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清理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通知配合养护部门尽快清除。
2、巡查管辖范围路段内交通安全设施状况。 查看护网、防撞护栏及其附件、防眩板、轮廓标、里程牌、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电力管线、照明设施、龙门架;专用筑物、构筑物等完好或受损情况,对缺损情况应做记录并及时通报。
3、巡查管辖范围路段内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路产状况。
(1)、查看公路用地范围内跨线桥、穿(跨)越管线、标桩、界桩,已设非交通标志和经过审批许可的其它设施安全技术状况;
(2)、查处、禁止建筑控制区新建、修建地面构筑物、建筑物和非交通标志;
(3)、查处或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公路用地内和护网悬挂物、堆积物、搭建物的清理;
(4)、查看、通报上跨或下穿通道的使用情况,检查和组织有关部门清理桥(涵)下面和下穿通道内的堆积物和构筑物。
4、巡查管辖范围内互通立交、收费站区、服务区状况。 (1)清理互通立交上的临时停靠车辆,保持互通立交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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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查收费站区故意堵塞车道、影响收费秩序和通行秩序的行为;
(3)维持服务区的正常工作。
5、巡查管辖范围路段内路政审批、许可及其落实现场作业实施状况。
(1)查处、禁止未经审批许可的违法施工作业; (2)核准、监督、检查施工养护作业的现场管理并对安全标志设施情况进行监督;
(3)纠正、处理违规违章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 (4)督查经过路政审批许可的穿(跨)越、架(埋)设管线和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
(5)核查超限运输车辆的审批许可手续。
6、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向管护队领导汇报公路、公路用地和区域内以及路上其它设施的状况。
7、向司乘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二、巡逻准备:
1、人员:巡查应以班组为单位,每次巡查必须有两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参加,路政员须携带执法证件。
2、着装:参加巡查的路政员应按规定着装上路,徽章、证卡佩戴齐全,仪容仪表端庄,应加穿反光背心;
3、携带文书和用具:每次巡查必须随车携带有关法律、法规、路产损失赔偿费标准及专用收据、当班日志、询问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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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勘验图、处理决定书、照相机、皮尺、手电筒、通讯设备、印泥、复写纸、纲笔等。
4、车辆:保证巡逻车车容车貌及车况良好,检查警灯、警报器、灭火器等救援设施完好。
三、巡逻分工:
常规巡逻一般为三人一组,组长全面负责,采取定时全程巡查、固定区域巡查以及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出动,乘坐位臵为:正驾驶位、副驾驶位、后排左侧位。
1、正驾驶位:负责驾驶、观察路面情况;
2、副驾驶位:担任主要巡视,包括右侧标志、路肩、路缘石、边坡、边沟、隔离栅、泄水槽、应急电话、桥涵通道、护栏、建筑控制红线内状况等,并协助进行路面巡视;
3、后排左侧位:担任辅助巡视,包括路面及左侧防护栏,中央分隔带及设施,里程碑的巡视;
四、巡逻一般规定:
1、在正常情况下,巡逻车上路巡查,车速应控制在60KM/H以下,并不得影响其它车辆的通行;夜间行车或通行条件较差时,应减速慢行,行驶时要打开示警灯;巡逻车在执行任务时应正确使用示警灯、车载扩音器,必须保持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联系有效。
2、巡逻人员每次出巡不得少于三小时,异常情况和恶劣天气要适时增加巡查次数和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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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处理公务时,必须待车辆在紧急停靠带停稳后才可下车;严禁召唤当事人横穿高速公路;当发现有车辆停靠或有人拦截时,应距其30m外在紧急停车道上停车,由主要巡视人员下车处理,在问明情况或做出初步处理前,汽车发动机不能关闭,驾驶员不能离开座位;
4、巡逻人员处理紧急事务必须横穿高速公路时,应距通行车辆240m以上疾步通过,夜间通法时应有反光标志示意过往车辆,向路面加晃强光手电;
5、在巡逻过程中,按当班巡逻日志的项目、巡查内容和处理情况及时、准确、详实、精炼的填写本次巡逻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服从管队负责人指挥调度,除紧急情况需就地处理外,一般不宜长时间在原地滞留。处理违章以及一般规模以上的清排作业应通知管护队,并记录在巡逻日志中;
6、在巡逻过程中注意自身及过往车辆的安全,巡逻结束后车辆及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侍命。
五、巡逻交接
交接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30和下午5:30,巡逻班实行四班两运转。每次巡逻后,巡逻人员应在路政巡查登记记录上详尽记述巡逻结果,复杂事项应于现场及时记载;每班交接前,应由中队长查阅中队内路政巡查登记记录,并依此填写,必要时可召集路政人员核实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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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班程序
(1)交班人员必须将该班使用物品、发票号码、暂扣凭证号码一一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将车辆冲洗干净,加满充足燃油,如有物品、车辆的损坏一并写在交接班记录上;
(2)向接班移交本班未处理完毕的事件,并将内容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3)物品的清点、交接、卫生由当班班长负责任; (4)交班队员必须在接班班长签字后方可离开,清理好自已的装备。
2、接班程序
(1)由当班班长按交接班记录上的物品清单,逐一清点物品,如发现物品损坏、缺少和票据号码未正确的,立即向中队长提出;
(2)检查车辆是否干净,有无碰撞,发动机机油是否充足,如发现有故障的损坏,立即向交班中队长提出;
(3)接班中队长检查当班人员是否到齐、着装是否规范、个人装备是否带齐;
(4)所有检查完毕后,确认无误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管护队随时对各班交接班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程序的个人和中队长进行处理。
六、巡逻要求
1、坚持24小时巡逻制度。巡逻人员应自觉遵守高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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