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桃源县2016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1-10 15:28

桃电通[2016]1号

关于举办桃源县2016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县属学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为选送优秀作品参加2016年第九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培活动的通知》(湘教通自[2016年]29号通知精神),现将《桃源县2016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县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培活动由桃源县教育局主办,具体工作由桃源县教育局仪器站负责,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配合。

二、评选目的:

激发广大教师设计自作教具和设计开发研究性实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全县教师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学的水平,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具和实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奖项设立和奖励办法:

1、设立桃源县优秀自制教具教师作品一、二、三等奖和学生作品一、二、三等奖。对获得自制教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和学生颁发

获奖证书。

2、作品被推荐参加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老师,如具备相关条件(见第六项:申报条件)可以申报参加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活动。

四、评选范围、分类: 1、评选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省、市、县优秀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2、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按教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段分为(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 YW)、数学(S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JS)、信息技术(XX)、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3)其它(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S)等)。

五、申报要求

1、以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为参评单位,在广泛发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参评教具。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上交一件教师或学生作品参评。

2、参加县级评选的自制教具申报者要填写《2016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培教师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或《2016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培学生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自制教具能手者按照要求填写《2016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培能手申报表》(见

附件4),以上各申报表均需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在填写优秀自制教具申报表的同时,应按附件7《2016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编写有关评选技术资料,纸张一律用A4纸打印;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及相关的结构尺寸。

为便于评选,请提供作品的电子照片(每件作品限3张,一张为全景,另两张展示作品特点)与参评作品技术资料(word 格式文件)、参评作品的简短说明以及表明实际使用状况的视频,一并报送。

4、所申报的作品必须是自制教具,已经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一定的教学效果。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制作者姓名、排序、教具名称等,一经上报不得更改,中途不能增加新成员。

5、作品作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就读于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的学生。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每名申报者都须全面参与自制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设计并动手制作的教具。

6、一个参评作品名称只含一件教具,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参评作品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7、参赛作品于2016年 3月11日前报送桃源县教育局仪器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表、技术资料等纸质材料一式3份(上交资料包括申报表、技术资料、作品电子照片、参评作品的简短说明以及表明实际使用状况的视频)。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将电子文

档命名整理后集中存放一个U盘报送至教育局仪器站,同时提交《参评作品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汇总表样式见附件5)。

联系人:杨朝明13875020716,龙西军13487367009, 办公电话:6621587。

六、评选条件

1、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2、学生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

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3、自制教具能手申报条件

被推荐人选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推荐人选在历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获得过奖励(不含优秀奖);

(2)被推荐人选在历届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及以上获得过奖励(不含三等奖及优秀奖);

以上被推荐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选活动“通报”文件及本人“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七、评选方法

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细则,负责评选工作,优秀作品选送参加2016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培活动。

桃源县教学仪器站 2016年2月24日

附件2

编 号: 参评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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