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隐患制度
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努力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结合上级对做好百日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的有关要求,经公司研究,制订此制度,望各业务单位、全体驾乘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8月21日召开的全省防汛和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深刻吸取“8.17”山东华源煤矿溃水事故、“8.13”湖南省凤凰县提溪大桥坍塌事故等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深入查找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加强管理,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使广大职工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文化素质,为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检查整改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特色安全文化
各队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紧紧围绕“标本兼治,治本为主”这一总
体目标,以学习贯彻电视会议精神为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如宣传标语、播放录像、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面向职工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规范安全行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职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创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和安全生产法制环境。
(二)配合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各队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好上级对我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检查。要对照检查内容逐条进行分析,哪些已经落实,哪些落实的不够,有重点地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避免责任事故地发生,
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各队要紧紧围绕“标本兼治,治本为主”这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按章监督管理,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检查整改的时间
每月2次,暂定每月10日、25日,特殊情况除外。 四、方法步骤和具体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组建此次活动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排査隐患阶段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对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拉网式检查,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对排査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登记造册。
(三)集中治理隐患阶段
有重点地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避免责任事故地发生。
(四)总结验收阶段
各单位要对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行成文字总结材料上报公司。 (五)巩固提高阶段
各单位要不断巩固和提高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意识,逐步实现事故隐患排査治理的常态化。
五、组织领导
针对此次百日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公司设立专门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具体分工为:
组长:蔡玉港
副组长:郑国亭、纪子龙、杨建峰
成员:常连安、郗洪强、赵东山、聂景峰、付桂胜、谭如民、王化利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文化宣传办公室,由纪子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韩云良、丁丽丽、赵晖。
联系电话:0546-8651006。
第三部分 管理规定
十八、财务管理特别规定
一、对收取的票款必须由出纳员在当日或次日交存开户行或公司指定专户,不得私存、坐支和挪用,如有违反,给予当事人每次2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收缴票款时,出纳员和票据员必须同时在票据缴销单上签字或盖章,做到票款相符,发现不盖章或不签字者,给予当事人每次50元的经济处罚。
三、票据员必须及时登录、缴销票据使用情况,定期核对售票员结存的票据,保证帐实相符。
四、每月末,必须将票据缴销数额与出纳员票款入帐数额核对,做到准确无误,票款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