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公务员外另一个招聘人手的固定途径,政府应该先行深入探讨其可行性。
2.53 由此可见,政府对于把薪酬管理工作纳入下放范围,一直持谨慎态度,因为这个做法会对一贯的公务员薪酬管理政策及机制有重大影响。若要考虑更改现有政策及机制,必须先对未来的最佳路向进行彻底检讨并取得共识。
第三章
研究结果及观察要点
(本章以方便阅读的点列形或,载述专责小组对顾问研究结果的意见,并提出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要点) I. 3.1
引言
– 顾问的五国研究,就专责小组须检讨的五个范
畴,提供了资料。 – 为应付不同的需要,各国存在差异是无可避免
的。就是“公务员”一词,不同国家都有不同定义。尽管如此,顾问仍能在这些国家中找出一些共通点和相同经验。 – 我们注意到,顾问观察得到的要点如下:
(a) 薪酬与职级的改革在实施过程中,不可也
不应脱离公务员制度的整体改革; (b) 要有长远目光;
(c) 必须取得关键人士对改革的认同和承诺; (d) 要投放较多的资源,这可提供推行薪酬改
革时所需的实力和承诺;以及 (e) 因应公务员制度改革而对薪酬及职级安排
所作出的大规模变动,对公务员而言,难免有得有失。
3.2
3.3
3.4
– 我们不打算在本报告书内复述顾问的研究结果
,但希望读者会细读顾问报告原文。(顾问报告随本报告书附上。) – 直至目前为止,我们对顾问的研究结果和建议
持开放态度。 – 无论如何,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研究涵
盖的五个国家大多数花了很长的时间(约10至15年)来推行全面改革,以配合不断转变的社会经济和巿民对公务员的期望。 – 我们明白,这项顾问研究只可作参考之用,香
港必须按本身的需要采取最合用的公务员薪酬制度。 – 我们在提出本身的意见和建议前,会先从香港
现行制度(及第二章所述发展概况)的角度,提出以下问题讨论。 有需要作出改变?
– 在按五个研究范畴讨论薪酬制度前,我们先要
问∶现有薪酬制度是经过多年演变而成,在其他因素配合下,为香港带来一支稳定、廉洁和有效率的公务员队伍,基本的问题是这个制度是否需要改变?
3.5
3.6
3.7
3.8
II. 3.9
3.10 – 我们一直紧记,要确保今次的检讨公平和全面
,我们必须抱?开放态度。不过,得知五个国家在薪酬管理方面的发展后,我们发现了一点,就是香港的现行薪酬制度虽然一直行之有效,但的确需要认真加以研究,以确保这个制度在香港当前的社会经济情况下仍然管用,可以符合各方的期望和应付未来的挑战。
3.11 – 近期公众对公务员薪酬开支议论纷纷,正好说
明了有作出改变的需要。市民显然希望当局彻底反思现有薪酬制度所依据的基本原则。虽然香港过去定期进行的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及其他检讨,确实对薪酬制度作出了一些改善,但仍然只就薪酬制度的个别范畴进行零碎的检讨,可能已不足够。 III. A.
专责小组对五个范畴的研究结果的意见
薪酬政策、制度及结构
3.12 – 正如第二章所述,本港的现行公务员薪酬政策
,是“提供足够薪酬去吸引、挽留及激励合适人才,为市民提供高效率和具成效的服务”。 3.13 – 由于公营部门与私营机构的工作性质不同,执
行公务的原动力,与私营机构不尽相同。私营机构大多以盈利或业务的增长为主要考虑因素。 3.14 – 除了专业知识外,政府较重视员工的忠诚、经
验、服务精神、社会责任感、团结精神、服务的连贯性等。正如第二章指出,对于私营机构的雇主来说,这些因素未必是最重要的。 3.15 – 香港政府目前以不同方法吸引、挽留及激励员
工,包括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根据与私营机构大致相若的原则厘定)、合理的工作保障、较好的晋升机会、退休金或强制性公积金。 3.16 – 从顾问的五国研究可见,虽然这些地方仍然认
为政府应该带头做一名“好雇主”,而“招聘、挽留及激励”员工亦是颇普遍的薪酬政策目标,但提供递增薪级、工作保障、晋升机会及退休金等,可能已不再是主要的考虑因素。
3.17 – 在五个国家中,政府的负担能力已成为更重要
的考虑因素。与私营机构的薪酬作正式比较,也不再那么重要。 3.18 – 每名公务员在递增薪级、工作保障及退休金等
3.19 –3.20 –3.21 –3.22 –3.23 –
方面的待遇大致上保持相若这一原则,可能不再适用。这些条件正逐渐被下列各项取代∶按工作表现给予奖励,在薪酬(尤其是高级公务员的薪酬)中加入可调节的部分,改用合约安排,或以公积金代替退休金。 其他改革结果,包括出现“净工资政策”,亦
即与工作有关的各项津贴都纳入薪酬内。 在这方面,五个国家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可能与
私营机构有越来越多共通点。当然,盈利和业务增长不可能是政府最关注的因素。 顾问的结论显示,似乎对于作出上述转变的国
家而言,转变成效不错,至少看来有助于平息就公务员薪酬是否过高、过低或有否随经济情况调整等不休的争论。 我们现在并非建议香港跟随外国的做法,因为
我们要有自己的一套制度,藉以维持一贯的服务和团结精神。作出任何改变,导致人手转换频仍,会对本港不利。 我们想提出以下问题,以供讨论:
(a) 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应否彻底改变,变
为更?重薪效挂k、薪酬以净工资计算(即以现金取代房屋、医疗等各项津贴)? (b) 对高级公务员采用的薪酬政策,应否与中
级和初级公务员不同,即前者既要承受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