制柜的空气开关。 3.操纵各控制器手柄,即可进行工作。 第18条 起动后的检查
1.各传动机构齿轮啮合应正常,无异常音响。
2.检查各仪表指针位置是否正常,各接触器、限位开关及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3.各机构联合运转数分钟,确认各部位动作正常可靠,方可正式投入工作。
7.3 作 业
7.3.1 司机应听从作业指挥人员的指挥,得到信号后,方可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发现停车信号(包括非指挥人员发出的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司机应密切注视作业人员的动作。
7.3.2 司机在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准吸烟,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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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起吊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的在不同幅度时的允许值。重物吨位不明时,应在检定确认后,方可起吊。 7.3.4 卷扬机高速操作
1.先把选择开关3LP放置“I”位,绿色信号灯1XD显示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2.重载下降时,主令控制器操作手柄不允许放在降3、降4位置,而应放在降2或降5位置。当重载不需要很低速度下绛时,手柄可直接推到降5位置。 3.手柄降3、降4两挡位置只能用于轻载强力下降。 7.3.5 卷扬机低速操作
先把选择开关放置“II”位,蓝色信号灯2XD显示后,方可进行操作。 7.3.6 卷扬机轻载下降操作
当负载很轻时可用脚踏开关A直接接通开关N1或N2,进行强力下降。 7.3.7 回转操作
1.遇到大逆风时,应用第“I”档缓慢起动,而不快速推进到第“”ail-档位,以免造成起动过猛。无风晌·可较快加速。
2.遇顺风且风力较大时,应先在“II”档位停留约2秒后,即切至第“I”档位,以免造成回转速度过快。 7.3.8 大车行走操作
1.接通主司机室和下司机室的紧急开关。
2.在主司机室操作时,应接通转换开关,在下司机室操作时,应接通转换开关。
3.行走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紧急开关。
4.行走台车有一台或两台电动机发生故障时,可拉大车控制屏上的控制闸刀,允许仅以前支架两台电动机或仅以后支架两台电动机运行(但不可经常使用)。不允许以前,后支 架各一台电动机进行运行。
5.大车行走因故发生偏移时,可断开控制闸刀进行短暂的单边运行,以免纠偏。
7.3.9 司机接班后,首次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cm左右,确认制动器工作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7.3.10 正常作业时,一般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cm左右。由作业人员检查被吊重物绑扎的牢固和平稳性,认定可靠后再继续起升。
7.3.11 起吊接近满负荷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左右后,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钢丝绳的受力状况,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起吊. 7.3.12 操作必须平稳,起动或停上应缓慢进行,不得越档操作。在机械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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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运转前,禁止变换运转方向(特殊情况例外)。
7.3.13 在起吊l0t以下重物时,可进行起升,小车行走和回转的联合操作。当负荷在10t以下,回转半径在30m以内时,可进行大车行走。但大车行走时臂杆必须转至轨道方向。严禁回转与行走同时进行。
7.3.14 大车行走时,应由专人负责注意电缆的收放和大车的运行。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司机停车或手动断开大车行程开关。起重机离轨道尽头不得少于3m。 7.3.15 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至少应留有3圈的钢丝绳(不包括压板下面部分)。 7.3.16 运转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读数,察听各传动部位响声,检查各部轴承的温度及电动机的温升,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机处理。
7.3.17 不得故意利用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来达到停机的目的。 7.3.18 起吊重物越过障碍物时,应先将重物起升到超过障碍最高点的1.5m以上后,方可越过。
7.3.19 两台同型塔机抬吊,应经机电、安全部门批准,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统一指挥。最大荷重不得超过两肌额定起重量之和的75%。起吊时动作要一致,要保持钢丝绳垂直。要保证负荷分配均匀。抬吊时大车不得行走。 7.3.20 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高压导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线路电压(kv) 安全距离(m)
7.3.21 作业时遇突然停电或发生其它故障,应设法将被吊重物放下落地。不得悬在空中。
7.3.22 运转中,应经常察听各传动部位的声音,检查各部位轴承温度不得超过85℃,各电动机的温升不得超过60℃,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机处理。 7.3.23 作业时,不得进行调整或检修。
7.3.24 不许利用起重机来推、扭其它机械或车辆
7.4 停 机
7.4.1 将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小车移至臂端40m处,吊钩升至极限位置不得悬挂重物。
7.4.2 将起重机开至安全无干扰的地方,夹紧夹轨器。
7.4.3 各控制操纵手柄置于零位。断开司机室内总控制柜的空气开关。
1下 1.5 8~10 2 35以上 4 28
7.4.4 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做好防火检查。 7.4.5 检查完毕后,切断电源。如长时间停机要关门上锁。
7.5 日 常 保 养
7.5.1 检查各减速箱的油量及油质,按规定对各润滑部位加添润滑油脂,润滑油脂的牌号必须符合要求并保,持其清洁。
7.5.2 检查各电动机、减速箱、卷筒机构等基础螺栓及各主要部位的联接螺栓,如发现松动,应予紧固。 7.5.3 检查各制动器的间隙及效能。
7.5.4 检查并保持各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活性与可靠性。
7.5.5 检查钢丝绳的磨损及断丝情况,每节距内断丝超过7%时,应即予更换。钢丝绳与卷筒的联接必须牢固可靠。
7.5.6 检查各电气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检修。 7.5.7 检查行走轨道有无下沉,断裂和翅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7.5.8 做好清扫工作,经常保持全机的整洁。
7.6 交接班规则
7.6.1 交接班应在机上进行。
7.6.2 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接班准备。
7.6.3 交班人员要为接班人员提供方便,白班要为夜班创造条件。交班前要切实做好机械的保养工作,认真填写机械运行记录。
7.6.4 交接双方要认真做到“五交”、“三查”: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和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故障处理情况;交安全措拖及注意事项。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查机械运行记录是否准确完善,查随机工具是否齐全。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7.6.5 交班人员不得隐瞒事故,由于交待不清而发生问题,应由交班人员负责;由于检查不周,敷衍了事而造成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
7.6.6 机械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领导同意,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进行接替后,方可下班。 7.6.7 双方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共同签字。 7.7起重吊运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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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起重吊运机械必须设有专人驾驶。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
7.7.2起重机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按指定机型独立操作。 7.7.3起重机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1、 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苛。 2、 限位开关失灵。
3、 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4、 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5、 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6、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7、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8、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7.7.4 一般通用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送电试车。 3、 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苛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地物品不吊。 ⑩ 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4、 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造近邻车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告警。
5、 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① 不从人头上越过; ② 不从设备头上越过; ③ 不从设备上越过;
6、 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第五条:电动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做到:
① 向交班人或参阅交接班记录了解设备状况。 ② 详细检查卷场限位开关、制动器力矩。 ③ 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和电器部分。
④ 观察车上有无可能掉下来的东西,紧固件有否松动,并试验空车。 2、操作中做到:
① 必须保持钢丝绳卷绕正确,发生出槽乱卷现象应及时下降理正后再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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