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损报废制度
(1) 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 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 ? 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
?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 虽可以修复,但维修费用过大,已不值得修理的。
? 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的要求。
? 凡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的设备
(2) 申请报废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科登记造册,有相关技术部门作技术鉴定,设备主管提出调剂报废意见,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 待报废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4) 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交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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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的管
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
2、仪器设备档案是指外购设备所形成的各类文字、 图表的文件材料与电子记录等。
3、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完整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 4、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 5、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 技术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将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交使用科室。
7、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8、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
9、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按程序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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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遺失处理制度
1. 各类设备发生人为损坏后,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设备科门部门,并如实反应情况,不得推诿扯皮,隐瞒不报。
2. 在按规程操作的情况下,造成万元以下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一般事故处理。 3. 由于未按规程操作,人为造成万元以下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并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赔偿费用。
4. 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应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审批。并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赔偿费用。
5. 医疗器械和低值易耗品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者,按原价赔偿。造成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确定赔偿费用。
6. 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发生损坏后,一律由维修人员维修。未经同意擅自维修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按医疗设备原值折旧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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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1、对遭遇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开展工
作,根据医院制定的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设备科应制定相应制度,医院要有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各个方面(包括思想上物质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
预案及实施细则,并定期组织演练。
3. 建立紧密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应对程序。 4. 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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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 医疗设备的大量应用于临床,如在使用和管理诸方面造成
不当,会给病人和使用人员带来各种风险和隐患,应对在用的医疗设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定期监测和建档,以保证医疗设备应用的安全、有效。 2. 医疗设备应用安全风险来源:
1) 医疗设备在使用中设备出现故障时对病人的伤害; 2) 由于使用者操作不当造成对病人的伤害;
3) 由于带有放射源或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的医疗设备造
成的人员的伤害;
4) 由电气安全引起的问题:医疗设备绝缘程度下降、保
护接地不当等因素造成的人员的伤害; 5) 因机械、光学、化学等有害物质污染出现的安全问题; 6) 由于各设备的组合相互之间产生影响造成的人员的
伤害。
7) 其他可能对病人和工作人员造成伤害的风险。
3. 风险评估分析应根据不同设备、不同条件充分考虑到医疗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因素,作相应措施。 风险管理应有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三部分组成,应对一些生命支持和功能支持的医疗设备制定巡诊计划,(如呼吸机、监护仪、高频手术设备、各类光学内窥镜、体外循环设备、X线
设备等)根据反馈的情况,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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