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接器安全要求技术标准(IEC61984:2008中文版)(4)

2018-12-22 19:02

QB/C0001-2011

6.6.2 导体横截面积的形式和范围

根据图纸和制造商给出的信息,端子应能适合连接规定型式和一定横截面积范围能的导体。 6.6.3 电气连接的设计

除了陶瓷﹑纯云母以及其他具有同样合适特征的绝缘材料外,电气连接件的接触压力不应通过绝缘材料传递,但是,如果有直观证据证明绝缘材料任何可能的收缩或变形可由金属零件的足够弹性所补偿,则可通过绝缘传递接触压力(参加GB/T 11918 25.3条或IEC 60999-1﹑ GB/T 20636 第7章)。根据IEC60352-6或IEC 60998-2-3表3的原则要求,上述要求不适用于绝缘刺破连接。 6.7 互锁

有互锁的连接器在设计上应保证,当接触件带电视,不能进行插合或分离操作。

注:为了在电气上互锁﹑采用导引接触对(后接通﹑先断开),当分离时,导引接触对可能带电,尽管导引接触对时受防间接与带电部件连接保护的。 6.8抗老化

因其老化会降低安全性能的部件,其介电强度﹑接触电阻﹑保护等级等规定的性能应能够维持。

6.9一般设计要求 6.9.1定位

多极连接器需采用定位设计,以避免接触件的不正确连接。

本要求不适用于依靠安装条件或采用附加部件避免接触件不正确连接的连接器(例如用于PCB的两件式连接器,抽屉机柜连接器)。 6.9.2带电部件的固定

用于连接器和/或导体端子安装的机构,在连接器中不得用于固定带电件,如果其可能会损害该机制的正常功能或低于6.19条规定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 6.9.3导体的连接

根据图纸和制造商给出的信息,连接器应能适合连接规定型式和一定横截面积范围内德导体。此外,连接器的端子,应避免有如锐边一类的结构,以免可能破坏导体的绝缘。 6.9.4不可重接线的连接器设计要求

不可重接线的(一次性接线的)连接器在设计上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果不破坏软线,就不能将其从连接器商卸下;

注1:如果要重新使用连接器,如重新安装,则需要采用新的部件替代原部件。

注2:连接器采用了一次性接线端子(如压接连接),如果使用正确的替代部件或者采用制造商提供的专用工具可以实现再次连接,则认为连接器不是一次性接线的连接器。 徒手和使用不同工具(螺丝旋具),不能打开连接器;

采取措施防止带电部件(如多股导体中未固定的一股)减小带电部件与连接器所有可触及表面的最小绝缘距离,对于公连接器的插合配合面该要求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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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要求,如果不能由设计和制造过程保证,则需按照7.4条要求或其他安全水平相当的要求 进行相关检验。

6.10具有分断能力连接器的设计

具有分断能力的连接器应该具备有足够的分断能力。 6.11自由端连接器的设计

自由端连接器的导线应被保护,以免在端子部位受到剪切、拉伸应力。导线应被固定,避免扭曲。以下情形,本技术规范不适用:

a)端子连接有固定措施的电缆(在这个意义上,插头连接时属可分离的连接)的可移动式连接器。 b)由最终产品的安装保证,可移动式连接器的端子不会受到拉伸和扭曲应力。 6.12防护等级(IP代码)

依据5.4条e)款,如图纸和制造商给出的信息,按照GB/T 4208,连接器应具有相应的防护等级。 6.13介电强度

连接器应能承受规定的1.2/507.3.12条,试验电压见表8。 6.14机械耐久性和电耐久性

6.14.1机械耐久性(不具有分断能力和具有分断能力的连接器)

根据图纸和制造商给出的信息,连接器(不论是否具有分断能力)均应符合规定的机械耐久性试验(表4a给出了优选的操纵循环次数)。 6.14.2电耐久性(具有分断能力的连接器)

根据图纸和制造商给出的信息,具有分断能力的连接器(CBC),考虑分断能力和严酷度,应完成规定的电耐久性试验(表4a给出了优选的操纵循环次数)。 6.14.3弯曲(不可重接线的连接器)

根据图纸和制造商给出的信息,一次性接线的连接器,应完成规定的弯曲试验(表4a给出了优选的操纵循环次数)。

表4 机械耐久性和电耐久性 表4a 操作循环次数-优选值 操作循环次数-优选值 10 50 100 500 1000 5000

波形额定脉冲耐电压试验或承受规定的50/60HZ耐电压试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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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b 弯曲-优选值

弯曲-优选值 100 500 1000 2000 5000 20000

6.15温度限值

根据图纸和制造商给出的信息,连接器在下限温度和上限温度之间的范围内应符合相关要求(表5a

和表5b给出了优选的温度值。)

表5 温度限值

表5a 下限温度限值-优选值 下限温度限制-优选值℃ -10 -25 -40 -55

表5b 上限温度限值-优选值 上限温度限值-优选值℃ 70 85 100 125 6.16温升

连接器的温升及环境温度的总和不允许超过表5b给的值。 通过7.3.8的试验来检验。 6.17线夹(线缆夹持)

夹住电线的线夹,应适合所夹持的电线。图纸和制造商给出的信息,应规定可夹持的导体的直径范围,其拉伸和扭曲性能要求应符合表6规定。

如果在最终的装配好的状态,用于辅助夹紧的松散零部件已被固定,则允许使用此类松散的零部件。线夹可由绝缘材料或金属材料制成。如采用可金属材料,需要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提供绝缘手段,防止当发生故障时,任何可触及金属部件变成带电: b)采用GB/T 4208规定的试验指进行检测,不可触及: c)连接到保护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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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线夹试验值

电线直径 mm 4~9 9~12 >12~20 >20~33 >33~42 >42

如果依EN 50262使用了米制电线密封管,则无需进行上述试验。 6.18 机械强度 6.18.1 连接器的牢固性

在经过试验程序规定的机械应力试验之后,连接器应无危害安全性能的损伤。 6.18.2接触件的保持力

对于最终交付使用的连接器,其接触对在插合过程中应可靠的保持在位。 6.18.3内部绝缘的完整性

在经过试验程序规定的应力试验之后,连接器的内部绝缘应无危害正常使用的损伤。 6.19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除非符合应用规范或制造商给出的规范,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一下条文。 6.19.1电气间隙 6.19.1.1一般要求

电气间隙符合GB/T 16935-1和/或GB/T 16935-5的要求。

穿过绝缘材料制成的外壳的开孔或槽的电气间隙,其值应符合GB/T 16935-1表F.2情况A和/或GB/T 16935-5表2的要求。 6.19.1.2额定脉冲电压

如GB/T 16935-1表B.2规定,应根据供电系统的标准电压及过电压类别,来选定额定脉冲电压。 6.19.1.3过电压类别

应根据GB/T 16935-1中给出的规则来确定连接器的电压类别。 6.19.2爬电距离 6.19.2.1一般要求

爬电距离的确定,应考虑GB/T 16935-1和/或GB/T 16935-5表4确定的额定电压,以及考虑GB/T16935-1和/或GB/T 16935-5表4 确定的污染等级和绝缘材料组别。

如果额定电压不是从供电系统的标准电压引出的(参见GB/T 16935-1表F.3a和表F.3b),而是由工作电压引出的,允许采用插值法确定爬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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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伸试验要求 拉力N 至25芯导体 80 100 120 150 200 250 25芯以上导体 60 80 100 120 150 200 5 3 允许位移距离mm 扭曲试验要求 扭矩Nm 0.10 0.15 0.6 0.8 0.9 1.2 ±45 允许旋转角 度° ±30 QB/C0001-2011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之间的联系参见GB/T 16935-1的5.2.2.6条和/或GB/T 16935-5的5.3.2.6条。根据GB/T 4208,如连接器的防护等级为IP54或更高,则外壳以内绝缘部件的污染等级可考虑为低一等级的。

对于插合的连接器,如果外壳可视为由连接器本体形成,仅仅为了试验和维修的目的才会进京分离操作,同样可以将内绝缘部件的污染等级考虑为低一等级的。 6.19.2.2 污染等级

应根据GB.T 16935-1中给出的规则来确定连接器的污染等级。

注:污染等级会严重影响连接器的额定绝缘电压。故此,对于已设计决定了爬电距离的连接器,对于每种污染等级,应分别考虑其额定绝缘电压。 6.19.2.3防护等级为IP54或更高的连接器的爬电距离

根据GB/T 4208,如果连接器的防护等级为IP54或更高,则外壳以内绝缘部分的污染等级可考虑为低一等级的。

对于插合的连接器,如果外壳可视为由连接器本体形成,仅仅为了试验和维修的目的才会进行分离操作,同样可以将内绝缘部件的污染等级考虑为低一等级的。 6.19.2.4绝缘表面的形态

绝缘表面可能会阻断导电连续性的横断筋和沟槽。

a) 试验程序规定的机械应力试验之后,横断筋在尺寸方面应无损伤。如果横断筋至少有2mm高,考虑爬电距离应将绝缘材料组别降低一个等级:

b) 跨越沟槽的爬电距离,如果沟槽的规定宽度X符合GB/T 16935-1第4.2条的规定,槽壁的距离应记入爬电距离。

除以上情形,槽壁应忽略不计。

GB/T 16935-1第6.2条给出了测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方法。 6.20绝缘

6.20.1 功能绝缘和基本绝缘

功能绝缘和基本绝缘应能承受与图纸和制造商给出的信息,以及连接器的额定绝缘电压相应的额定脉冲电压或规定的耐电压。 6.20.2附加绝缘

附加绝缘的要求同基本绝缘。 6.20.3双重绝缘

在设计上双重绝缘应满足:其中一个绝缘失效(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不会影响另外一个绝缘的保护功能。不借助工具就不能去除附加绝缘。

对双重绝缘,如基本绝缘与附加绝缘不能分别测试,则该绝缘系统应考虑为加强绝缘。 6.20.4加强绝缘

加强绝缘的爬电距离应为基本绝缘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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