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急处理的支持与反馈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项目部在24h内编制报告,报监理、业主及公司相关部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部及相关人员应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四不放原则”进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对在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4支撑在拆除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1、安全防护措施
镐头机拆除过程中,镐头机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离开3m以外,确保安全。
2、粉尘防护措施
铲除过程中,由于粉尘污染,现场安排水管浇水,防止粉尘飞扬,影响周边环境。
3、预防高空坠落措施
(1)凡在高度2m(含2m)以上的基准面施工都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
(2)拆除施工,支搭脚手架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不得无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方可从事施工,施工时必须穿有防滑鞋,系有安全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脚手架施工的操作面必须铺满脚手板,离施工作业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防护身栏杆和一道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并沿脚手架外杆里侧用密目网封闭,双排架里口与施工作业面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架体必须用密目网沿外加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安全网要整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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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防物体打击措施
(1)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
(2)施工交叉作业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3)施工现场采取车辆推运各种材料和运输时,必须要绑牢固定。要选择场地平整畅通的路面运输。
(4)搬运各种材料或传递时,人员要根据物体大小或协同作业,搬运或传递时人与物体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传递材料的要确保接稳无伤害的传递。
5、预防机械伤害措施
(1)起重拆除各物体时,挂钩要把物体帮牢固后方可吊起。 (2)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3)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和主管部门签定安全协议后方可投入使用。
(4)种机械设备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经常对其关键部位进行检查,按照“十字作业法”避免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5)机械安装时基础要稳固,起重机吊臂下方、旋转半径内不得站人和穿行,拆除时机械臂与架空线距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带病运转。 6、预防触电措施
(1)施工现场设专职用电管理安全员,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2)现场临时用电系统配电箱,按照规定设置围栏,并配以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电工要持证上岗,工作时穿绝缘鞋,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4)工地用电设备要绝缘良好,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 (5)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架设整齐,施工现场设备及照明禁止使用单重绝缘的电线(如塑料花线),要使用双重绝缘的橡套线。
(6)电器设备安装要符合相应规定,性能及绝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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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工队电器设备设施运行状态应随时进行检查及时修复,及时检查纠正现场人员违反用电安全操作行为。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时,必须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规定。
(9)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专业人员负责。
(10)现场施工使用的行灯和照明灯具,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在电箱内,符合电器安装要求。
(11)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封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做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线,电源线装设漏电保护器。
7、预防起重伤害措施
(1)工作场地要平整坚实,支腿下应垫好方木等承重材料。 (2)起重机械操作要保证专人专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十字作业”法。
(3)起重拆除时,必须有专职信号指挥人员负责指挥,必须持证上岗。
(4)起重机司机及信号工应熟知设备机械性能及拆除方法的全部内容,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5) 被吊重物必须位于起重机臂正前方,严禁斜拉,斜吊。 (6)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及作业半径内禁止施工人员停留或穿行。
(7)跨线桥拆除施工时,在与施工道路相邻的车道内,采用钢管排架+竹胶板和密目网封闭,是施工区域与相邻车道隔离,保证相邻车道内的车辆正常通行。 九、施工环境控制措施
本工程正式启动后,势必会影响到周围环境,包括施工产生的噪声,外运建筑垃圾,多多少少都会带来不利因素。在此基础上接受市容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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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双文明”工程提供条件,接受监督,遵守“三废”排放标准,门前三包。同时聘请市容监察方面专家为我们全体管理人员讲授环保方面知识,讲解各种不同规程,规范标准,让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市容监察知识,为顺利开展工作打下基础。门前三包,指派专人定时定期对施工区外围的道路进行清扫,时常保持整洁清爽,消除不利因素,确保扬尘污染等指标,满足环保要求。
工程必须进行围栏封闭施工,确保粉尘排放不影响到行人、周围居民生活等。
9.1 施工现场尘灰及废气控制措施
1、施工扬尘
(1)在施工作业现场按照《上海市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分隔。
(2)加强建筑材料的存放管理,各类建材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
(3)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以减少由于车辆行驶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
(4)由于施工产生的扬尘可能影响周围正常居民生活、道路交通安全的,应设置防护网,以减少扬尘及施工渣土的影响。如防护网发生破损,应及时对其进行修补。
2、车辆废气
(1)运输、施工作业所使用的车辆均应通过当年机动车尾气检测,并获得合格证。
(2)运输、施工作业的车辆在离开施工作业场地前,应对车辆的轮胎、车厢、车身进行全面清洗,防止泥浆在车辆行驶过程对外界道路的影响。
(3)装有建筑材料、渣土等易扬撒物资的车辆,车厢应用覆盖封闭起来,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扬撒、飘逸,污染运输沿线的环境。 9.2 对周围环境的防噪音措施
1、施工噪声及振动的管理
由于特殊原因须在夜间10时至次日早晨6时内从事超标准的、影响居民健康的建设施工作业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作业活动所在地的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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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施工噪声及振动的控制
(1)根据施工项目现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进出口。
(2)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高噪声作业活动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社会正常生活的时段下进行。
(3)对于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压缩机要性能良好及尽可能低音运转,并要安置在远离临近房屋的地方,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离高噪声设备近距离操作的施工人员应配戴耳塞,以降低高噪声机械对人耳造成的伤害。 9.3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措施
1、现场堆放
(1)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场地。 (2)对建筑垃圾组织定期及时清运。 2、申报
(1) 应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向渣土管理处或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渣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处置场地等事项,并与渣土管理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2) 建筑垃圾需分批排放的。临时变更排放处置计划的,应补报调整后的排放处置计划。
(3) 施工单位自行安排建筑垃圾受纳场地的,应在申报排放处置计划时,提交受纳场地管理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受纳的证明。
3、运输
(1)施工单位持渣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托运手续;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经渣土主管理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
(2)运输建筑垃圾时,运输车辆、船舶应随车携带处置证,接受渣主管理部门的检查。处置证不准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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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输车辆应按渣主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
(4)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渣土管理部门查验。 (5)其它管理要求
A、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工地的建筑垃圾处理干净。 B、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堆放的,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6)注意事项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施工建筑垃圾有特定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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