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下不能算做性骚扰,虽然说是一种身体接触,从性质上不予考虑。这种行为是否受欢迎是一种判断标准,是否乐意,如果以本人是否愿意来讲倒不是很准确,以是否受欢迎是否乐意为界限标准。
网友:有些情况下性骚扰发生女性当事人不敢站出来,因为她们从被骚扰中获得相应得好处。她们如果被摸一下会多发两千元奖金,或者被亲一下可以得一个很高的项目,或者得到晋升。虽然本意不想这样,不想依靠出卖色相得到利益,也是被动的,身不由己。自己得到某些利益也不吃亏,不敢站出来说不,这种情况叫不叫性骚扰?这属于自由交换的范畴吗?
赵永煊:这种实施行为肯定算性骚扰,性骚扰行为发生了是否要承担法律上的后果,这个可能不一样。行为发生了,但是被骚扰的一方考虑到某种利益不愿意站出来,也可能是他自己没有这个胆量,或者在其它方面得到一个补偿默不作声选择沉默,这种情况虽然构成性骚扰但是不会出现承担法律责任的结果。这种性骚扰行为也是存在的,只不过没有追究它的责任。
主持人:一旦去告性骚扰的话,两千块钱是不是会被被告方拿出来作为证据?
赵永煊:起诉人只要能够提供出足够的相应的证据,还是能够要求另一方承担相应责任。至于已经付出的,已经给
过钱的很难跟女性跟另一方是否乐意划等号。以后追究他的责任,还要承担他的责任,那时候很难取证,不承认不好办。 赵合俊:问题比较难办,有时候性骚扰有一个客观作用,当然有时候有一个主观感受。要看被骚扰者的感受是不是觉得一种骚扰,刚才这种情况如果是一种交易,给了好处,这种可能不会被认定为性骚扰,是一种交易。交换性的骚扰给你一点儿好处,我给你升迁给你钱,你跟我去吃饭或者做什么。交换性的骚扰如果实施对方就是不同意,这肯定是一种骚扰,这种骚扰是不欢迎的,假如她愿意的话就是一种交换。不受欢迎的言语或者行为,布置的环境让你感到不舒服也是性骚扰,贴一些色情画或者说一些下流话,你感到不舒服就是性骚扰。
赵永煊:这里面还有一个过程问题,第一次男的骚扰女的,女方来讲是不乐意的,也是不受欢迎的,应该说这是比较明显的性骚扰。这种骚扰完了给女方一些补偿,女方不管出于什么心态没有站出来说,以后再发生性行为骚扰的时候,只是变得有些乐意或者考虑到如果骚扰我之后给我相应的好处,跟第一次的心态有所区别。第一次最起码是属于他的以后就很难说了。
主持人:我国目前性骚扰案件当中最大的难题是什么? 赵永煊:我们国家的性骚扰案件当中盲点是比较多的,一个是立案比较难,到底以什么案由来立,法官往往非常慎
重,立案很费劲,跑法院至少要六七趟,时间比较长。还有一个取证难,还有赔偿难,当事人提出高额索赔请求,最后能认定为是性骚扰,但是最后赔偿也是寥寥无几,武汉胜诉陪了两千块钱。男女当中男的举证难,这是难点当中最难的。举证难一种情况下是行为发生的场合往往是比较私密的场所,虽然在办公地点,但是在老总办公室,可能没有什么其他人在场,在场目击人这种情况下是缺少的,有的时候根本只有两个人。另外有的时候在公共汽车上发生的有意识挤人家或者抚摸人家,可能旁边有的先生看见了,但是很少有人站出来说到时候给你作证,找证人是非常难的。证人在法律上面属于直接的证据,有价值的证据,这种案件当中几乎是找不到证人做证的。原告如果打算起诉的时候,往往与他行为发生的时间可能相应比较长,不是刚骚扰完了三五天就起诉告他,往往经过复杂的思想斗争颠三倒四考虑半天,时间长了以后,有些证据自然不易保留。从证人、时间上来讲不容易找到证据。
性骚扰案件属于民事侵权案件,按照侵权案件的普通举证规则都是由原告举证,外国也是一样。世界各国基本都是原告,如果称自己被受到侵犯了,自己应该承担举证责任,国外都一样。
网友:这种案件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是什么原因? 赵永煊:跟自己毫无关系的,比如公共汽车上碰巧有人
看到,他们普遍抱着我跟他没什么关系,不认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部分民众可能有这种心态,为什么要去法院听传单,会不会有一些报复等等,办公室里面上司骚扰下属,也有人看住,但是出来说的话可能丢了饭碗,所以也可能不出来作证。
网友:我刚工作没有多久,晚上和上司打车,上司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我推开他又拿上来连续好几次后来不再这样了。我当时很难过也很痛苦,怕以后上班不知道怎么样面对上司,这样也许会得罪了他,他以后会不会这样呢? 赵合俊:反过来是上司怎么面对你,谈到性骚扰,我们老是把女性作为受害人,老是出于被保护,这是很不好的,制定保护女性的法律实际是对女性有害的现在《刑法》上不承认女性是强奸男性,强奸只能是男性强奸女性,实际把女性永远放在客体的位置,这看起来是保护女性,实际把女性永远放在受害人的地位上。包括骚扰类的,我们总是作为男性骚扰女性,女性反对骚扰势必要反击男性骚扰,这样可能更好一些,严厉的回击而不是尴尬,尴尬是对方而不是你。性是人权是人的尊严,我们把女性看作受害人,性是女性的一种品行,一旦侵犯感到很丢人,这种观点非常不对,性是权利,不是女性的品行去骚扰,感到自己很羞耻很无耻。女性要把性和自己的尊严联系起来,狠狠地回击,而不是自己受到一种损害,站在这个位置上永远是受害人。
主持人:赵律师,如果您是企业律师,对您企业反对性骚扰方面有什么建议?
赵永煊:正规的企业骚扰方面有一些措施可以做,应该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这个规章制度规定一些着装得体,尤其对于女性,实际是减少一些诱因。女孩子穿得花枝招展的往往容易让女性产生一些非分的想法,从这方面来讲这是一个细节问题,进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于员工进行一些定期的培训,尤其是把反对性骚扰作为明确的内容之一,列举一下公司禁止哪些行为,比如异性之间亲昵的动作、开玩笑等等不应该过分,做相关的规定。企业最好能设立一个处理投诉的机构,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女工受到侵犯向谁反映,反映之后谁来处理,处理的程序怎么样?双方当事人有一个权利义务,被投诉一方给人一个答辩机会,同时约定这种事情有一个保密。如果结果还不服气下一步进行申诉向哪个部门来反应,应该制定这样一些规定还是有益处的。
主持人:如果顶头上司骚扰他的下级,这种问题怎么办呢? 赵永煊:顶头上司来做的话如果忍一些的话,单位企业内部可以说找你们公司来讲,通过你们公司如果有上级单位的话,可以向公司的上级单位进行反映,管上司的机构进行投诉进行反映。
如果仍然不见效的话,最后只能通过法律手段通过起诉其它的方式来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