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考法律知识讲座(3)

2018-12-27 18:18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5)动物和植物品种。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3.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十.商标权

1.商标是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 ,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识别标志。 2.商标注册的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利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 3.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商标法》第10条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据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了控制、予以保护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7)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地名,但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二十一. 婚姻家庭 1.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结婚登记机关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3.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也构成重婚。 4.夫妻财产关系 1)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 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十二. 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概念

法定继承是遗产继承方式的一种,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均按法律规定进行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婚姻、血缘关系。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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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无先后次序之分。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同时,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应继承的份额。但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保留的份额依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以外的依靠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二十三.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十四.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

1.一般侵权行为指因为故意或过失而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成立,必须完全具备侵权行为的四个要件。在归责原则上,一般侵权行为采用的过错责任原则。

特殊侵权行为指不要求完全具备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而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对于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其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 。

2.几种特殊侵权行为 1)职务侵权行为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遭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可以要求赔偿的范围包括两大类:一是因行政违法行为要求的行政赔偿;二是因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要求的刑事赔偿。这两类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不能适用普通民事赔偿程序。 2)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产品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有三项:(1)未将产品投人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同时法律规定,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失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生产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4)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有三:(1)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2)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3)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 5)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6)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二十四.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1.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 2.正当防卫 3.紧急避险

4.受害人同意的行为 5.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6.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施加的强制行为。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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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 1.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3)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4)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 1.设立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4)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 (请大家关注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区别)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1. 混淆行为

2. 商业贿赂行为

3.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 诋毁行为 7. 倾销行为

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有四种例外情况。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8. 搭售及附条件交易行为 9. 串通投标行为 10. 独占排挤行为 11. 行政垄断行为

【例题】 某市一电器商场,在广告牌上写明:“凡在本商场购买索尼数码相机的,返还价款的10%,凡是介绍他人购买的,付给介绍者价款2%的佣金。”经另外一家电器商场的举报,有关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商场给付的返款和佣金在账上有明确记载。所售数码相机的成本为价款的65%。对于该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A.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 B.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低价倾销 C.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商业贿赂 D.正常销售行为竞争

【例题】 A公司经过甲介绍成功地向B公司销售了一批货物。下列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A.A公司给甲1000元佣金 B.A公司给B公司10000元折扣 C.B公司给甲1000元佣金 D.A公司给B公司经理10000元回扣

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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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1.垄断协议 :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以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者排除竞争对手的行为。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所谓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未经过加工制作的天然物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如农民生产的粮食、蔬菜、瓜果等。建筑工程和军工产品也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内。

二.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人身、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三.产品质量责任

1. 民事责任:更换、退货和赔偿损失等。 2. 行政责任:可以和行政处罚法联系起来。 3. 刑事责任:可以参考三鹿奶粉案件。

【例题】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提供该服务,经营者应当( ) A.不得销售该商品或提供该服务 B.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 C.向消费者作出明确的警示 D.说明正确使用方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是指为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居民。 提问: 王海是消费者吗? 二.消费者的权利

1. 安全保障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 2. 知情权: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3. 自主选择权:见书本

4.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5. 求偿权: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情况。依法求偿权是弥补消费者损害的必不可少的救济性权利。

6. 结社权: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 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

8. 人格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和接受服务时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争议的解决 1. 和解 2. 调解 3. 申诉 4. 仲裁 5. 诉讼

四.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

1.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2.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3.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

当消费者相信虚假广告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利用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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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主要考点)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考点:规定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即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不适用《劳动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考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用工之日起)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考点:劳动合同分三类)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增值税

一.定义:是以商品或者劳务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二.税率: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三.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营业税

一.定义: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二.营业税税率

1.交通运输业 3% 2.建筑业 3% 3. 文化体育业 3% 4.邮电通信业 3%

5.金融保险业 5% 6.娱乐业 5%-20% 7.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 5% 9.销售不动产 5%

三.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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