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分析,提出预控方案与措施,控制中标概算外费用 发生,使之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分析月度工程造价控制情况,为编写监理月报提供真实数据;
5.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6.做好监理日记,编写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7.做好项目部的后勤保障工作,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审核查验方面
(1)核查建设工程有无施工许可证;
(2)审查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2.安全检查方面
(1)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自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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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3.督促整改方面
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将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重大隐患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下达暂时停工整改通知的同时应报告建设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信息资料监理工程师职责
1.收集管理设计监理过程中,与建设、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信息传递、会议等监理活动所形成的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文件通知等;
2.收集、管理监理工程的有关图纸、文件、文档、照片等工程技术资料; 3.收发往来文件,登记收发记录;
4.负责项目部监理文件的打印、复制和发送;
5.归纳、整理资料,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程中有关规定,分类、编号、立卷、归档,建立计算机管理台账。 八、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作好检查记录,复核或从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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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工艺或施工工序过程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式制作及工序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担任见证、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作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工作记录;
6.按总监理工程师的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见证抽样工作。
第七节 监理工作制度
为更好的为业主提供服务,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对各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建立和采取以下工作制度,为业主提供监理服务。 一、监理培训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组建后,公司将对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和介绍项目基本情况与特点,使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对工程有充分的理解与认识。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再次进行宣讲,再次明确本工程的特点、要求,本工程监理部的工作原则、制度和工作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后续调整进入的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讲解和明确本工程的特点和项目监理机构的具体要求业务要求。 二、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度 1.监理规划
依据我公司的监理业务手册,在监理合同签订及收到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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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监理规划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监理规划审批后发送建设单位。收发文进行登记。 2.监理实施细则
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程中,明确提出对技术复杂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由公司专业总工程师审核,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批并报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结合工程特点、设计文件和专业技术要求,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控制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安排。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要点详见公司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手册》的相关章节。
三、工程技术文件审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料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提出书面审查意见,需要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由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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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机构重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并留有审查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2.施工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施工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施工布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3)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4)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5)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7)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方案时,应提出书面审查意见,需要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由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申报,项目监理机构重复审查施工方案,并留有审查记录。
施工方案符合要求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3.其他技术文件
项目监理机构按相关要求审查其他技术文件,符合要求时,由总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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