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政府或市部委办局颁发的,加0.5分/项; (四)市政府或省部委局颁发的,加0.8分/项; (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颁发的,加1分/项; (六)省政府或国家部委的上一级颁发的,加2分/项。 第二十七条 其他违反效能建设的情形,视情节轻重予以减分。
第六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八条 与员工月度薪酬分配挂钩:月绩效薪酬发放额=月应发薪酬基数×月度绩效系数/100。
第二十九条 二级管理人员除与月度薪酬挂钩外,还与年度效益奖挂钩,挂钩方式执行集团公司业绩考核相关文件。
第三十条 作为员工培训、岗位调整以及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其他需要参考的事项。
第七章 考核结果申诉
第三十二条 申诉条件
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可在考核期间或得到考核结果后两日内,首先与分
管直接上级沟通,如不成功,可直接向考核办提出申诉,申请最终裁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诉处理
考核办在接到申诉后2日内完成确认,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形成处理建议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可组织召开申诉会议。申诉监察的结果要经过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有效。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形之一成立,经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同意,降直线考核者当期考核结果的5%,每成立一件,处罚一次:
(一)考核申诉是因为直线考核者的原因;
(二)虽未发生申诉事项,但经过检查发现应该落实考核而未考核的;
(三)考核过程中出现敷衍应付、走过场、个人主观臆断或发生错考、漏考的;
(四)相关科室在数据提供过程中出现数据错误或弄虚作假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每个年度末,各科室应对员工绩效考核资料进行电子编号归档,妥善保存,并做好年度绩效考核总结工作。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考核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单丰字[2012]13号)即日起废止。
第三十八条 附件
(一)绩效考核指标量表; (二)月度工作计划报审表; (三)数据提供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全员 绩效考核 实施 办法 抄报:集团公司
抄送:矿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 发至:各科室
单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6日印发
(共印2份)
附件一:绩效考核指标量表
(一)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二级职位管理人员绩效指标量表
指标类型 考核 周期 KPI指标名称 权重 绩效目标值 数据来源 工程进度工程进度和质量 50% 按《工程进度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考核办公室 年度任务目标 安全事故次数 15% 月度 安全生产无事故。分管施工单位每发生一次重伤以上事故扣10分,重伤事故扣5分;分管部门每发生一次重伤以上事故扣15分,重伤事故扣10分,轻伤每次扣5分。 达到100%。一项未完成扣1分;重点工作一项未完成扣2分。 效能监察部门 个人岗位绩效目标 公务费用控制 5% 半年 效能投诉件数 招标或合同纠纷发生次数 5% 月度 为零。每成立一件扣1分。 安全科 工作计划完成率 10% 月度 10% 月度 为零。发生一次扣2分。 综合管理达到100%。每超10%扣1分,依次累加。 达到100%。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人力资源科 科 培训完成度 5% 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