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套环无丢失;下拉杆圆销、开口销无丢失。
(七)人力制动机轴链、折叠式人力制动机轴无脱落。
(八)车门、端板、渡板无脱落;重车地板、浴盆板破损故障不影响行车安全。 第六十六条
接入进路安装有TPDS的列检作业场,到达、中转列车中铁路货
车车轮踏面碾堆、擦伤、剥离、局部凹下的检查由TPDS负责;接入进路安装有TWDS的列检作业场,到达、中转列车中铁路货车车轮轮缘垂直磨耗、轮缘厚度、踏面圆周磨耗深度以及轮辋厚度的检查由TWDS负责。
第六十七条
到达、中转列车进站前,检车员应提前到达指定位置接车,重
点观察车轮是否因故障打击钢轨、配件有无脱落;列车到达后,检车员应及时向本务机车司机了解列车途中运行情况。始发、中转列车发车时,检车员应在指定位置送车,重点观察配件无脱落、折角塞门无关闭等。如因转线作业等无法安排全组接、送车时,可指定专人在列车尾部接车、首部送车。
第六十八条
列检作业计划由基本作业计划、班作业计划组成。
(一)铁路局集团公司组织车辆段按照列车运行图规定的作业列车对数及列车到达、始发或通过时刻,结合列检作业场劳动组织、作业性质、作业方式制定24h列检基本作业计划。当列车运行图调整时,应及时组织调整基本作业计划。运输阶段性调整计划时应及时通知车辆部门,车辆部门调整基本作业计划。
(二)列检值班员根据基本作业计划和车站提供的12h班计划及阶段计划,编制列检班作业计划。
第六十九条
中转、到达列车从进列检作业场的前方站发出时、始发列车列
检作业前,车站值班员应及时将列车车次、编组辆数、作业股道、摘挂安排、开出时分通知列检值班员。始发、中转作业发现客车违规编挂、关门车编挂位置违反规定等情况,列检值班员应通知车站进行调整。列检作业完毕后,列检值班员应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始发列车在通知列检作业前、中转列车在发车前,应完成编组和调车作业。
第七十条 在列车密集到发时间段内,当作业列车数量超过列检作业场的实际作业组数时,须按车站安排的顺序进行列检作业。对于按车站安排等待进行技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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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列车,列检作业场应在《列车技术检查记录簿》内注明待检时间,并使用数字语音记录装置或信息化系统做好记录。
第二节 列车制动机试验和制动关门车规定
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列车制动机试验分为: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和简略试验。 列检作业场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时,须使用制动机微控地面试验
装置和列车车辆制动试验监测装置进行,试验、监测数据须进行分析,监测结果作为列车制动机试验过程及质量判别的依据,监测数据保存1个月。
第七十三条
列检作业场的列车制动机试验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始发作业:发车前施行一次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 (二)中转作业:发车前施行一次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 第七十四条
列检作业场对始发、中转作业的列车连挂机车后须施行简略试
验;始发、中转作业的列车制动机试验后停留超过20min时,发车前还须再次施行简略试验。
第七十五条
列车制动机试验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在列车最后一辆车尾部制动软管上安装无线风压监测仪,并确认主管压力达到规定压力。
1.感度保压试验:置常用制动位,减压50kPa(编组60辆及以上时减压70kPa),全列车须发生制动作用;同时保压,第1min内无线风压监测仪显示的列车主管压力下降不大于20kPa,3min内不得发生自然缓解,并确认制动缸活塞行程无异常。然后置运转位充风缓解,全列车须在1min内缓解完毕。
2.安定试验:置常用制动位,减压140kPa(列车主管压力为600kPa时减压170kPa),不得发生紧急制动,并确认感度保压试验发现异常的制动缸活塞行程是否符合规定。
(二)列检作业的简略试验:在列车最后一辆车尾部制动软管上安装无线风压监测仪,确认列车管压力达到规定后,通知机车乘务员减压100kPa,尾部检车员确认最后一辆车制动缸活塞发生制动作用后,向机车乘务员显示缓解信号并确认最后一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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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动缸活塞发生缓解作用。
第七十六条
因制动机微控地面试验装置检修、停电及故障等不能使用时,应
利用本务机车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第七十七条
列车制动机试验时,须按以下方式显示手信号:
(一)制动信号:昼间——用检查锤高举头上,夜间——白色灯光高举。 (二)缓解信号(继续充风信号):昼间——用检查锤在下部左右摇动,夜间——白色灯光在下部左右摇动。
(三)试验完毕信号:昼间——用检查锤由上部向车列方向作圆形转动,夜间——白色灯光由上部向车列方向作圆形转动。
第七十八条
因装载的货物规定需停止制动作用或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的
铁路货车,准许关闭截断塞门(以下简称关门车)。关门车在列车中的编挂规定如下:
(一)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编组始发的列车,不得有制动故障关门车。 (二)编入列车的关门车数不超过现车总辆数的6%(尾数不足1辆时按四舍五入计算)时,可不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不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超过6%时,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计算换算闸瓦压力,并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司机。
(三)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3辆车之内;在列车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2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列车最后第二、三辆不得连续关门。关门车须排净副风缸的压缩空气。
(四)组合的重载列车中每个单元列车的关门车数量和编挂位置均须符合上述规定。
第七十九条
列检作业场发出的列车运行前方途经长大下坡道区间的,在始
发、中转作业时,需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司机。具体填发地点,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制定。
第八十条 装有2个及以上自动制动机的铁路货车,在运行途中自动制动机发生临时故障,须采取关闭截断塞门时,应关闭全车截断塞门。列检作业场发现货物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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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中的铁路长大货物车截断塞门关闭时,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司机。
第八十一条
对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列车,车辆
制动软管的连结、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车钩摘解和制动软管摘结、单班单司机值乘的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连挂,由检车员负责。
第八十二条
对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列车,列尾
装置主机软管与车辆制动软管的连结、未挂列尾装置时尾部车辆制动软管的吊起,由检车员负责。制动软管使用铁线吊起,软管连接器与车钩下平面距离不大于200mm。
第三节 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
第八十三条
对进出厂矿、港口、地方铁路、合资铁路、专用铁路、企业专用
线和工程临管线等单位以及上翻车机翻卸前和翻卸后、经解冻库解冻后的铁路货车,须由路内外双方进行技术交接。路内技术交接工作由技术交接作业场负责,未设置技术交接作业场的,由最近的列检作业场负责。技术交接工作可采取TFDS动态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八十四条
技术交接作业场在铁路货车进入解冻库前,应在每批车中至少一
辆车的制动阀防盗罩、管系连接法兰、轴箱橡胶垫、轴承外圈、车体等部位表面粘贴变色示温贴片或设置温度计,待该批铁路货车按规定时间解冻后,检查车辆配件外表面温度变化是否符合规定;对经解冻库解冻后的铁路货车须检查铁路货车配件有无损坏、烧损,橡胶制品有无变质,车号自动识别标签有无损坏等情况,使用机车进行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
第八十五条
铁路局集团公司须根据翻车机、解冻库以及装卸机具对车辆损坏
等情况,制定技术交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八十六条
铁路局集团公司须组织车辆段与厂矿、港口、地方铁路、合资铁
路、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和工程临管线等相关单位签订铁路货车技术交接协议,对铁路货车的技术交接地点、交接方式、交接单据、交接范围和质量标准、损坏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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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等进行具体明确。
第八十七条
铁路局集团公司须根据《国际联运货车使用规则》《国境铁路协定》
《国境铁路会议议定书》、货物换装方式、外方铁路货车技术结构等和本规程,制定国境站技术交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八十八条
往返循环开行的快速货物班列装车前须进行整备;局管内固定编
组货物快运列车,可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根据列车交路、运行工况等组织进行整备。整备作业除执行“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外,还须执行以下标准:
(一)滚动轴承外圈、前盖、承载鞍无裂损。
(二)摇枕、侧架、一体式构架无裂损;交叉支撑装置盖板及交叉杆体(弹簧托板)无裂损,端部螺栓防松片止耳无折断。
(三)钩体、钩舌及钩尾框无裂损;钩舌推铁无丢失;安全托板、钩尾框托板、钩尾销托梁螺母无松动。
(四)各缸阀吊架螺母无松动;制动主管、支管、连接管无漏泄,卡子及螺母、法兰螺母无松动;制动软管胶圈无破损、安装正位。
(五)制动梁梁体、支柱无裂损;制动梁滑槽磨耗板无丢失。
(六)人力制动机配件齐全、作用良好;车体倾斜不大于50mm,棚车车门开关作用良好。
(七)查询最近一次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探测信息,按照到达列车处置要求处置THDS、TPDS、TADS、TWDS预警信息。
(八)施行一次列车制动机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 第八十九条
格尔木等列检作业场是进出高原铁路的关口列检作业场,对进入
高原铁路的铁路货车进行整备。关口列检作业场所在铁路局集团公司在不低于“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前提下,组织制定整备标准。
第四节 过轨技术检查
第九十条 自备铁路货车、企业内用铁路货车和出口铁路货车进入国铁运行时,须按有关规定由国铁车辆段进行过轨技术检查,过轨技术检查仅对与国铁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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