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十二、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后,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的完整、准确性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明确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全面审查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资料全部审查合格后,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设计等单位主管人员进行工程实体竣工初验,发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竣工初验合格后,建设单位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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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十三、监理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制度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
上次监理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未落实,必要时可写在本次例会的决议事项中。
与会各方对上次例会以来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材料设备的执行、协调管理等情况的意见,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等。
本次会议已取得共识的重要决议事项,应明确执行单位和执行人及时限要求。
会议结束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写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初稿编写后,请各方参加主要人员审阅征求意见,无意见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发送各有关单位。 2.专题工地会议
本制度中专题会议是指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为解决工程专项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合同各方与会议专题有关的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应参加会议。
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好会议纪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发至与会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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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会议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讨论工程上有关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问题。同时总监传达公司召开的总监会的主要精神。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
会后要有会议记录,注明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等。 十四、交接班制度
在监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加班的情况,同时为保证项目人员的合法权益,需要向员工提供休息时间。为保证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应针对施工阶段的不同,合理安排人员的作息时间,并建立工作交接制度。
交接制度包括:总监、总代之间的工作交接制度;同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交接制度;不同专业监理工程师之间为同一部位的工作交接制度(如:对吊顶内工程,各专业完成并通过检查后,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向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情况和检查结果,避免专业间出现“打架”现象,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五、监理人员的日志填写制度
监理人员每天要记录当日的主要活动情况,例如巡视、旁站或参加会议,对每次活动的情况都要作简要的记录,巡视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质量问题的性质,如何处理等。
每月总监要对监理工程师的日记本进行查阅、签字。 十六、公司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制度
公司每季度或每月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考核。考核的内容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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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以及公司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所规定的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结束后(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编写工作总结,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整体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十七、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总监办将施工情况、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情况以周报、月报、工作联系单等形式向业主和建设管理方报告。 十八、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信息和资料管理工作,根据工程情况,定期(每周或每两周)对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以外的文件,而业主明确要求保留的,应专门收集、建立台帐。
详细的资料管理制度要求详见公司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手册》相关章节。
十九、其他监理工作制度。
依据公司管理手册中的各项制度,项目监理机构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八节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如下: 1、地下连续墙监理实施细则 2、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盾构工作井(含始发、接收、端头加固)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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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盾构隧道监理实施细则 5、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6、有见证取样与送检计划 7、试验检测监理细则 8、测量监控量测细则 9、直埋管道监理实施细则 10、架空管道监理实施细则 11、盾构机吊装监理实施细则 12、监理旁站细则
第三章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第一节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1.按设计文件,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写监理规划,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甲方审查同意后实施。
2.监理施工开始前结合工程项目专业特点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报甲方审查同意后实施,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规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接口监控内容程序、方法标准、检验批规模等。
3.监理在工程开工前应召开监理工作交底会,向甲方承包单位介绍监理规划主要内容、机构设置、人员分工职责,讲解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标准等。
4.监理参加由甲方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对准备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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