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预测试题(2)

2019-01-12 16:18

中大网校 您职业人生中最好的伙伴 咨询电话:4000-18-8000

[解析]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17、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建设工期10个月,工程合同价为1000万元,按照规定,该开发公司申领《施工许可证》时的到位资金应不少于()万元。

A.100

B.150

C.300

D.500

[答案]D

[解析]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中,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1000万元×50%=500万元。

18、 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原则,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C.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D.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房地产销售计划

[答案]D

[解析]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房地产销售计划,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原则。

19、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答案]B

[解析]《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

20、 下列关于外商投资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说法错误的是( )。

6

中大网校 您职业人生中最好的伙伴 咨询电话:4000-18-8000

A.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向合资(作)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B.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向合资(作)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

C.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向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取得

D.通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即通过投标买卖等方式取得

[答案]B

[解析]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向合资(作)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21、 下列关于房地产广告的要求,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

B.房地产广告中可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C.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D.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

[答案]B

[解析]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22、 吸收外商投资进行成片开发的项目,应由( )组织编制成片开发项目建议书。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市、县人民政府

C.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D.市、县人民政府规划管理部门

[答案]B

[解析]吸收外商投资进行成片开发的项目,应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成片开发项目建议书(或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23、 根据规定,如果双方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评估。下列关于重新评估的结果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如果评估的结果证明,交易双方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重新评估的费用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支付

B.如果评估的结果证明,交易双方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重新评估的费用将由交易双方支付

7

中大网校 您职业人生中最好的伙伴 咨询电话:4000-18-8000

C.如果评估的结果证明,交易双方申报的成交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相符,重新评估的费用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支付

D.交易双方对重新评估的价格仍有异议,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

[解析]如果评估的结果证明,交易双方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重新评估的费用将由交易双方支付。

24、 已知某商品房的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97m2,合同约定建筑面积100m2。该商品房的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是( )。

A.-3%

B.3%

C.-3.09%

D.3.09%

[答案]B

[解析]本题中,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97-100)/100×100%= -3%。该商品房的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3%。

25、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为100㎡,对房屋面积误差比未约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实测登记后,该房屋的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为( )㎡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A.96

B.98

C.102

D.103

[答案]A

[解析]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该房屋的实际套内建筑面积如果是98㎡、102㎡、103㎡,其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均未超过3%。只有96㎡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了3%时,购房人是有权退房的。

26、 下列关于房地产抵押的实现,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于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B.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债权大小顺序清偿

8

中大网校 您职业人生中最好的伙伴 咨询电话:4000-18-8000

C.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

D.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答案]B

[解析]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27、 根据《合同法》规定,某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年,超过部分无效。

A.20

B.25

C.30

D.35

[答案]A

[解析]《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8、 以单纯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也就是地面上尚未建成建筑物或者其他地上定着物时,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其前提条件为( )。

A.土地为出让方式取得

B.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

C.A、B两种方式均可

D.有土地使用权证

[答案]A

[解析]以单纯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也就是在地面上尚未建成建筑物或其他地上定着物时,可以取得的土使用权设定抵押权。对于这类抵押,设定抵押的前提条件是,要求土地必须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

29、 ( )主管部门是法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机关,其他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A.市(县)建设行政

B.市(县)规划行政

C.市(县)房地产行政

D.市(县)土地行政

9

中大网校 您职业人生中最好的伙伴 咨询电话:4000-18-8000

[答案]C

[解析]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法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机关,其他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一个城市只能设立一个房屋权属登记机关。

30、 下列关于几种特殊情况下的权属登记,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房改售房权属登记中,职工以标准价购买住房,拥有全部产权

B.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C.商品房的初始登记与一般的初始登记的区别在于,在按正常的登记手续登记后不立即给开发企业发统一的权属证书,而是将每一处的房屋状况分为若干个单位(如按套)分别记录在案或输入计算机

D.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登记机关不得为“一平方米单位”出售的房屋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答案]A

[解析]房改售房权属登记中,职工以标准价购买住房,拥有部分产权

31、 下列关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2千以下罚款

B.涂改、仿造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由登记机关收回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2千元以下罚款

C.非法印刷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机关应当没收非法印刷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D.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过失导致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中,第三十六条、三十六条规定了: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以下罚款。涂改、仿造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由登记机关收回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非法印刷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机关应当没收非法印刷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过失导致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2、 下列关于土地权属登记,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

B.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

C.土地权属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

10


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预测试题(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售后部-SA主管薪酬方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