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扩大民主,延伸监督网的“纬”,在推荐过程、选拔方式和评议手段上充分发扬民主,使监督面横向到边。一是民主推荐干部。建立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后备干部制度,定期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并结合年终干部考核考察,分层次、分类别公开推荐正副科级后备干部。严格落实空缺职位民主推荐预告制度,将职位标准、任职资格条件、选拔方式和程序等进行预告,让参与推荐的人员充分知情,有充足的时间来思考、酝酿适合人选。民主推荐时,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公检法党政正职,乡镇、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职位所在单位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等三个层面的人员进行推荐,并将退休干部纳入推荐范围。二是民主选拔干部。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全方位引入竞争机制,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切实提高了县委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首先,在竞争中选拔后备干部。改变以往由各单位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向县委上报后备干部建议人选的方式为公开选拔后备干部,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与竞争的人选,实行层层淘汰,从而让更多人有机会参与竞争,实现优中选优。2010年,全县11名一般干部、1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等环节,选拔补充进入县副科级、正科级级后备干部队伍。其次,加大公开选拔力度。适时拿出部分领导岗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疆公开选拔干部。2010年,***县严格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理论笔试、面试答辩、施政演讲、民主测评及组织考察等程序,在全疆范围内公开选拔了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再次,实行差额选举。2011年在县乡党委、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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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县政协集中换届中,对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了全额民主定向推荐,对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全面实行公开推荐,并县乡党政副职、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实行差额选举。三是民主评议干部。结合每年述职述廉,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列为重要内容。在评议过程中,严格评议标准,由群众对领导干部作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总体评价,把考核意见和测评结果作为干部升降去留的重要依据。定期征求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的评价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县委全委会在干部选任中的作用,定期向全委会征求重要岗位人选任用意见。
(三)借助多方力量,扣紧监督网的“结”,坚持舆论监督、职能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使监督力定向到点。一是加强舆论监督。一方面,通过***县政府网、党建网及县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把党的干部政策、评价干部的标准、衡量干部选任成效的尺度交给群众。重视引导、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密切关注网络论坛舆情,注意从来信来访、社情民意中搜集信息,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形成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以公推公选、竞争上岗为平台,不断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将干部选拔程序等所有能公开的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有效激发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职能监督。建立了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把关联系制度,加强与县人大、县政协和纪检监察、检察院、审计、信访、计生等部门的联系,就有关干部情况通报信息、征求意见,及时通报发现和查处的问题,避免“带病提拔”等干部选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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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失误。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违规用人问题,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实行立项督查。三是加强群众监督。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对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方面的反映,以及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干部工作中行使职权、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反映。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实行信访谈话制度,凡涉及有关信访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做到无则加勉、有错必纠、违纪必查,确保对干部个人及干部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存在问题及分析
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上,我们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共组监督网络体系建设的自觉性不高。个别领导干部认为受党教育多年,自己政治上成熟,不需要被监督,存在不必接受监督的心理;少数干部群众认为,监督是组织、纪检等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自己的监督不被重视,存在不愿监督的心理;还有极个别同志害怕因监督而遭受打击报复,存在不敢监督的心理等等。干部群众的这些错误认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网络体系的建立和健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二)宣传教育活动缺乏力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网络大格局作用发挥不明显。由人力、财力、日常工作的牵制,组织人事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宣传仅仅是限于对机关干部的培训、教育,很少有精力深入到基层一线开展专题、普遍、常态化的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监督工作相关要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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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繁多,宣传材料相对单一、枯燥,宣传效果不明显。纪委、审计等部门相关的宣传也仅限于业务,宣传内容相对片面。所以有相当数量的群众并不了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网络体系建设的情况、所起的作用和自己的权利,尽管建立了的网络体系,却没有发挥创建网络体系时所要求达到的作用。
(三)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网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由于制度“政出多门”,而且多是“头痛医头”、“脚痛治脚”,以致事后监督规定多,事前事中监督规定少;对下监督规定多,对上监督规定少;柔性监督规定多,刚性监督规定少。正是因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网络体系的不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就出现一些监督的“空档”,比如,由于现阶段保护举报人的制度不健全,干部在实施监督中一般又要求举报者或反映问题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身份、单位及联系地址,也造成不少群众不敢反映问题或不敢署名反映问题。
(四)互联网未充分利用,网络监督未融入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网络体系。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各行各业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网络监督已经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前,受资金的、软件开发、技术管理等条件的限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网络监督平台,使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还没有有效的落实。
四、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网络的建议与对策 要进一步解决好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网络体系存在的问题,就要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行成全程的、多层次的、多角度的、立体的多维度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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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构建宣传舆论网络,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自觉化。要着力解决监督工作中的“三种不良心态”,营造自觉监督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克服“不能监督,唯我独尊”的心态,增强监督客体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要采取学习培训、舆论宣传、案例分析、制度要求、普法教育等形式,帮助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克服那种反感监督,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岔子,逃避和拒绝监督的错误心态,树立正确的名位观、权力观、监督观,真正把来自组织、群众和舆论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从而奠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规范行为的思想基础。二是要克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心态,增强监督主体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要赋予监督主体开展工作所必须的权限,变“虚权”为“实权”,变“软权”为“硬权”,使监督主体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要明确监督责任,使监督主体充分认识到“干部选用工作监督既是职权,又是职责,不敢监督是失职,不愿监督是渎职”,从而不断增强各监督主体履行职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举报的保密工作,对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的人员坚决给予查处,打消干部群众的顾虑,并对举报举报的线索清楚、证据确凿,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积极性。三是要克服“难以监督、监督不了”的心态,营造公道正派、民主健康的监督氛围。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事,公道正派地选用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的监督意见,增强群众监督的信心。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党建网站等宣传媒体以及通过开展“送干部人事制度下乡”和“干部人事制度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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