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调研报告[1]

2019-01-05 13:26

祁连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中广网 2009-07-22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核心。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进步,实现各民族的发展繁荣,不仅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也是逐步消除各民族间发展差距,彻底解决历史上遗留下的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的必然途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正确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稳步、协调、健康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现阶段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现状、特点,对进一步提高工作针对性、系统性、前瞻性,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工作措施,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一、基本情况

祁连是匈奴语,为“天山”之意,自古以来便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全县辖3镇4乡44个行政村,总人口4.96万人,有汉、藏、蒙古、土、裕固、回、撒拉等1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7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79.2%,藏族、蒙古族,回族,汉族和其它民族各约占总人口的33%。少数民族全民信教,主要信仰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目前,全县批准开放的宗教寺院36座,在册宗教教职人员159人,其中:藏传佛教寺院8座,清真寺院28座,在册活佛23人,僧人91人,阿訇45人。

二、祁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现状

近年来,祁连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省、州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维护团结稳定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主线,不断强化地区建设投入力度,努力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大力倡导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思想,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出健康有序,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表现在:

(一)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全面形成。祁连历届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并将其作为在政治上促进各民族间相互平等、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有效载体常抓不懈。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省上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持续深入的进行,积极以每年8月份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面向广大干部群

众,广泛而深入地进行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大力宣扬和倡导“三个离不开”思想,使全县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平等、团结、互助”的意识大为增强,紧密团结、互帮互助、互相支持、相互尊重、相互依赖的良好风尚蔚然成风,地方民族主义、大民族主义意识和狭隘民族观念日渐淡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普遍形成,巩固和发展了政治安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各民族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现代观念明显增强。祁连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县份,县境各民族间交流与往来的时间由来已久,相互影响和作用对方的程度深、力度大,特别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交往过程中,汉、回等民族较为先进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产经验、生产技能及思想观念对牧区藏族、蒙古族等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影响和冲击较大,使他们的生产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较之以往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其商品意识、市场意识、致富意识、发展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和长足的进步,接受新观念、新事物的能力大为增强,形成了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良好社会氛围,其发展意识、进步意识、创新意识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越来越符合,越来越适应。

(三)各民族相互交融,长期不懈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使各族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改变,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多年来,全县上下坚持不懈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立诚信、促和谐系列活动,使各族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改变,其团结意识、发展意识、共荣意识不断强化,民族宗教意识不断淡化,对文化教育、科技知识、生态建设、婚育新风、劳动技能培养等的重视程度日渐加深,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强烈,要求迫切,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突出表现在民族教育事业、科技文化事业、精神文化生活等诸多方面有了质的变化,各民族在相互交往、相互交融的过程中,不断摒弃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追求和向往现代生产生活方式,衣、食、住、行等条件大幅改善,农牧区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发展的条件和环境明显改善。

(四)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组织保证。祁连历届县委、县政府把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作为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工作任务纳入县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代培、挂职等多种形式,大力培养和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目前,全县少数民族干部总数达到242名,占全县干部总数的66.12%。其中:县级领导中少数民族干部15人,占62.5%;

科级领导中少数民族干部112人,占68.3%,少数民族干部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不断涌现。截止2008年底我县有136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74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分别受到省州县党委、政府的表彰。据统计,目前全县共涌现出十星级文明户2624户,国家级文明村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体3个,省级文明和窗口单位3个,州级文明典型24个,县级文明单位47个,文明村24个。特别是默勒镇扎沙村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成绩突出,而被中央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先进村”。这些典型的树立,一方面为全县的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发挥了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另一方面也为祁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深入开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立足实际,发展地区经济,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祁连历届县委、县政府不是就民族团结抓民族团结,而是坚持把发展地方民族经济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各族群众把注意力集中到治穷致富,发展经济上来。特别是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突出了以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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