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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组织各类有益于同学们健身的体育活动。 七、文艺部
1、负责院歌唱队、舞蹈队的选拔及培训; 2、负责院大型文艺晚会演出活动;
3、组织各类有利于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的文艺活动; 4、积极准备和组织参加校各种文艺活动和比赛。 八、生活治安部
1、负责寝室卫生的检查和评比工作; 2、负责重大活动的后勤治安保卫工作;
3、负责寝室大功率电器、易燃物品的检查工作; 4、负责组织和领导院治安联防小分队工作;
5、负责全院贫困生档案的建设并协助老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6、组织各种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趣味活动。 九、女生部
1、负责院女生报《晨毓》的出版;
2、展开富有特色的女生节系列活动,展示女大学生的风采; 3、维护女大学生的权益。 十、信息调研部
1、学习、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灵活多样的开展富有成效的实践活动,以深化理论学习效果; 3、如实如期地向主席团汇报部门的检察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 4、为广大同学提供投诉接待服务,及时汇总上报主席团; 5、通过调研的形式及时了解学生会工作情况,收集广大同学 对学生会的反馈信息。
附:1、班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受院学生会及其班
级辅导员的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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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学生委员会设班长一人,委员若干人,由班级成员大
会民主推选产生,并报院学生会备案;
3、班委会应认真完成院学生会所交给的任务,同时具有一
定的主动性灵活的开展本班活动。
第四章 附则
1、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修改权属于历史与社会学院共
青团、学生代表联合会;
2、本章程受校、院领导的监督,由学生会具体执行; 3、未经历史与社会学院学生会审议,他人均不得擅自修改本章程;
4、本章程为修订版,自 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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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历史与社会学院学生会考评细则
一、总则
(一) 为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
质,进一步调动全体学生会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开展,以形成学生会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定本条例;
(二) 本条例适用于历史与社会学院学生会全体干部,每年进行
一次优秀部长、优秀副部长、优秀部员、优秀部门以及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个人及部门的起评分为100分,最终得分等于基本分加上奖励分,再减去所扣分; (三) 考评分部门和个人。
二、制订原则
(一) 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二) 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
选举、民主评议、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三) 在奖励上以精神鼓励为主,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
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三、工作考评
(一) 出现以下情况者则相应扣分:
1、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违法违纪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若未除名,则扣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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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席团成员应按时出席例会,监督并了解各部工作进展情况,未按时出席者,扣4分/次;
3、部长及副部长应按时出席例会,若部长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可以让副部长代替出席,但部长必须在三周以内至少出席一次;未能按时出席者,扣3分/次;
4、各部部员应按时参加本部召开的会议及全委会,未按时参加者,部长和副部长有权利扣部员的分,扣2分/次;
5、各部门活动没有计划者,部长扣4分、副部长扣3分、部员扣2分,分管主席扣1—3分,部门扣4分;
6、学生会各项活动中,证件转让他人使用者,扣3分;所在部门扣4分;
7、活动中无故迟到者,扣2分;无故早退视为缺勤,扣3分;所在部门扣4分;
8、每星期各部门要按值班表按时值班,值班时要签到,代签按缺勤处理,扣2分,所在部门扣3分;各部门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值班地点私自会客(特殊情况例外),违者扣3分; 9、每学期活动请假累计三次者扣1分,所在部门扣2分;
10、学生会成员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病假,考试,上课除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者扣3分,所在部门扣3分;
11、在学生会组织的任何活动中,以任何理由徇私者,一经查实,扣4分,所在部门扣3分,分管主席扣1—3分;
12、没有按照主席团要求定期召开部门例会进行工作安排的部门,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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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怠慢工作,部长扣4分,副部长扣3分,成员扣2分,所在部门扣4分;
13、凡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办公室或学校公共场合内吸烟、酗酒、赌博、游戏或衣冠不整者,个人扣4分;
14、破坏学生会办公室内公共财物者,应做出相应赔偿,个人扣4分;
15、值班时,值班同学必须服从调配(包括卫生保洁),不服从者扣3分;
16、学生会成员若出现斗殴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通报学院批评,并开除出学生会;
17、对检举者或监察人员进行恐吓、威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出学生会并通报学院处理;
18、需上交的材料欠交者(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照片等以及其他制定完成的材料), 每人扣5分/次,未及时上交,扣2分/次,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扣2分;
19、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应该实施却没有实施既定计划,部长扣10分/次,副部长扣5分/次,分管主席扣3分/次;
20、各部门在临时开展各项活动前应向主席团汇报,并递交书面活动计划(电子版),经主管老师批复后方可实施;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及有关上级部门汇报擅自开展活动的,部长扣10分/次,副部长扣7分/次,分管主席扣5分/次。各部举办活动时要严格按照第二素质课堂认证实施细则进行,违背该细则中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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