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变更□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 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资质处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质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司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市场管理司审查 意 见
(公章) (此表不够可另续表)
注:
1、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在表中注明,不再另行出具其他文件; 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意见栏中的盖章为本单位公章(如省建委、建设厅等)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3、办理资质证书编号变更时,变更后一栏由建设部统一填写。
相关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企业所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4、企业章程□。
附件6: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变更□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 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意见栏中的盖章为本单位公章(如
省建委、建设厅等)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附件7: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增补□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增补□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增补□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增补□
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资质证书数量 证书编号 正 本 副 本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 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建筑市场资质处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管理司资质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 查 司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意 见 (公章) (此表不够可另续表)
注:
1、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在表中注明,不再另行出具其他文件; 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意见栏中的盖章为本单位公章(如省建委、建设厅等)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相关附件材料:
遗失补办证书的,需要提供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
附件8: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企业资格证书增补审核表
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资质证书数量 证书编号 正 本 副 本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 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此表不够可另续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