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正式焊接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在现场条件下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 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的施工; 4)钢筋焊接接头或焊接制品应按焊接类型和验收批的划分进行质量验收并现场取样复验,同时按 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5)施工首次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6)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且设计有要求的,应对其焊(螺 栓)球节点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并进行见证取样; 7)焊接工人必须持有效的岗位证书。
6.4.2.3钢筋机械接头试验报告(表C4/7/3)
1)工程正式连接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在现场条件下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 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机械连接的施工; 2)采用机械连接接头形式施工时,技术提供单位应提交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 检验报告; 3)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应按连接类型和验收批的划分进行质量验收并现场取样复验,同时应按规定 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6.4.2.4水泥试验报告(表C4/7/4)
1)水泥试验报告是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对用于工程中的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等指标 进行测试后由试验单位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
2)所有进场水泥必须进行复验,结构中用的水泥必须复验抗压强度、安定性等项目,其他用水泥 (如抹灰)必须复验安定性指标,进口水泥还应对其水泥的有害成分含量进行试验,能否使用以 复验报告为准;
3)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1个月)和进口水泥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验,有试验报 告。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用水泥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4)水泥复验应出具3天强度报告以适应施工需要,但必须补做28天水泥强度。
6.4.2.5砖试验报告(表C4/7/5) 1)砖进场后应进行复验;
2)承重结构的砖应实行见证取样。
6.4.2.6砌块试验报告(表C4/7/6) 1)砌块进场后应进行复验;
2)承重结构的砌块应实行见证取样。 6.4.2.7砂试验报告(表C4/7/7)
1)砂子进场后应进行测试,一般测试项目为筛分、含泥量、泥块含量,人工砂还应测试石粉含量、坚 固性; 2)按规定应预防碱集料反应的工程或结构部位所使用的砂,供应单位应提供砂的碱活性检验报 告。
6.4.2.8碎(卵)石试验报告(表C4/7/8)
1)碎(卵)石进场后应进行测试,一般测试项目为筛分、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压 碎指标;
2)按规定应预防碱集料反应的工程或结构部位所使用的碎(卵)石,供应单位应提供碎(卵)石的碱 活性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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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9外加剂试验报告
1)外加剂主要包括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泵送剂、防水剂、防冻剂、膨胀剂、引气剂和速凝剂等; 2)外加剂应按规定进行复验。承重结构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应实行见证取样; 3)钢筋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外加剂含有氯化物时,应做混凝土氯化物总含量检测,其总含量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6.4.2.10掺合料试验报告(表C4/7/9)
1)掺合料主要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沸石粉、硅灰和复合掺合料等; 2)用于承重结构的掺合料应按规定见证取样复验。
6.4.2.11防水卷材试验报告(表C4/7/10)
1)防水材料主要包括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粘结剂、止水带、膨胀胶条、密封膏、密封胶、水泥基渗透 结晶性防水材料等; 2)防水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取样复验,并实行见证取样; 3)新型防水材料,应有相关部门、单位的鉴定文件,并有专门的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有代表性的抽 样试验记录。
6.4.2.12轻集料试验报告(表C4/7/11) 6.4.2.13预应力筋、钢绞线复验报告
6.4.2.14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复验报告
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等应有进场复验报告。涂包层和套管、孔道灌浆用水泥及外加剂应按 照规定取样复验,有复验报告。 6.4.2.15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性能复验报告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应力)检验报 告,并按规定进行复验,实行见证取样。 6.4.2.16幕墙用构件、组件复验报告
1)幕墙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2)硅酮结构胶应有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测报告; 3)铝合金型材应有涂膜厚度的检测。
6.4.2.17幕墙硅酮结构胶抽检报告 幕墙用双组份硅酮结构胶应有混匀性及拉断试验报告。
6.4.2.18塑料管材(件)复验报告 6.5施工记录
施工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各种检查、记录的统称,包括通用施工记录 和专用施工记录。 6.5.0通用表格
6.5.0.1施工检查记录(通用)(表C5/0/1) 施工检查记录(通用)是指未制定专项施工检查记录表式而又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记录的施 工项目而采用的表式。
6.5.0.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通用)(表C5/0/2)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通用)为通用施工记录,适用于各专业; 2)隐蔽工程是指上道工序被下道工序所掩盖、包裹而无法再次检查的重要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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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按专业分层、分段、分部位进行填写。内容包括:位置、标高、材质、品种、规 格、数量、焊接接头、防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等。需附图时在备注栏内附图; 4)需要进行处理的,处理后必须进行复验,并且办理复验手续,填写复验日期,做出复验结论。
6.5.0.3预检工程检查记录(通用)(表C5/0/3) 预检记录是对施工重要工序进行的预先质量控制检查记录,为通用施工记录,适用于各专业,预检 项目及内容如下:
1)模板:检查几何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及预留孔位置、模板牢固性、接缝严密性、起拱情况、清 扫口留置、模内清理、脱模剂涂刷、止水要求等;节点做法,放样检查;
2)设备基础和预制构件安装:检查设备基础位置、混凝土强度、标高、几何尺寸、预留孔;
3)地上混凝土结构施工缝:检查留置方法、位置、接槎处理等; 4)管道预留孔洞:检查预留孔洞的尺寸、位置、标高等;
5)管道预埋套管(预埋件):检查预埋套管(预埋件)的规格、形式、尺寸、位置、标高等;
6)机电各系统的明装管道(包括进人吊顶内)、设备安装:检查位置、标高、坡度、材质、防腐、接口方 式、支架形式、固定方式等;
7)电气明配管(包括进人吊顶内):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连接、弯扁度、弯曲半径、跨接地 线、焊接质量、固定、防腐、外观处理等;
8)明装线槽、桥架、母线(包括能进人吊顶内):检查材料的品种、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 方法、固定间距等;
9)明装等电位连接:检查连接导线的品种、规格、连接配件、连接方法等; 10)屋顶明装避雷带:检查材料的品种、规格、连接方法、焊接质量、固定、防腐情况等;
11)变配电装置:检查配电箱、柜基础槽钢的规格、安装位置、水平与垂直度、接地的连接质量;配电 箱、柜的水平与垂直度;高低压电源进出口方向、电缆位置等;
12)机电表面器具(包括开关、插座、灯具、风口、卫生器具等):检查位置、标高、规格、型号、外观效 果等。 6.5.0.4工序交接检查记录(通用)(表C5/0/4)
1)工序交接检查记录(通用)是指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作出确 认活动的记录;
2)相关各专业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6.5.1建筑与结构
6.5.1.1桩基施工记录(表C5/1/1)
1)桩基施工应按规定做桩施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孔位、孔径、孔深、桩体垂直度、桩顶标高、桩位 偏差、桩顶完整性和接桩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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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试)桩记录主要是对桩的贯入度、持力层的强度、桩的承载力以及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 题和反常情况的记录; 3)在打桩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对每根桩的施打进行观测,并做详细的记录; 4)桩施工记录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6.5.1.2地基与基坑支护施工记录(表C5/1/2)
1)基坑支护应进行变形监测。在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使用期间,应以设计指标及要求为依据进行 过程监测,如设计无要求,应按规范规定对支护结构进行监测,并做变形监测记录;
2)基坑支护工程使用的锚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现场抽样试验,有锁定力(抗拔力)试验报告;
3)支护工程使用的混凝土,应有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和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有抗渗要求的还应 有抗渗试验报告;
4)支护工程使用的砂浆,应有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和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6.5.1.3钢筋工程隐蔽检查验收记录(表C5/1/3)
钢筋工程隐蔽检查验收记录主要用于承重结构中绑扎和焊接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 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用变更及胡子筋处理等。要求记录钢筋的连接 形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 6.5.1.4地基验槽记录(表C5/1/4)
地基验槽记录的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基坑土质 及地下水位等,有桩支护或桩基的工程还应进行桩的检查,地基验槽应有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签章。须 处理时,施工单位应依据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地基处理,完工后填写《地基处理记录》(表 C5/1/5)报请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复查并签章。 6.5.1.5地基钎探记录
钎探记录用于检验浅层土(如基槽)的均匀性,确定地基的容许承载力及检验填土的质量。钎探前 应绘制钎探点平面布置图,确定钎探点布置及顺序编号。按照钎探图及有关规定进行钎探并记录。
6.5.1.6混凝土搅拌抽查记录(表C5/1/6) 1)混凝土搅拌抽查记录主要检查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等应与试配所
用的材 料相符。同时抽测砂、石材料的含土量与含水率,并计算其误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6.5.1.7混凝土浇筑申请(表C5/1/7)
正式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如钢筋、模板工程检查;水电预埋件检查;材料、 设备及其他准备等),自检合格填写《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报请监理单位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6.5.1.8混凝土模板拆除申请(表C5/1/8)
在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板、梁、悬臂构件等底模和柱墙侧模前,应填写混凝土拆模申请单,并附同条 件混凝土强度报告,报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拆模。
6.5.1.9首次使用混凝土开盘鉴定记录(表C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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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首次使用的混凝土,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搅拌机组、混凝土试配单位进行开盘鉴定 工作,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的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以 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 2)施工现场除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需开盘鉴定以外,C30级别以上混凝土在第一次搅拌时都应进行 开盘鉴定;
3)采用预拌混凝土的,应对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在混凝土出厂前,由混凝土供应单位自行组 织相关人员进行开盘鉴定。
6.5.1.10冬施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表C5/1/10) 1)冬季混凝土施工时,应进行搅拌和养护测温记录;
2)混凝土冬施搅拌测温记录应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罐温度、入模温度等。
6.5.1.11冬施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表C5/1/11)
混凝土冬施养护测温应先绘制测温点布置图,包括测温点的部位、深度等。测温记录应包括大气温 度、各测温孔的实测温度、同一时间测得的各测温孔的平均温度和间隔时间等6.5.1.1 2构件吊装记录
(表C5/1/14)
预制混凝土构件、大型钢、木构件吊装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包括:构件名称、安装位置、搁置与搭接长 度、接头处理、固定方法、标高等。
6.5.1.13预应力筋张拉记录(表C5/1/15~16) 1)预应力筋张拉记录是利用千斤顶、锚夹具等张拉设备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加预应力实施过程的记 录;
2)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有出厂合格证,并在进场时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3)施加预应力所用的机具设备以及仪表,应校验合格;
4)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一)包括预应力施工部位、预应力筋规格、平面示意图、张拉程序、应力记录、 伸长量等;
5)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二)对每根预应力筋的张拉实测值进行记录; 6)后张法预应力张拉施工应实行见证管理,按规定做见证张拉记录。
6.5.1.14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表C5/1/17) 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筋张拉后应灌浆,并做灌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灌浆孔状况、水泥浆配比状况、 灌浆压力、灌浆量,并有灌浆点简图和编号等。 6.5.1.15钢结构施工记录
1)钢结构构件主要包括钢材、钢构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件及配件、防火防腐涂料、焊接(螺栓) 球、封板、锥头、套筒和金属板等;
2)钢结构吊装记录内容包括:构件名称、安装位置、搁置与搭接长度、接头处理、固定方法、标高等;
3)焊接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烘焙,有烘焙记录;
4)钢结构主要受力构件安装应检查垂直度、侧向弯曲等安装偏差,并做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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