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具备了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了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了该项工程。
2、施工单位项目部组建了合格的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取得了相应执业资格,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和临电方案,并且编有重要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计算书。
4、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择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标准,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建筑物符合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了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了粉尘、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及污染。
5、施工单位建立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购备了相应的消防器材,并设置了明显的消防标志。
6、施工单位制定了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援救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
一、施工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监理范围。
第三章 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
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
第四章 监理工作目标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切实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条例,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作业环境,为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投资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坚持“事先控制、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目标管理,为三大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管理支持。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和消除一般安全事故隐患、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五。
2、安全达标目标: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达到合格目标。 3、文明施工目标:达到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目标,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
第五章 监理工作依据
1、法律、法规、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合同: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勘察设计文件
本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包括业主通过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并做出“通过审查记录”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提出的并由原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针对该工程的特点,安全监理的范围,工作内容等成立本工程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直线制监理组织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监理业务。项目直线制建立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总经理:张媚
土建监理工程组 暖通监理工程组 电气监理工程组 安全监理工程组 总监理工程师:杜文清
派驻人员由一名具有多年施工及监理经验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配套、数量、满足要求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队伍组成,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技能、高尚的职业道德、极强的协调能力胜任本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将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姓名 性别 岗 位 安全生产领导组组长 安全生产领导组组员 安全生产领导组组员 安全生产领导组组员 安全生产领导组组员 安全生产领导组组员 职 称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卢凤荣 卫平 杨再升 王宁宇 第七章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组人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组长
1、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纵横向安全责任制,向本企业职代会或股东大会提交报告,经授权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令。
3、负责组建安全生产领导组,确定组成人员。
4、负责小组成员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标准和政策性文件,并进行考核。
二、安全生产领导组副组长:
1、负责主持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行使业主付予监理公司的权利,对内向监理公司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等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协调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有关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互联系,使之协调一致 全面完成本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目标。
2、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安全职责分工,主持编写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并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安全、文明监理事务。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安全小组成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或其它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安全小组监理人员要求公司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例会,督促落实改进意见,负责签发项目监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文件、指令。
6、着重审核、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督促制定相关安全组织系统、规章制度,重要分部工程安全技术方案。
7、参加项目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对涉及安全文明施工的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要考虑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