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8. √ 4. √ 9. × 5. × 10. × 五、简答题
1、行政监督的原则是指行政监督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和指导思想,它对行政监督的实施起着指导和规范的作用。我国行政监督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依法原则。也就是说,国家制定的各种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既是
青海省“六五”普法 公务员学法用法习题集 下册 答案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也是实施监督所须遵循的原则。
(2)经常性原则。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且变化大,随机因素多,为使行政管理工作不出问题,即使出了问题也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避免发生重大损失,行政监督必须贯彻经常性的原则,常年不懈地进行监督,防止出现漏监失监的现象。
(3)广泛性原则。包括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监督对象、范围的广泛性两个方面,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包括政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等,监督对象和范围的广泛性应当包括对一切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行政措施、行政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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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等进行监督。
(4)民主性原则。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同时,宪法也赋予全民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其中包括监督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民主权利,其中包括监督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民主权利,依靠人民群众实行民主监督,既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改进不正之风,又有利于维护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置之不理甚至刁难、打击、报复,都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5)公开性原则。要把行政管理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之下,必须不断提高政务活动的公开程度,只要不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党与政府的核心机密以及必要保密的,都应给予公开,这样便于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实行民主监督,也有利于防止某些行政人员在暗地里搞阴谋诡计,以权谋私。 (6)公正性原则。行政管理工作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产生的问题又是错综复杂的,因此,行政监察工作必须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政纪上人人平等,切忌受感情和利害关系左右,做到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 这六个原则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贯穿在行政监督的全过程。 2、强化社会监督,是保证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根本保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只有人民群众监督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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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政府工作人员才不会滥用手中的权力,保持清正和廉洁。因此,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要为人民群众的监督行政机关创造有利条件:更加接受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并对重大
青海省“六五”普法 公务员学法用法习题集 下册 答案 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问责制的终极目标:从问责制到问责法治。
将问责机制中最核心的策略和方法上升为法律并给予良好的实施,这是我国问责机制得以良性发展的归宿,从问责法治才是最终目标。在问责法制基础上演进而成的问责法制化,属于是指行政的范畴,正契合了法治政府下责任政府的真正要义。因此,只有法制视野之下运行的行政问责制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功能,才能将行政官员的责任追究到底,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权利和公共利益。具体而言,要确保问责机制这一公共物品必须而且只能由中央统一供给,即由全国人大制定统一的《行政官员问责法》是问责机制得以真正实现规范化的最终归宿,更是唯一出路。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为问责机制在中国的法治化积极主动地创造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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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条件和外部运行条件,构件明溪化的权责划分机制,实现信息公开与政务透明,重塑官员问责文化并增强官员的伦理道德意识以及培育成熟发达的公民社会,这构成推进问责机制法制化的必要保障。
4、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复议法确立和体现的,反映行政复议基本特点,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并对行政复议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
(1)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原则。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公开原则,此原则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及时原则,是指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许可的期限内,以效率为目标,及时完成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便民原则,要求行政复议要方便行政相对人获得该种行政救济,而不因此遭受拖累。
(2)书面审查原则。行政复议则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它具有行政性,它不仅要追求公平,更要追求效率。行政复议不可能像行政诉讼那样要经过严格的开庭辩论程序,只需根据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就可以审理定案,以求实现行政效率。
(3)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实施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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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六五”普法 公务员学法用法习题集 下册 答案 复议时,不仅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它的合理性。
5、行政诉讼执行程序的启动条件:
(1)行政诉讼的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具有可以执行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或裁定设定的义务。 在行政机关自己依法强制执行时,上述3个条件的满足已经可以启动执行程序。但如果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则还须满足第4个条件,即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执行申请。 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的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六、论述题
我国的纠纷化解制度已经实现多元化,接下来的任务是实现纠纷化解制度的体系化,充分发挥纠纷化解制度体系的优势,是每一个社会纠纷都能得到公正、有效的化解。 大致而言,我国现有的纠纷化解制度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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