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创国家优质工程的管理措施
1、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分五个阶段:1、编制质量计划;2、学习考察;3、创国家优质工程实施阶段;4、检查评比;5、总结。 2、质量教育及培训
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确立“以增强质量意识为前提,以提高人员素质为根本,以保证工程质量为中心,以狠抓过程控制为重点,以争创国家优质工程为目标”的质量管理工作思路,在实施过程中用事实进行质量意识培训,恪守质量工作“始于教育,终于教育”的原则,并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
(1) 针对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与特点,应加强各级员工对质量目标的理解与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员工的顾客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和精品意识,将“顾客满意”的思想深入到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心中。不断增强广大员工“顾客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顾客就是上帝”的质量控制观念和服务观念,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服务逐渐变成一种自觉行为。
(2) 强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本工程各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知识培训,对于工程的前期收资、技术培训及其他技术准备工作要做到未雨绸缪,以确保工程开工后各项作业能顺利开展,实现工程优质、高效地如期投产。
(3) 项目部制定质量宣教制度。通过讲座、版报、影展、电视、网络及其他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对施工人员和管理员工进行现场教育,使之感受到浓厚的质量氛围。对于重点项目、重点措施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再次学习教育,学习工艺标准、典型工艺、工艺样板和现场质量要求,提高全员争先创优的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
(4) 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对土建施工技术规范和土建质量验评标准的学习,了解土建工程的质量通病,制定可行的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和通病防治措施,确保土建工程质量满足规范和合同的要求。
(5) 本工程中我们高度重视技术攻关与QC(是同一工作单元或工作性质相关联的人员自动自发组织起来,通过科学运用各种工具手法,持续地进行效率提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等业务的小组。由若干员工组成的质量改进或自我改进的小组被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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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小组或QC小组 )活动的开展,尤其是针对过去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项目或本工程中新出现的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应用等,项目部应大力鼓励、充分调动广大员工进行技术革新的积极性,以促进工程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3、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3.1质量检验制度 3.1.1质量职责
A. 质量管理部
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所有施工项目的质量监督和三级验收及不合格品纠正后的再验证;负责组织需要相关方对四级及以上项目的质量验收及签证。负责收集、保管质量验评记录、签证及其相关安装记录等质量文件,工程竣工时,配合项目部工程部向顾客做好资料移交。
B. 工程部
负责项目部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监督;组织质量管理部、专业班组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进行评审和参加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的检查;负责组织的所有技术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工作,为质量控制提供技术保证。
C. 物资采购部
物资采购部负责原材料的入库检验、标识和保管,并建立和保存记录;收集、整理和保存与原材料有关的证件和技术资料;组织工程部、质量管理部对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鉴定、评审;负责对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处置。
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检验有序进行,项目部建立完善的以项目部总工为首的质量监督检查实施体系(如下图)。
专业质检工程师 质量管理部主任 项目副经理兼总工
班组工程师 主管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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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依据
A. 国家及电力行业颁布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B. 外购工业产品设备,原则上按采购合同规定的(另有规定的除外)质量标准执行,如无要求,则按我国的现行国家、电力行业颁布质量标准实施,质量标准发生矛盾时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负责协调解决。
C. 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电力施工质量检验技术评定标准》及建设部、能源局、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3.1.3质量检验规章制度执行
A. 质量检查验收应完全满足现行有效的规程、规范、验标的要求,并达到上级和公司颁布的有关创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的标准。
B. 项目部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标准》、《工程质量事故管理标准》等有关质量管理标准、相关程序文件及公司其他质量管理文件的规定。
C. 对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面对质量检验有特殊要求,应尽可能予以满足;对于部分特殊项目(或验收标准未曾包含的项目),项目部可以自行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验收标准进行补充和完善,保证工程质量受控。 3.2工程质量过程控制
3.2.1 强化产品形成各环节的质量控制 (1)进货检验
1)所有物资到货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未经验收的物资不得做帐入库,更不得投入使用。
2)物资进货的常规检验由物资采购部负责。如需进行理化检验时,由物资采购部委托现场焊检项目实施检验;焊检项目不具备检验条件时,由物资采购部负责外委。
3)因工程急需使用而来不及验收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填写《紧急放行签证书》,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以发放使用。由物资采购部在该物资上做出明显的标识,以便在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能及时追回和更换。
4)重要部位的材料代用须经业主和设计单位同意,并办理代用核定手续。 5)质量管理部应参与项目部采购的重要物资的进货检验,并对业主方采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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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材料进行验证和把关。此处所指的重要材料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A.金属材料; B.建筑用钢筋、型钢; C.防腐、防水材料;
D.照明和控制电线、通风空调设备; E.水泥及外加剂;
F.砂、石、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 (2)工序检验和试验
1)施工中各工序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厂家技术资料、《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和《风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并达到优良标准等级。
2)工序检验按《工程质量验评范围》的规定执行分级验收:
A.一级验收为班组验收,由班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工程师组织实施;达到规定要求后,申请二级验收。
B.二级验收为项目主管工程师验收,由主管工程师核对一级验收资料,达到规定要求后,按《记录控制程序》填写《质量验评记录》,签名齐全后保存。若是三级验收项目,由主管工程师申请三级验收。
C.三级验收由质量管理部专业质检工程师组织验收,专业质检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现场复检、审查二级验收资料符合要求后签证,必要时对质量等级评定进行复查。若是四级及以上验收项目,质量管理部应及时向业主(监理)提出验收申请。
D.工程设计和产品制造质量存在问题时,应由工程部协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厂和施工单位等协商处理,质量管理部参与。会议纪要由工程部整理,随质量记录移交。
E.工序检验及验收逐级进行,做到不合格工序不交下道工序施工。
F.需业主方参加验收的项目由质量管理部以书面形式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如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由施工方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可进行下道工序,监理公司应对结果予以认可。
(3)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验收
1)根据《工程质量验评范围》规定的“W”、“H”点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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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部专业质检工程师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控。
2)二级验收合格后,施工班组工程师和主管工程师应填好各项验收记录,准备好有关资料,并提前通知质量管理部专业质检工程师。
3)质量管理部专业质检工程师收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参加验收的各相关方联系,约定验收时间。
4)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质量管理部专业质检工程师应组织参加验收的各相关方代表在安装记录上会签,并办理工序交接手续。
5)未验收合格或未办理工序交接手续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本工程的隐蔽工程范围具体明确如下: A.地下的地基处理工程 B.地下基础工程 C.钢筋工程 D.地下混凝土工程 (4)工序交接
1)本工程的工序交接,严格按公司《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工序交接不得代替的质量验收与评定。
2)工序交接过程中发现项目(或产品)不合格,必须经处置合格后方可向下道工序交接。
3.2.2 对项目部班组质量跟踪管理项目部将采取如下措施对项目部班组施工质量进行重点控制:
1、对于参与本工程建设的相关项目部班组进行资质审查、业绩调研、技能考核, 并做到人员固定、岗位固定。将其现场技术、质量、安全管理职能归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对于素质低下、违章施工的作业人员坚决予以清退,不能以罚代管、以包代管。
2、控制三级质量验收,所有建筑分包项目三级及以上质量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签 证均应有项目部质量管理部相应职级的质检工程师参加并签证。
3、项目部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订专门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职责、流程和要 求,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和考核。
4、定期组织召开项目部班组施工质量分析(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 施工质量满足优质工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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