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期末复习资料V

2019-01-19 14:18

《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期权制度 是赋予公司管理层而不是广泛地赋予公司内部的其他职工,或者是与公司有利益牵连的其他人,这样的权利称公司管理层的期权,而不是泛指的一种期权。

2.协议收购 是指目标公司的股票持有人和收购人之间签订协议,32.风险投资 是由职业金融家向新兴的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往往是高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一种金融运作模式。

33.融资 就是说风险投资家到外面去,从各种各样的资金来源获取一些资金,这个过程有时也叫做融资阶段。

34.退出 就是风险投资家把钱投到企业,企业运行、增值以后,风险投资家再以资金的形式并且带着丰厚的利润撤出来。

通过协议来协商收购股份的条件、期限以及和收购有关的其他事项,由股票持有人向收购人转让目标公司的股份。

3.法人财产权 法人财产权是一种所有权,是对财产的支配权。 4.要约收购 是指收购公司为了取得或者强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向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要约,收购该上市公司的股份的行为。

5.股东有限责任 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这个出资额包括有限公司出资额的数额 ,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对公司负责。

6.公益权 :就是股东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或者为了全体股东的权利而行使的权利。

7. 管理增值 就是风险投资家把钱投下去以后,参加企业的管理,帮助企业实现企业的增值来达到自己获取高额利润的目的。 8.公司收购 是指股权收购,指收购者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9.其他物权 指的是非所有人对所有人的财产所享有的支配权利。 10.评估资产 是指原有的国有企业里面哪部分财产可以拿出来作为投人的资本、作为注册资本、作为股东的出资出现,这是要成立一个公司最核心的问题。

11.所有权 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2.财产权 实际上指的是权利人所享有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这种权利,产权在民法上是和人身权或者非财产权相对应的。

13.人身权 指的是不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主要体现以精神权利为内容的权利,比如人格比如人格权,像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等等,这些权利统称非财产权或者人身权。

14.合同债权 是权利人请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和不为一定的行为的一种请求权。

15.经营权 经营权这个概念,实际上有广义和狭义的含义。广义的经营权指的是各种非所有人在所有人的财产之上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经营权利。

16.股东权利 是股东基于他的资格和地位,对公司享有的权利。 17.自益权 就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比如说分配红利、分配股利。在公司解散的时候,分配剩余财产则是典型的自益权。

18.股东平等原则 是指股东和公司之间,基于股东资格而产生的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对所有股东是平等的。

19.企业合并 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条件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为一个企业的行为。

20.新设合并 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或新企业,被并各方全部解散。

21.合并合同 是合并双方就合并条件以及合并的程序等达成一种协议。

22.要约收购 是指收购公司为了取得或者强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向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要约,收购该上市公司的股份的行为。

23.企业 就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或者说企业是进行经济活动的组织。

24.独资企业形式 是指这种企业形式是自然人一人出资并且直接控制,企业财产归出资人所有的一种企业形式。这种企业形式,出资人要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25.合伙企业 是合伙人依照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企业形式。

26.合作社 是社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社员以出资金额为限对合作社负责,合作社用全部资产承担债务责任的一种企业。 27.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为有限公司。这种公司形式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8.两合公司 就是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的股东共同组建的一个公司。

29.股东有限责任 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去司负责,这种出资额包括有限公司出资额的数额,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对公司负责,这是它的真正的含义。

30.知识产权 就是一切人类智力成果所产生的可以保护的权利。 31.商标权 是工业产权的主要内容。在我国,商标权主要是企业经过注册之后获得的商标的专用权,我国的《商标法》叫商标专用权,在大多数国家就叫商标权。

35.市场经济 就是由市场供求规律起调节作用的一种经济体制。 36.制衡 就是有监督,有相互的制约。

37.国民待遇 就是外国国民在本国可以享受本国国民的待遇。 38.市场主体 就是在市场经济中能起着投资、经营各方面自主权的一个主体,包括企业也包括个人。 二、填空题

1.企业公司制改组的法律中涉及的企业主要是指(国有企业),当然也包含(集体企业)和其他性质的企业。

2.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3.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

4.企业的公司制改组本身就是一个(产权形态)的变化和(管理机制)的变化。

5.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厂长负责制)或者(经理负责制),而公司制的治理结构的模式是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6.企业兼并过程中也可以进行(公司制改组),兼并又是现在市场经济下的一个(常见模式)。

7.界定产权是企业公司制改组里面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个,就是要(确定产权归属)。第二个,就是要确定(谁是产权的代表者)和行使者。

8.评估资产是指原有的国有企业里面哪部分财产可以拿出来作为(投入的资本)、作为(注册资本)、作为(股东的出资)出现,这是要成立一个公司最核心的问题。

9.对于国有企业改制来说,最关键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实物),一个是(土地)。

10.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的行为代表公司,掌握公司发展的(大方向),但他不能够具体干预公司里面的日常经营和指挥工作,日常生产经营指挥工作只能由(经理)来负责。 11.按照《民法通则》第71条的规定,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2.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可以允许权利人也就是主体(作出处分),甚至只要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利益,权利人可以(抛弃)他的所有权。

13.在产权里有两项重要的权利:一项是(财产所有权),另一项是(债权),更确切地讲叫(合同债权)。 14.所有权和其他物权都称为(物权)。

15.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是在(国家所有权基础上产生的),是在国家所有权基础上(所派生出来的权利)。经营权本身是一种(两权分离)的产物,是在国家所有权的权能发生分离的基础上所产生的,是国家将它的所有权里的部分权利授权给企业,由企业所享有的权利。

16.董事义务的履行是(实现公司利益)的保障,也是股东的长远的(最大利益)的保障。

17.企业并购是当今世界各国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有效手段,也是企业(实现扩张)、壮大规模的有效途径。 18.中国调整企业合并的最重要的法律是《公司法》。它适用于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9.合并有两种方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20.合并合同是合并双方就(合并条件)以及(合并的程序)等达成一种协议。

21.健全完善企业合并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立法 包括《公司法》、(《反垄断法》)、(《行业特别法》)、《劳动法》以及《税法》),从不同角度进行调整。 22.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收购者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23.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要约收购),一种是(协议收购)。

24.非上市公司收购实质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东)把他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或转让给收购人,实质是股份的转让,(股东出资的转让)。

25.我国在《公司法》中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26.公司跟股东在市场经济当中出现的时候是两个(不同的主体),是分离的,(有独立的权利)、独立承担义务、(独立承担责任)。

27.公司的管理层在购买了股权以后,可以在一个适当的时间(出售)或者(变现)这些财产。这个制度在西方国家原本是跟证券法里面的(期权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后来被移植到公司制度当中去,成为改造传统企业的一种(重要手段)。

28.公司管理层实施期权的本质实际上是公司的(管理层让步)或者(放弃某种优势),参与到公司的经营管理当中去,成为(公司的股东)。

29.从理论上讲,所有的企业都不排除可以(适用期权)的可能性。 30.公司管理层的(期权制度),更严格的说法应取叫(公司管理层的期权管理方案),是一种参考型方案,并不是一种(国家制度)。 31.公司制度的(期权制度)更多地适合于那些具有股份制色彩的(组织形态),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有限公司可能更适合于搞期权制度。

32.世贸组织本身就是由三部分内容组成的,包括(商品贸易)、C.发展企业集团中实现公司制

D.在盘活存量的资产中来实现公司制 E. 在互换股权中实行公司制的改组

3、保护股东权利的主要法律措施有( ABCDE )。 A. 公司明确规定了股东的权利 B. 股东大会制度的运作 C. 公司财务制度的实施 B. 董事义务的履行

C. 监事会监督职权的实施

4、公司法人具有的特征( A.B.C )。 A.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的分离 B.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C.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

D.股东由自己直接控制、直接支配财产的权利

(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而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覆盖了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 33.,知识产权一般分成两大块:一块是(版权),另一块是(工业产权)。

34.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基础是以下三个重要的法律:一个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个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三个是(《外商独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35.公司成立的时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我们基本上是采取(登记制)。 36.《公司法》的规定,凡是在中国注册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必须是实交的,必须是(已经缴清的)。

37.风险投资虽然是一种金融形式,但它又不同于(传统的金融形式),如果我们把传统的金融形式叫做旧的或者传统的(金融运作模式)的话,风险投资确实代表一种新的或者与(新经济相关联)的新的金融运作模式。

38.商业计划书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它的内容),还有一个是(它的形式)。

39.市场如果不是(有秩序)的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公平竞争)就会受到阻碍。

40.要使市场经济能够正常的运行,市场主体要规范化,(市场秩序要规范化),(政府行为要规范化)。这些规范化最后都通过(法律的规定)和(执行)来保证。

41.市场经济和政府干预可以分成三个部分来讲:第一,(市场调节是基础性调节);第二,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第三,(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

42.政府作为管理者,正如搅拌机的管理者在管理搅拌机一样(管理市场),但是重要的是(搅拌机的管理)不能代替(搅拌机起作用)。政府不能代替市场起作用。 43.(政府的调节)也有局限性,不要认为市场经济中(政府是万能的),政府调节同样存在着(局限性)。 ,

44.在整个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无论是(市场主体)还是(政府)都应该(存在一种制衡)。

45.在市场经济中不讲诚实信用,这是违背(商业道德)、(职业道德的)。

46.市场调节是(必要的),政府调节也是(必要的),道德力量的调节同样是(必要的)。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千万不要忘记(道德力量调节的作用)。

47.根据9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原则,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授予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企业要有效地利用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实现(资产增值)。 48.《劳动法》规定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对(女职工)及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等内容)。

49.关贸总协定是(1947年)是由(中国)、美国、(法国)、英国等23个国家签订的关于国际贸易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多边国际协定。

50.各国要保护本国的贸易,它一定会动用两大法律手段,一个是(关税壁垒),另一个是(非关税壁垒)。 二、选择题

1、公司管理层的期权制度与员工持股之间的根本差别表现为::( A.B.C.D )。

A. 权利人的范围不同 B. 权利的性质不同 C. 权利的分配原则不同

D. 对于公司资本制度影响程序不同

2、企业公司制改组的主要途径是( ABCDE )。 A. 通过增量的办法使资产股份化 B. 通过企业兼并来实现公司制

5、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如果合营一方要将他的股份转让给另一方,合营企业必须遵循(ABCD)的原则。 A.双方达成协议,一致同意 B.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C.在同等条件下,原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D、双方同意,经过批准以后,还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进行变更登记

6、董事长的具体职责是( ABCD )。 A.主持股东会,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 B.检查董事会决议落实、执行情况

C.如果发行股票或债券,在债券上面签字和盖章

D.行使董事会闭会期间由董事会专门予以授权的部分职权。 7、在我国政府部门对合并的审批主要有( ABCD )。 A. 对股份公司合并的审批 B. 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

C. 实行准入控制的特殊行业的审批

D. .对企业合并的反垄断或者说反垄断审查 8、企业公司制改制的步骤是( A.B.C.D.E )。 A.清产核资 B.界定产权

C.清理债权债务 D.评估资产

E.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

9、风险投资运作分为( A.B.C.D )阶段。 A.融资 B.投资 C.管理增值 D.退出

10、中国加入WTO后,其法律规则对我们企业的发展享有的权利有( ABCD)。

A.企业能够享受更多的世界贸易组织下的各项多边协定规定的权利

B.为中国建立公平的世界贸易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

C.中国可以享有通过多边争端体制来解决双边争端的权利 D.还享有参与制订全球贸易规则的资格 11.股东行使权利的主要原则是( A.B )。 A.股东平等原则 B.资本多数决定原则 C..绝对控制原则

12.公司合并和公司收购的区别是( A.B.C.D.E )。 A、主体不同 B、效力不同

C、.性质不同 D、控制程度不同 E.、程序和法律适用不同

13.在我国政府部门对合并的审批主要有( ABCD )。 A.对股份公司合并的审批 B.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

C.实行准入控制的特殊行业的审批

E. .对企业合并的反垄断或者说反垄断审查 14.市场的局限性大体有( A.B.C )方面。 A.市场运行过程中不能保证资源能够充分地供给

B.市场调节过程中的第一次分配结果贫富差别可能扩大 C.市场不能很好地解决地区差别和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问题

15.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有权依据国务院规定,出租或者有偿转让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所有收益必须( A )。 A.用于生产和经营 B.按规定上交国家 C.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D.归国家所有

16.私营企业税后利润留作生产发展基金的部分不得低于 ( B )。 A.40% B.50% C.55% D.60%

17.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

任的期限是( C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18.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有( C )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A.2人 B.3人 C.5人 D.7人

19. 破产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的管理者是( C )。 A.债权人会议 B.债务人 C.清算组 D.人民法院 20.国有独资公司设( D )。 A.监事会 B.股东会 C.监事会和股东会 D.董事会

21. 股份公司以其( B )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A、股东财产 B、全部财产 C、盈利 D、注册资本

22.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欲兼并顺欣有限公司,这一决议必须( D )。 A、 经当地政府批准

B、 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核准 C、 经外经贸委批准

D、 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3.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 B )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A、2个以上30个以下 B、2个以上50个以下 C、3个以上30个以下 D、 3个以上50个以下 24. 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的比例为( C )。A、10% B、20%

C、5%—10% D、现行公司法未规定

25. 公司合并从性质上判断,它属于( D )。 A、行政行为 B、 刑事行为

C、公司一般经营活动 D、民事法律行为

26.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C )。

A. 研究开发人 B.委托开发人

C.合作开发的双方当事人共有 D.上级主管机关 27.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性质是( B )。 A. 股权式合营企业 B. .契约式合营企业 C. 股份式合营企业

D. 股权式和契约式混合的合营企业

28.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 C ) A.20年 B、 15年 C、 10年 D、8年

29.一项受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其专利权只能由( C ) A. 国家 B、专利局

C. 为权利人的设计人 D、制造商

30.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C )。 A.15% B.20% C.25% D.35%

31.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 A )。

A、采用欺骗性标志交易行为 B、虚假宣传行为 C、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D、诋毁商誉行为

32.公司债的表现形式是( A ) A、 公司股票 B、 公司债券 C、 公司 贷款 D、 公司集资

33.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于( B )正式成立。 A.1994年1月1日 B、1995年1月1日 C.19996年1月1日 D、1997年1月1日 34.预算活动的基础是( D )。 A.预算执行 B.预算监督 C.预算调整 D.预算编制

35.我国目前存在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有(ABCD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C.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D、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E.外商独资企业

36.企业对国家的经营责任制度主要有 ( ABCDE )。 A.分配责任制度 B.工资储备基金制度

C.财务管理责任制度 D.经营性亏损处理制度

E.奖励制度

37.我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拟举办一家合资经营企业,双方就共同投资问题进行了协商。事后甲公司向律师咨询,律师指出,协议中( ACD)等出资方式不符合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A.甲公司提供的已设定抵押权的厂房 B.甲公司提供的劳务

C.乙公司通过甲公司提供担保从香港某银行获得的贷款 D.乙公司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设备 E.乙公司提供的专有技术

38.一般说,公司在哪种情况下,不得分配股利(ABCDE )。 A.缴纳所得税之前 B.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C.弥补亏损之前 D.公司当年无利润 E.提取法定公益金之前

39.清算组的人选由人民法院指定,主要由(ABCDE )组成。 A.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B.政府财政部门 C.注册会计师 D.审计师 E.工商管理人员

40.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是( AB )。 A.债权人 B.债务人

C.人民法院 D.政府授权部门 E.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41.按宏观经济调控下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 ABC )。 A.市场调节价 B.政府指导价 C.政府定价 D.批发价格 E.零售价格

42.《公司法》规定,企业可利用( ABCD )作价投资。 A. 工业产权 B、非专利技术 C.专利权 D、商标权

43.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拨款只适用于(BCDE )。 A.经营性质本身决定有经济效益的基础性项目 B.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C.经营性质本身决定没有经济效益的基础性项目 D.国家机关 E.学校

44.污染的发生源包括( ABCD )。 A.工业污染源 B.农业污染源 C.交通运输污染源 D.生活污染源 E.水污染源 45.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交易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发行的公司债期限为( B )。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46.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转让的必经程序是( B )。 A、债务人同意 B、债权人同意 C、第三者同意 D、所有当事人同意

47.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ABCDE )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或注销登记。

A. 转产 B.停产整顿 C. 合并 D.解散 E.破产

48.公司合并和公司收购的区别是(ABCDE )。 A、主体不同 B、效力不同

C、.性质不同 D、控制程度不同 E.、程序和法律适用不同

49.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一般程序有(ABDE )。 A.申请受理 B.填报审查 C.登记认定 D.审核认定 E.核发证书 50.《公司法》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适用于下列银行的有( BCDE )。

A.交通银行 B.中国工商银行 C.中国银行 D.中国农业银行 E.中国建设银行

四、问答题

1.试述企业改制选择的五种企业形态。

企业要搞公司制改制,首先要选择确定改制成为哪种公司。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包括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包括上市的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这么说,企业向公司制改制所选择的模式大致可以归为五种。

第一种模式就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必须最近3年连续盈利,而且公司股本总额至少要有5000万元人民币。按照这样的要求,上市公司设立起来门槛比较高,另外作为上市公司来说,它还需要证监会给予的特别的上市额度,拿不到上市额度也不能够改组成为上市公司。

第二种模式就是不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不上市的公司要求注册资本至少是1000万元人民币,并且,它没有上市额度的限制,不需要证监会的批准。

第三种模式就是《公司法》里面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目设立也不一样,国有企业设立账目的一些东西和股份制的企业、(公司法》里面的公司的某些东西不完全一样,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

第二,界定产权。界定产权是企业公司制改组里面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包含两层含义。其一,就是要确定产权归属。其二 ,就是要确定谁是产权的代表者和行使者。谁代表国家来享有这部分的国有资产变成股权以后的权利,这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债权债务要明确一个前提,就是国有企业改制成为公司,它是改成一个新的企业了,虽然它的名称可能不变,但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已不一样子,原来注册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现在注册的是公司,是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规定,一般意义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只能够在2-50人之间,1个股东不能设立公司,超过了50人也不行。《公司法》还规定,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后,它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有法律的限制,就是:属于工业生产性的和商业批发性的是50万元人民币;属于零售商业型的是30万元人民币;属于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的公司是10万元人民币。从这个意义来说,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很方便的,注册资本要求不高,股东人数有限,批准的方式也不需要向股份有限公司那样要经过省部级批准,这是很容易被人们接受的一种方式。

第四种模式就是《公司法》里面规定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法》第64条规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这里规定,具有国家垄断性的行业或产品的国有企业的改制,应当改制成为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就是百分之百由国家出资的,不是两个以上股东了。 第五种类型不属于{公司法}中的公司,但仍然是广义上的股份制企业概念中的公司,就是人们通常所讲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按照现在立法的有关要求,是以职工出资为主的一种企业形态,50%以上要求是职工出资,或者是职工个人,或者是职工的集体组织。从这一点来说,第五种形式虽然不属于《公司法》中的公司,但是它很适合于国有小企业或者集体小企业卖给职工的一种改制方式。

2.试述企业公司制改组的五种途径。

第一种途径就是通过增量的办法使资产股份化。比如说,原有的国有企业总的资产评估是500万元,再新增加300万元,这300万元可以由其他的法人出资,也可以由职工出资,但不可以通过上市的办法来募集这部分资金。一句话,把现有的资产定量成为原有的国有股权,把增量的部分作为新的股东。这样就把原有的单一的国家所有的国有企业变成了有几个股东或者有更多的股东拥有各种股权的公司制企业。这一类是现在企业改制过程最常见的一种模式,尤其是上市公司。

第二种途径就是通过企业兼并来实行公司制。企业兼并过程中也可以进行公司制改组,兼并又是现在市场经济下的一个常见模式。优势企业把劣势企业兼并过来,可以提高劣势企业的能力,也可以提高本身的能力。

第三种途径就是在发展企业集团中实行公司制。我国有许多企业都是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包括个别集体企业,尤其是过去有许多大的总公司,如有色金属总公司、核工业总公司、远洋轮船总公司。每一个总公司不仅有下面各地方公司,甚至还有多种经营集团公司,这种总公司体制仍然是计划经济下的体制,把它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改制成为母公司、子公司,改制成为控股公司 (国际上叫做跨国公司),也是改制过程中的很好的方式。

第四种途径就是在盘活存量的资产中来实行公司制。把一个国有企业现有的资产评估了,然后把其中一部分的财产变成其他股东所有,或者给一部分法人、其他的企业,即把它出售一部分,增加新的资本投入。

第五种途径就是在互换股权中实行公司制的改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少需要两个股东,两个企业之间相互参股、相互持股,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相互持股、相互参股可以不可以呢?《公司法》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

3.试述企业公司制改制的五5个步骤。

第一,清产核资。首先要确定被改制的企业(这里主要指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部分的范围有多大,价值有多少。确定国有资产的范围和价值是非常重要的。

其一是,保护国有资产不要流失,不能够通过公司制改制把该是国有资产的不定为国有资产,本来价值比较高的却评估得很低。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确确实实存在,必须引起注意。

其二就是把国有企业里面的国有资产作一个科学的定性、定量、定值。所以,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改制后的财会制度作了一些明确的规定。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的过程中.不能在清产核资时违反这方面的规定。这里面包括财会账目上的改账。不同的企业制度,账

能名称没有变,但是它的企业形态变了,性质变了,也可以理解为这是一个新的公司,是一个新的民事主体,和原来的不一样了。既然是一个新的民事主体,那么原来的企业债务就应该得到清偿,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当然,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可以例外。

第四,评估资产。评估资产不是前面的清产核资。评估资产是指原有的国有企业里面哪部分财产可以拿出来作为投人的资本、作为注册资本、作为股东的出资出现,这是要成立一个公司最核心的问题。 第五,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公司法》第7条特别强调要建立规范 的内部管理机构。其有四大含义。

其一 ,是要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股东会是最高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重要的问题要由股东大会来决定,董事会是最高的管理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这样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分工制约的机制必须建立,不能够再搞原来国有企业的厂长负责制、经理负责制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规范的机构的核心就在于它有一个严格的法律所规定的分工制约的科学机制。

其二,是公司制度里面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或者是聘任制,或者是选任制。董事会的成员都是选举产生,董事长是选举产生,监事会的成员需要选举产生,经理则需要聘任产生。聘任就有一个重要的特点,要订立合同,有竞争机制,公开的机制要有透明度,不能搞 暗箱操作。

其三,是理顺董事长与经理的关系。《公司法》里面的管理机制,有两个头头,一个是董事长,一个是经理。经理现在名称多了,有的叫总经理,有的叫总裁,也有的叫首席执行官。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的行为代表公司,掌握公司发展的大方向,但他不能够具体干预公司里面的日常经营和指挥工作,日常生产经营指挥工作只能由经理来负责。

其四,是建立严格的董事、监事、经理的责任机制,也就是董事、监事、经理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超越了自己的权限,在自己经营活动中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要对公司负赔偿责任。这一点和原来的国有企业有很大的不同。 4.简述所有权法律概念。

所有权是一个法律概念,按照《民法通则》第71条的规定,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首先,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所拥有的权利。权利主体是所有人,除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侵害所有人所享有的所有权。从这个意义上讲,除所有人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人都被称为义务的主体。 其次,《民法通则》第71条同时强调,所有权的特点是所有人可以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所有权第二个特点表现在它是四项权利的集合。有时所有权人也称为完全的物权人。其他的一些权利,比如土地使用权,可能享有占有权、使用权,但不能享有处分权。所以,这种权利称为不完整的权利,不能叫做所有权。

再次,所有权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一项财产属于甲就不能属于乙,所以一物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不能形成双重所有权。

5.简述财产权和人身权在法律上加以区别的主要意义。

意义就在于,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可以允许权利人就是主体作出处分,甚至只要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利益,权利人可以抛弃他的所有权。但是,人身权通常和人身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与人身通常不可分离,在法律上称为专属性。人身权不能够与主体发生分离,不能由主体转让、抛弃,不能随意作出处分。比如权利人不能把自己的名誉转让他人,或者是把自己的名誉权由他人权,除所有权之外,财产权还包括债权(比如合同债权)、知识产权,还有其 他的一些权利。所以,所有权是财产权的一种,但是不能说所有权就可以代替 财产权。因为财产权包括的权利更为广泛,所有权的客体通常只能是针对有体物,或者说只能是以动物、不动物作为所有权的客体。 6.在产权里有哪些重要权利?

在产权里有两项重要的权利:一项是财产所有权,另一项是债权,更确切地讲叫合同债权。财产所有权主要是《物权法》来规定的,

而合同债权主要是由《合同法》来规定的。

在实践中经常有人认为所有权和债权好像是一回事。尽管他们都统称为财产权,但是严格地讲,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财产权。简单地讲,所有权是对于物的一种支配的权利,而债权是权利人请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和不为一定的行为的一种请求权。 7.所有权和债权有什么区别?

从法律上来看,所有权和债权不仅仅是在概念上存在区别,还表现在很多方面。

首先,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例如甲对某项财产享有所有权,那么这个财产就是甲的,不管这个财产现在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依法要求取回。换句话说,在法律上甲享有一种追究的权利,除非法律上受到善意取得的限制,否则甲可以一直追究到这个财产。但是,家的授权所形成的经营权,其主体只能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这些企业应当是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民事主体,或者说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它们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而享有对国有财产的权利,这就是经营权。更确切地讲,经营权的主体,目前主要是指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独资企业,即国有的独资企业。 第三从内容上来看,按照现行立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享有的经营权是国家授予的经营、管理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不享有受益权。处分权也是一定范围内的处分的权利。因此,通常所说的企业的经营权是有限的物权,是

一定范围内的权利,它的权利应用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第四,从客体上来看,经营权是一种集合的财产,不仅仅

以动产、不动产为对象,还包含其他的各项财产权,比如企业享有债权人可能并不能享有这种一直追究的权利。因为债权本身不具有严格的排他性,债权只能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所以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只是对债务人而言的,即他只能对债务人主张权利,不能对任何第三入主张这种权利。

其次,如果所有权和债权有时候并存的话,从法律上来看,所有权包括整个物权都是应当优先于债权的。比如,如果一个债务人欠子很多债,包括也欠了甲的债,甲还有一些家具放在他那里临时保管。现在他的债权人都要找他要求清偿所有的债务,要强制执行他的财产了,但这些债权人不能把存放在他那

儿的家具拿去执行。因为,这个家具甲是享有所有权的,债权人只是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甲的所有权应该优先于债权。不仅仅是所有权,其他物权人也享有一种优先债权的效力。比如甲欠债后用他的房子来抵押,清偿还债的时候,这个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对这个房子主张权利,要求拍卖、变卖这个房子,以拍

卖、变卖的财产来清偿他的债务。所以,甚至其他物权都享有一种优先于普遍债权的权利。

此外,所有权和物权还有很多的区别。通常在法律上说的所有权是永恒存在的,而债权通常是短期的。从法律上来讲,如果甲对这个财产享有所有权,除非财产自身毁损灭失,或者甲把这个财产转让出去,除了这两种情况以外,法律规定甲应该对它永远地享有所有权,即在法律上通常不能对所有权进行任何期限上的限制。但是,债权显然要受到合同的存续期间的限制,即使合同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也要受到时效的限制。而且,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债权可以是多个。

8.简述其他物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其他物权和所有权的区别主要就表现在:所有权就是所有人享有的权利,其他物权是非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人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 比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人并不是所有权人,是在所有人 (国家)财产基础上所享有的这种权利。经营权也是这样,它是由所有人以外的经营者对所有人的财产所享有的经营的权利。其次,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包括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四项权利。但是,其他物权只是包括了所权中的几项,比如说一项、二项甚至三项权利,通常并不包含完整的四项权利。实际上,有时候把所有权称为完全的物权,把其他物权弥为限制物权,是说它的权利,内容是受限制的。再次,通常所有权只能是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是在一物之上可能形成多个其他物权。 9.如何区分所有权和经营权?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如果有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的约定,也就是当事人在合同里面特别规定了要以经营的能力、经营的成果等等来作为获取产权的根据,甚至规定明确的份额等等,如果当事人和所有人之间有这种特别的约定,当然法律也不禁止,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来确定他们之间的产权分配。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没有当事人的合同的特别约定,原则上应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来处理这种产权纠纷。因为,在所有人对这个企业所作的投资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增值应当归所有人,不管这种增值比例有多大。尽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投入了一定的劳动,投入了一定的智力,甚至他的经营管理是卓有成效的,为产权的增值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原则上经营者只能够获取一定的报酬,而不能对这个财产主张一种所有权。因为从根本上讲,经营者不是所有人,不能够直接主张这种所有权。这是从广义上来理解经营权。 10.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有什么特点呢?

第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是在国家所有权基础上产生的,是在国家所有权基础上所派生出来的权利。经营权本身是一种两权分离的产物,是在国家所有权的权能发生分离的基

础上所产生的,是国家将它的所有权里的部分权利授权给企业,由企业所享有的权利。这是第一个特点。 第二,从主体上来看,国家所有权是国家对它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国家本身不能直接经营、管理财产,对国有财产必须实行一种分级管理,并且要授权企业来实际经营、管理这些财产。所以,由于国

的知识产权、名称权,当然也包括企业对厂房、机器设备、流动资金等财产所享有的权利。所以,有些学者认为经营权既然是一项集合的财产,是不是不宜完全由(物权法)来规定。因为经营权里面包含的各项权利完全可以由其他的法律来规定,比如知识产权可以由知识产权珐来规定,名称权可以由(民法)里的人身权来规定,动产、不动产可以由<物权法》来规范。所以,经营权可以拆开,不作为一个完全的集合的权利来统一规定在《物权法》里面。 11.股东的权利属于什么性质 ?

有的人说股东的权利性质是离不开股东的身份的,因此说股东权利是人格权;有的人说股东的权利在行使当中,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就表现为股票了,就是股东的权利里面含有财产的价值,因此认为是财产的权利;也有的人认为,股东的权利是既有人格的权利,也有财产的权利,二者兼而有之。现在一般比较认同第三种看法。既要看到股东权利不可能离开股东的身份而行使,又要看到股东权利的财产行使。因此,股东权利应该说是针对股东权利的整体而言的,兼有人格权和财产权的性质。这在行使权利时候必须加以注意。 12.简述法律上对股东权利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的股东作为出资者,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人受益的权利、重大决策的权

利和选择经营管理的权利。这三个权利具体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股东有出席或者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的权利,或者说有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权利。

第二,依法转让股份和出资的权利。这里说的是依法转让和出资。 第三,股东有查阅公司章程、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大会记录、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的权利。这个权利在股份有限公司里是全面作出规定的,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则没有规定。 第四,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或者出资的比例取得股利或者红利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叫分配股利,有限责任公司叫分配红利。这个分配是按照出资的例(持股的比例跟出资的比例是一样的)进行的。不同公司说法不同,本质是相同的。

第五,在公司解散时清算的过程当中,股东有按照他们的出资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的权利。当然,在清偿当中有剩余财产才能行使这个权利。

第六,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新股的时候,股东享有新股的认购权。这是《公司法》上确认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增资本的时候,股东也有优先认购的权利。这是法律给予保障的。

第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则是股东会议的临时会议)的权利。这个权利不是全体股东都有,《公司法》规定了股份的持有比例,有 限责任公司则规定了人数的比例,在这样的比例范围之内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就叫做股东会的临时会议)。有这个请求权,但这个请求权不等同于召集权,本身还不能自己去召集。

第八,股东大会的决议或者董事会的决议违反了法律或新的协议、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时,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违法、侵害的行为。

13.简述股东行使权利的主要原则。 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可以有许多,概括起来,主要是两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股东平等原则。股东平等原则是指:股东和公司之间,基于股东资格而产生的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对所有股东是平等的。这里还应强调一点:股东平等原则应该包括任何股东不被歧视这一点。股东平等原则的适用范围就主体而言,是适用于所有股东的,任何一个股东都不排除,没有例外; 就法律关系而言,股东平等原则的范围是基于股东资格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基于股东资格,在对于公司的权利、义务范围内,适用股东平等原则。

第二个原则,资本多数决定原则。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就是股东大会作出决定,是依照持有多数有表决权的股东的意志作 出决定;而有限责任公司里面,则根据出资比例高的股东的意志而作出。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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