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竣工资料整理和移交说明
一、技术竣工资料
1、凡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的项目,技术竣工资料(除移交业主外)均需按文件要求整理一式两套,先交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移交集团股份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一套复验(资料报送地点以集团股份公司要求为准),经过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移交手续;另一套向二公司档案室移交,如无特殊要求,资料一律送回成都公司办公楼。
2、凡以二公司资质中标的项目,技术竣工资料按文件要求整理一套,经过二公司工程管理部验收合格后,向二公司档案室移交。
二、经营竣工资料
经营竣工资料不论以何资质中标,按文件要求整理并装订成册后,只需向二公司工程管理部移交一套经营竣工资料即可。
三、装订要求
移交公司的竣工资料一律采用三孔一线式装订,装在档案盒内(永久和长期保存资料要求采用无酸纸技术档案盒,盒的厚度必须和资料厚度相适宜,严禁出现厚盒装薄资料的情况),档案盒封面和脊背按照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要求打印标签粘贴。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整改后方能办理移交手续。
第 26 页 共 2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