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动民族团结进步,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目前,全县上下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祁连已成为各族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加速实施农牧稳县、工业强县、生态立县、旅游活县、科教兴县、依法治县六大战略成了全县人民的心声,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地发展,为民族团结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祁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效
(一)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干部群众普遍受到了一次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再教育,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目的、意义、作用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自觉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显著增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将其与推进各自工作结合起来,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狠下功夫,使广大群众深受其益,深得其惠,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发展经济,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立足县情,科学制定发展思路,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将精力集中到治穷治愚、发展经济、建设小康上来,推动了全县经济持续稳步的发展,保证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随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深入发展,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而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优良风气成为催生新先进出现的加速器,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日益扩大。
(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建立健全了符合县域特点和实际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发展地区经济、睦邻友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经费保障九项长效机制。
四、祁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存在的问题
(一)县域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特别是农区和牧区之间的这种发展差距尤为明显,客观上造成了农区和牧区在经济发展上的不平衡,农民与牧民之间在收入上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
(二)各族群众的民族意识、宗教意识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正在逐渐淡化,但由于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民族宗教工作还面临着较多错综复杂的难题,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依然存在。
(三)历史上遗留下的一些问题不时地显现出来,引发群众上访等问题,且这些问题由于年代跨度大、牵涉面广,一时无法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群众间的团结协作和携手发展。
(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的健全和充实完善。
五、加强民族团结工作的几点建议
祁连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地区。因此,今后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全力维护和巩固现有局面的基础上,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加快地区经济发展是民族团结进步的首要任务,要紧紧围绕
创建这个平台,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为核心,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着力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认真做好扶贫开发和优势资源开发工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和劳务输出,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切实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稳步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大力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各族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强化基础教育地位不动摇,加速发展地区民族教育事业,将民族教育作为培养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系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立足农牧区生产的实际,面向农牧民群众,广泛开展农牧业生产技术、劳动技能等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科技和技能素质,推进实用科技技术的运用和普及。加快农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医疗卫生设备的配套配备和更新,延伸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范围,提高农牧民群众的医疗卫生保健水平。大力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着力建设具有鲜明地方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地区民族文化精品,基本实现广播、电视、电话村村通。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精神
文明建设规划》,加强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在“十一五”期间,使城镇居民“五好文明家庭”达到80%以上,农牧区“十星级文明户”达到40%以上,60%的村镇和100%的窗口服务行业达到省、州级文明标准。认真做好双拥工作,推动警民共建共创活动,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各项条款,坚决清除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利因素,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落实到位。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落实各项综治措施,建立起打、防、控、管四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坚持不懈地在各族干部群众中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再宣传再教育,牢固树立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进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落实宗教管理工作责任制,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精心安排,切实做好五好五优宗教寺院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评选及五年创建达标任务。严格按照《海北州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