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 1、瓦斯浓度超限; 2、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 3、馈电断电报警;
4、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
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
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二、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三、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馈电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
四、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五、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值班矿长
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瓦检员或工程师。
六、接到事故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七、井下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八、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
九、通风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分析、研究监测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矿井瓦斯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1、安全监控中心坚持双人双岗值班,值班人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管理。
2、在监控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地面安全监控室的值班工作,并对本职工作负直接责任。
3、严格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4、非工作人员不准随意接近安全监控仪器,必须经常保持安全监控室整洁、卫生、通风良好、不潮湿,无灰尘,空气温度等符合要求。
5、认真监视视屏所显示的各工作面卫生变化情况,每班向调度中心报送一次瓦斯监控班报表。
6、遇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应立即向通风科长、调度室和值班领导汇报,立即处理。
7、电脑故障时,要立即汇报监控中心、技术副矿长汇报,以便及时做出处理。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操作或进行其他娱乐、游戏活动。
8、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