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3.6中外商业银行人民币业务账户管理平均收费标准(单位:元) Table3.6 the average account
management fees of RMB business between Chinese business banks and foreign commercial banks(units:RMB)
我国商业银行外资商业银行
小额账户管理费日均存款不满 300元收 3元人平均 1万美元以下收 50元人民币 /
民币 /季月
异地取款收费取款金额 0.5%,最低 1元,最30元人民币 /笔
高 50元
本地转账最高 5元人民币 8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笔 异地转账最高 30元人民币 12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笔
详细账单查询无 50元人民币 /笔
3.3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因素分析
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市诸多条件的支持,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面临着社会经济环境、政策法规制度、行业竞争态势以及电子交易技术等制约。随着经济、金融的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推进,发展中间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现代化转型,谋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着力点。
3.3.1经济运行基本状况的制约
19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金融需求市场日渐广阔,商业银行推出日渐丰富的中间业务品种来应对传统业务收入增速下降的挑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仍有待提升,因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市场需求拉力仍然不够强大。同时,人们对于中间业务的认识仍有待提升,多数客户依然将商业银行定位于存贷服务机构,中间业务理应是免费服务,而多数银行在中间业务开展之初的免费促销手段,更是强化了普通客户的这种定位思维。此外,我国现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发达,公众的信用观念较差,银行从事此类中间业务,风险暴露程度较高,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3.3.2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制约
当前,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仍在推进,约束金融业的基本经济制度和行业规范都在快速转变。
一方面是制度规范的推进存在时间滞后性;另一方面是旧法律法规的撤销及其影响的消除尚需时日,使得我国中间业务缺乏完善且成熟法律体系的管理和指导。尤其是分业经营和利率管制等法律规范的转变尤为迫切。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出台,明确规定在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分业经营和监管的制度,银行不得涉足保险、证券和信托等各大类金融业务, 2004年新的商业银行法再次确认分业经营制。分业经营制度为金融行业建立了一道防范风险的“防火墙”,却对中间业务的发展形成了严重的制约。开展中间业务既需要银行内多部门的协调,又需要其他传统业务的支持,但分业经营制切断了这种联系,导致资本、货币和证券市场之间无法互补合作,创新更为困难。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多个领域的交易对金融服务产生日渐增多的交叉性需求,而因分业经营管制,作为综合性最高的商业银行难于对需求积极反应,中间业务创新面临着严重的抑制。
其次,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在推进,金融交易仍以管制利率调节。利率管制对于中间业务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利率等价格受到管制,相关行为主体要么会改变对应资源的使用方式,要么会改变交易的协调形式,以降低管制所蕴含的权利损失,但规避管制的行为本身也是有代价的。在实践层面,虽然我国自 1990年代以来对利率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人民银行仍然是利率的制定者。管制下过高的存贷利差及其他政策性租金收入,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创新动力不足,直接制约着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
表 3.7 2002年-2012年我国金融机构年存贷基准利差 Table3.7
interestmarginsbetweenloansandborrowinChinesebanksin2002-2012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数据整理而得
表 3.1 1979年以来我国银行中间业务开展情况
the sequence of intermediary business appearing in China since
Table 3.1 1979 开办时间 1979年 1980年 1981年 1984年 1985年 1985年 1986年 1987年 1988年 1988年
开办机构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中信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
业务名称 信托、租赁 保函 票据承兑、贴现 代理外汇买卖 代理债券发行 信用卡 投资咨询 利率和货币互换 循环包销便利 票据发行便利
表 3.7显示,无论基准利率怎样调整,存贷利差都维持在 3%以上的水平,有时甚至更高,使商业银行可以较低水平的服务来获取丰厚回报,利息成为商业银行总收入的绝对主体,从而对创新形成强烈的抑制。此外,多种管制措施使商业银行占据我国金融交易市场的统治地位,例如,到 2010年我国融资中银行贷款占据 78.3%,而股票和债券等形式只占 21.7%。这种融资结构反过来制约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创新。
最后,中间业务定价机制不健全制约着其健康发展。我国中间业务定价是实施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办法,而相关管理部门对于中间业务收费机制的规范并不明确。虽然我国于 2003年 10月颁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但其对实践层面的指导范围主要集中在传统低附加值业务,如银行汇票、汇兑托收等结算业务,而对创新型中间业务的调节和指导明显不足。
3.3.3商业银行自身因素的制约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不够完善,致使经营管理和营销等方面有着许多阻碍中间业务发展的因素。
首先是经营理念的制约。中间业务的重要性尚未进入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战略,大多被视为辅助产品。虽然目前存在外资商业银行大量涌入的挑战,但由于政策法规的庇护,各主要商业银行的传统主营收入并未遭受明显冲击。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营销上更多采用分行分散营销模式、产品由总行统一设计开发,分行再依据总行下达的业务要求,在其市场控制范围内进行营销推广,缺乏精细化的市场定位分析,难于有效地依据不同区域内市场客户的需求设计产品,战略缺乏主动性和连续性。
其次是服务技术的制约。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服务技术手段相对不足,且安全性和系统兼容性不高,大部分中间业务服务仍然依靠柜台服务的支持,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服务水平和规模占比都有待提高。中间业务的电子信息技术,尤其是客户信息管理、结算和支付等数据支持系统明显落后于国外先进水平。在这方面,很多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都拥有先进的电子通讯系统,如英国的票据交换所自动收付系统( CHAPS),美国的全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系统( SWIFT)和银行同业收付系统(CHIPS)等。
再次是人力资源的制约。中间业务是金融领域的高技术含量业务,人员的素质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中间业务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能满足中间业务发展需求的具备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储备和更替不足,从事中间业务的人力资源多数是从银行原有各部门抽调组合而成,银行在中间业务人才培训方面的投入较少,激励机制调整力度有待提升,中间业务也主要集中在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上,而高端服务产品的开拓和推广增速缓慢。
最后是银行间缺乏有效协调机制所导致的竞争态势的制约。当前中间业务并未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手段,而且商业银行开发中间业务往往是作为吸引传统存贷业务的促销手段。而随着中间业务本身的发展,其竞争态势也日渐加剧,但在缺乏有效创新手段的支持下,价格战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中间业务的收费标准不断压低,甚至被迫免费。这在事实上导致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的管理体系进步缓慢,并导致其未来中间业务发展面临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