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宗教寺院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评选办法》、《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标准及考核评选办法》、《祁连县2006——2010年度创建达标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宗教界和县直机关单位的创建达标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创建达标评选标准、评比要求、评选条件及具体措施、步骤程序、相关要求,努力于2010年完成27个县直机关和部门、4个群众团体、7个乡(镇)、20个省州驻县单位及36座寺院、159名宗教教职人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达标与“五好五优”宗教寺院、宗教教职人员的评选。
(五)积极开展与周边地区的共建共创活动。积极加强与周边邻县的友好联系,以加强往来、深化了解、融洽关系、增进团结为目的,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共创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同创建平安祁连、和谐祁连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共创共建活动的深入进行,努力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切实巩固勘界成果。
(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精良,作风扎实,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为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坚强可靠的组织保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