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社会经济调查报告
打吊针、屁股针,吃药,中西结合,持续了一个多月,却没有效果。然后就到镇上的黄石医院去看病,医生只开了西药,花了六七百元,可还是没有看到效果。之后又到老隆医院看了两次医生,医生帮她的腰部照了X光、B超,最后诊断为腰椎增生,并为她开了中西药,没有打针,这样又花了六七百元,可依然没有效果。
后来,大儿子带她去了梅县医院。早上六七点去排队的时候,已经有六、七十人在那等着贴药了。医生用六七支针头如缝衣针大小,针柄如手指长短的“梅花针”同时狠狠地刺到邹秀琼腰部疼痛的地方,等它流血了就马上贴上膏药,针就扔掉了。撕下膏药时可以见到脓汁布满膏药,伤口血肉模糊,邹秀琼感到剧痛不止。当时的伤口留下了一大块伤疤,直到现在还清晰可见。
之后邹秀琼去了深圳,住在大女儿家里,在那里贴了三天膏药。当时医生吩咐大儿子,邹秀琼的膏药要持续贴六天,但是大儿子忘了告诉邹秀琼,结果邹秀琼只贴了三天,所以也没效。那时邹秀琼只去看了一次病,拿了六天药,就花费了一千元。
在深圳第二次病发,邹秀琼剧痛不止。大媳妇提议大儿子请车送邹秀琼去医院,她马上通知其他亲人到家里来,并请了车送邹秀琼去南山医院,那时已经深夜十二点了。现在邹秀琼回想起来,都很感激地说,如果没有大媳妇,她连命都没了。
因为怕在老隆医院检查得不清楚,所以邹秀琼去到南山医院就立刻做了全身检查。医生断定是腰椎增生。当时邹秀琼已经严重到要家属签病危通告书,但是大儿子不让她做手术,因为可能会瘫痪,要坐轮椅。住院六七天之后,迫于经济问题,邹秀琼还没痊愈就出院了。医生吩咐要睡硬板床,结果邹秀琼睡到全身疼痛。因为是侧着身睡,邹秀琼的右腿、左腿先后睡到溃烂。由于吃不下,睡不好,当时邹秀琼消瘦得只有七八十斤,而且经常都痛得流泪。出院后医生有开药,但是品种不多。过了不久病情加重,邹秀琼再度入院,也是住了六七天。医生说这种病只能一直吃药,不能根治。两次住院都要打吊针,每天从早上八点打到下午三点。由于大媳妇家离医院比较近,就由她负责照顾邹秀琼的饮食。这次住院,由于骆建忠的妹婿与医院的人相熟,他嘱咐医院的人要开好药给邹秀琼,所以邹秀琼回来后就吃四五种药,贴了三个月膏药。膏药是贴脚的,贴得脚非常痕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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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的住院费、药费都是以妹婿的名义开的,因为他在南山城市监察部队工作,享受全额的工作医疗保险,所以由他出钱。当时邹秀琼的合作医疗只报销了六百多元,仅报了深圳南山医院的第一次住院的药费,是由黄石镇财政拨款的,报销程序相当严谨。
邹秀琼的腿现在还是会疼,她用了大儿子的老板的朋友从香港带回来的“千里追风油”来擦,第一次很有效,之后就没效了。不过,邹秀琼对此也不太在意了。
邹秀琼如今回想起来,觉得病因可能是她二十几岁怀着大女儿的时候,去河边洗衣服,蹲得太久了,一起来,脚下一滑,整个人跌坐在地上。当时就感觉腰很痛,但过了几天又不痛了,所以没有放在心上。邹秀琼怀第二胎时,大腹便便还去挑柴,扭伤了腰,整个人又跌坐在地上,但胎儿没事也就没有理它。邹秀琼后悔地说:当时真是少不更事,没有想到留下了这么大的祸根。但当时没有条件去检查,也不敢跟婆婆说,只要胎儿没事就行了。以前邹秀琼干了很多的农活,很辛苦。直到前年旧病复发,周旋于各大医院之间,经过一番折腾才有点好转,但也不能根治。医生警告她说不能再干重活了。现在邹秀琼连上山砍柴、拾柴都不可以大幅度地弯腰。虽然重活是没做了,但耕田、种菜、洗菜等活还是要慢慢干。腰痛时,邹秀琼也是自己忍受,不去医院了。
老人的病
邻居家七十多岁的老奶奶,身染风寒,咳嗽不止。老奶奶能够识别草药,她上山采药来煲水洗澡,感觉就好了一点,她还说“狗爪芋”煲粥吃可以止咳治寒。同时她也到黄石村抓了三剂西药,打了三四枚屁股针。虽然现在还有点咳嗽没清,但老奶奶就这样由着它不管了。
合作医疗
2002年开始,每人每年需上交十元,但这笔款项是不需要个人自己去交的,因为为了维护生态林,防止村民乱砍滥伐,省林业厅下拨款项给村委会当作管理费以治理东江水质,所以每次缴纳合作医疗款项时,经济合作社主任就叫生产队队长代收,而生产队队长会咨询村民的意见,问村民是否愿意参加合作医疗,如果愿意,村里就把个人的生态林维护费(生态林维护费每人每年有二十多块,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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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田人口,而不是按分山林人口)划出十元上交给镇,再由镇统一上交相关部门,由镇每年统一发一本参加合作医疗的小册子。其实以前都出现过合作医疗的体制:1969至1977年大队有一个医疗站,医疗站有两名医生,平时由医疗站负责进药,村民有病就去医疗站看病,药费的付款方式是扣工分。
合作医疗赔偿的报销率视情况而定,少则10%,多则50%。
程序:家属将医院出示的发票、药单拿去村委会,如果此农户特别困难,村委会要出示证明,家属再拿着这些东西到黄石镇由镇政府核实上报。主要是报销医药费的。
老干部
24日,我们吃完饭,刚想与骆建忠闲聊时,走进了一个老干部——骆福如。骆建忠说他是一个干了二十多年的老干部,基本上每天都会来串门,于是,我们对他进行了采访。
他今天刚好去村委会开会。会议讨论了三个问题:一、学校有一块地是计划建球场的,但去年冬天被人霸占了,用来种农作物。这次开会是讨论怎样收回这块地。二、在东江下游那片山林是全村的公山。高丰生产队队长骆文强(今年农历一月十八日死于结肠癌,享年六十岁)1980年时为了便于管理就将山林分给了高丰生产队代为管理。生产队将山林分到该队的每家每户,全部管理事务都由他们负责,就这样管理了整整二十七年,村里其他生产队没有插过手。当时生产队有三个小组,老干部就任第三小组的组长。前段时间,一个老板承包了共同村(旁边的一个村) 的一部分山林来种经济林(主要是种微叶桉)。他现在又想和长洲村商讨租赁一片山林来种经济林并且要求签订合同,合同注明10元/亩/年,一共几百亩,承包期限是30年(因为经济林长得很快,几乎每十年就可以砍一次了。正因为这样,所以种过经济林的山地的肥力都会下降,变得很贫瘠)。这样山上原来的树都要砍掉,但他会向农户收购,出售树木的钱是归高丰生产队的农民所有。这时,村里的其他生产队就有意见了,说那片山林是公家的,高丰生产队不应该独霸,更没有资格与那位老板签合同,钱也不能由他们独分。但是高丰生产队的四五十户人管理了山林这么多年,没功也有劳,而且治理也花了不少钱,所以这些钱理应归他们所有。这个问题在这次会议上还没有解决,还要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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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党员、生产队干部以及现在还健在的当时参与分山工作的老干部再开一个支部扩大会议。当我们问到:“为什么一片山林,你们生产队管理得好好的,如今却要出租呢?”老干部很可惜地说:“去年东江下游山林(现在要出租的那片山林)发生山火,山火是从共同村烧起,然后蔓延下来的。其实村干部和村民都认为是那个老板干的,初步认为烧山动机是为了得到山林。如果山林没被烧掉的话,高丰生产队是不会同意签定这份合同的,因为原来种植的那些树木是可以净化水质的,而经济林会污染水质。这件事如果被省里的干部知道了,后果会比较严重,因为每年省林业厅都会给东江水源地江西拨款五百万,同时也给河源市黄石镇长洲村的村委会拨一部分款项,主要用来补贴农民,要求他们不要乱砍滥伐,治理好东江的水质。三、东江下游要建水库,县级文件已经批示同意,这样水位将会抬高,下游某些地区就会淹没,因此两岸某些房屋要拆迁,耕地要填高。耕地赔偿政策:由建水库的老板雇人帮农户填高耕地。在未填好之前,每一季都会补贴五百元给每一个农民。填好后第一年一次性支付每个农民五百元以赔偿耕地肥力变弱,农民可以用这笔钱买肥料以补充耕地的肥力。房屋拆迁的赔偿方案有两个:(一)楼房四百元每平方米,地基二百元每平方米,这是按区域划分的,所以有些没有被淹没的房屋也照样会得到赔偿。于是出现了有些人不用拆迁就得益十几万,而有些差不多被水浸了一层楼的,老板就赔两层楼,因为这样的住户要花钱重新打地基建房,所以得益较少,但肯定不会吃亏。尽管如此,仍然有一小部分人不愿意签合同。(二)老板愿意出钱重新建一座与原来同样高度的楼房给那些房屋被水淹没了的农户。大部分人是同意第一个方案的 ,但是,无论愿不愿意都要选其一,因为这项工程已经开始施工了,水库已经开始蓄水。其实近十年来已经在东江建了将近十个水库了,都是从上游一直建到下游,因为建水坝有三大好处:一可以净化水质,二不污染耕地,三可以发电。
老干部的前半生:
骆福如1960年读小学一年级,到了1961年,由于发大水,无法去上学,又重读了一年级。1962年没有自然灾害, 1963年大旱,1964年发大水,比1961年的还要大,结果把他们家的房子淹没了。然后他们就在半山腰上盖了一座房子,现在老干部仍住在那。1966年读五年级时恰好遇上了文化大革命,课堂上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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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课是唱歌,主要是唱《东方红》之类的歌曲,整整唱了十年。每次吃饭前都要唱毛泽东诗词的歌,还要举手喊口号:翻身不忘共产党,幸福不忘毛泽东。做完一系列动作后大喊一声:“开动”,才开始吃饭。1968年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一时一边上课,一边劳动挖长洲水库。因为当时响应党中央的政策“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所以1969年升初二就到了高简中学(一所职业中学)就读,做了该校第三届的学生。到了1970年有一个营长带领一个营的士兵从镇里出发,原计划是到中学操练,但由于中学离镇太远,就在黄石街头驻扎了。营长就向当时黄石村的党委书记戴鸣皋提议:在离镇较近的地方建一所黄石中学,因为青年知识分子是一支先进的民兵队伍,中学距离文化和政治中心不能太远。于是那时的劳动就是师生一起建黄石中学,上课就借黄石中心小学的教室来上。1972年冬黄石中学建成了,老干部就在那里读了高二。
毕业后他任高丰生产队副队长兼任副民兵排长。其实当时村民选排长时他的选票是最多的,但由于缺乏劳动经历,所以由劳动经历丰富的堂哥骆石良任正排长。之后,就以此为标志展开了老干部的干部生涯。用老干部的话来总结这段岁月是:三起三落。
一起:73年下半年十月成立了挖沟改土突击队,当时老干部任突击连连长。1975年春在大队任民兵营长兼管财务、青年团。1976年9月20日成为第三届路线教育运动工作队队员,在石坑公社工作了八个月。
一落:1977年6月30日撤了突击大队,在大队任大队护林员。 二起:1978年任高丰副队长。
二落:1979年时老干部提议应该把土地包产到户,这样才能促进生产力。但当时的书记不接纳他的建议,而且把他队长一职撤除了。
三起:1980年又任高丰副队长兼第三组的作业组长。然后就一直任职到1986年;1987年任长洲村的民兵营长兼长洲管理区书记主任;1989年选举为长洲村委会的副书记;1990年到1999年任管理区的主任;2000年到2003年任村委会的副主任兼民兵营长和接管青年团;当时老干部的工作有很多,甚至还包括书记的某些份内事:如计划生育,写标语,贴红纸,写手笔字等。虽然工作很多,但是工资却很低,到了2003年,每月的工资也只有215元而已。
三落:2003年,由于计划生育人员工作的失误把他的生产队的超生人数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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