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会计基础知识 一、会计的概念
(1)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2)企业的会计工作主要是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对企业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二、会计的基本特征
1、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2、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 3、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记量单位。 4、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 5、会计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
三、会计对象: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
四、会计目标:也称会计目的,是要求会计工作完成的任务或者达到的标准,即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五、会计的职能
1、会计的基本职能:
①会计核算职能。 ②会计监督职能。 2、拓展职能
3、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关系。 六、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七、会计核算方法:是对会计对象进行连续、系统、综合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所采用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1、会计核算方法体系: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登记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织财务会计报告。 八、会计核算基本前提
1、会计主体: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即是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
2、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会计主体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3、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经济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和编织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以日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4、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
※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以“元”为记帐单位。
九、会计基础: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中所采用的基础,是确认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从而确定损益的标准。 ※ 会计基础主要有两种: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十、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十一、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十二、会计要素
1、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负债:是指企业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实义务。
3、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4、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5、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6、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利润=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 十三、会计要素的记量: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十三、会计等式:又称会计恒等式、会计平衡公式,它是表明各会计要素之间基本关系的恒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利润=收入-费用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十四、经济业务对会计等式的影响:九种基本类型。
十五、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十六、会计科目的分类
1、会计科目可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
2、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十七、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实用性原则。 十八、账户
1、账户的概念:账户是指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来分类核算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2、账户的分类:
①根据核算的经济内容,账户可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共同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和损益类账户。
②根据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账户可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十九、账户的结构与功能
1、账户的结构是指用来记录经济业务的账户的组成部分,以及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其实质就是在账户中如何反映和记录会计要素增加和减少的数据,并计算有关会计要素的期末结余数据。
账户结构可以简化为“T”字型账户,简称“T”型账户。
2、账户的功能:在于连续、系统、完整地提供企业经济活动中会计要素增减变动及期结果的具体信息。
同一账户基本关系: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二十、账户与会计科目的关系 二十一、会计记账方法
1、会计记账方法的种类:单式记账法、复式记账法。
2、复式记账法的种类: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 二十二、借贷记账法
1、借贷记账法的概念: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2、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分别作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将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 3、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4、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3类。
5、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对应关系和会计分录。 ①账户的对应关系:是指采用借贷记账法对每笔交易或事项进和记录时,相关账户之间形成的应借、应贷的相互关系。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称为对应账户。 ②会计分录:简称分录,是对每项经济业务列示出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名称及应记金额三大要素构成的。 ③会计分录的分类。
④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二十三、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①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②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等登记的要点:方向相同、期间相同、金额相同。 二十四、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1、试算平衡:是指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和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通过对所有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的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 2、试算平衡的分类:发生额试算平衡法、余额试算平衡法。
二十五、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1、会计凭证的作用:
①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 ②明确经济责任,细化内部控制。 ③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2、会计凭证的种类: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3、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记录要真实 内容要完整 手续要完备
书写要清楚、规范:
①原始凭证要按规定填写,文字要简明,字迹要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
②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 ③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金额数字,除单价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④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字书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 “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字或者“正”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如小写金额为¥1008.00元,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捌元整”。
⑤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小写金额为¥1008.00元,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捌元整”;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几个“0”且元位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2000.25,大写金额应写成“贰仟元贰角伍分”或者“贰仟元零贰角伍分”。 ⑥编号要连续。
⑦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⑧填制要及时。 二十六、记帐凭证 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6、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二十七、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事项的簿籍。 会计账簿的作用:
1、记载和储存会计信息 2、分类和汇总会计信息 3、检查和校正会计信息 4、编报和输出会计信息
会计账簿的基本内容:封面、扉页、账页。 会计账簿的登记要求 1、准确完整 2、注明记账符号 3、书写留空
4、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 5、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 6、顺序连续登记 7、结出余额 8、过次承前
9、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二十八、信用社会计基本要求
(1)信用社会计人员从业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2)信用社会计核算质量的基本要求:为保证会计核算质量,信用社要求达到“五无”、“六相符”。 (3)“五无”是指账务无积压、结算无事故、计息无差错、记账无串户、存款无透支。 (4)“六相符”是指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全部相符。 二十九、信用社会计核算工作基本规定
为了确保信用社会计核算质量达到“五无”、“六相符”,信用社独立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工作及有条件的附属会计核算单位必须坚持十六项基本规定。即双人临柜,钱账分管;凭证合法,传递及时;科目账户,使用正确;当时记账,账折见面;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借后贷;他行(社)票据,收妥抵用;有账有据,账据相符;账表凭证,换人复核;当日结账,总分核对;内外账务,定期核对;印、押、证,分管分用;重要单证,严格管理;会计档案,完整无损;人员变动,交接清楚。
第二节 利息计算
存、贷款的利息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计算范围、利率和结算时间、方法,正确计算。储蓄存款的计算和付息办法按《储蓄管理条例》办理。
一、对单位的存贷款利息,一律转账,不得收付现金。各种利息的收付,必须对外签发利息收付通知单。
二、利息计算的规定:
1、利率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0三种。
2、利率的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月利率÷30(天)或年利率÷360(天)。 3、结息日期
存、贷款等按年计息的,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按季计息的,第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利随本清的,存、贷款到期日为结息日。
单位活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按季计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单位定期存款到期清户结计利息,不计复息。逾期或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4、计息天数规定
①定期计息。存贷款用余额表或分户账以积数计算利息的账户,计算天数时,应“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贷出的当日算起,至取出、归还的上一日止,在定期结息日计算,应包括结息日。
②逐笔计息。满年的按年计算,满月的按月计算(对年对月)。整年(月)的零头天数,可全部以天数计算,整年的按360天计算,不满整年或整月的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
以整年整月计算的:利息=本金×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利率 以计息积数计算的: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5、计息利率规定
①活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均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挂牌公告利率计息。 ②定期存款、定期储蓄存款均按存入日存单利率计息。提前支取全部天数或过期支取的过期天数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③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利率,存期不满三个月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活期利率计息,存期满三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和在一年以上分别按支取日挂牌公告定期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同档次利率打6折计付利息。 ④各项贷款期限内均按贷出时合同利率计息,逾期贷款、挤占挪用贷款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