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不到开评标现场的,代理人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以上材料缺少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第九节 开标、评标
一、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是真实的,并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2、开标、评标时每个投标单位限2-3人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拟任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如果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其授权代理人应带身份证和委托证明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不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
3、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投标人可以承诺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但不能低于或少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开标后提出的任何附加优惠条件,不作为评标依据。
5、评标小组成员、招标人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相关的其他情况。
二、评标原则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根据投标文件、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确定预中标人。
四、开标、评标程序 (一)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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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2、开标会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按时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二)评标
1、招标人向评标小组提供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由开标会工作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符合要求,装订是否规范,编排是否合理,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完备。经查验合格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小组评审。
3、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标准和方法连续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4、评标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做出合格或废标的决定。 5、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中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的问题,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
6、评标小组将采用综合评估法对物业服务实施方案、创新精神、投入项目工作人员的履约能力、投标人以往从事类似项目的业绩、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社会信誉、服务质量、对招标文件的满足程度、物业服务收费报价的合理性和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等方面而予以评价和比较。
7、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评标结果不作解释。 五、废标的界定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印章或者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物业服务目标、内容、质量标准和管理措施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报价项目、计算、报价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影响到对投标报价评审比较的;或者同标准的服务项目投标人以明显偏离同城市物业服务社会平均成本价竞标的。
4、投标文件内容超出招标文件要求,附加了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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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
6、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或者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7、明显不符合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标准的。 8、其他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对存在如错别字、行间距不准确等个别细微偏差但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小组确认其可否继续参与投标评审的有效性。对仍可继续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理。
10、如某投标人的技术标或商务标被评标小组(含五分之四)以上成员评判为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判依据充分有效的。
第十节 合同签订
1、招标人通过综合评标,确定预中标人。
2、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与招标人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其进行赔偿。
4、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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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评分标准
对“商务标”、“技术标”和“现场答辩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所有分值均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一、 “商务标”部分
1、“商务标”部分评分值占总分值的45%,评定时应考虑投标人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2、“商务标”部分评分包括:
(1)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测算、物业服务费用报价;
(2)企业综合实力、发展规划、管理体制、运营体系、经营成果、管理经验、管理业绩、社会信誉;
(3)企业人力资源、技术装备、项目人员配备; (4)企业对投标项目优惠承诺; (5)文本的组织、编制等。
2、将每位评委对“商务标”部分的评分值累加得到“商务标”的最后得分。
二、 “技术标”部分
1、“技术标”部分评分值占总分值的40%,按百分制计分。 2、“技术标”评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技术标”的内容与要求逐项进行评审打分。
3、将每位评委对“技术标”部分的评分值累加得到“技术标”的最后得分。
4、“技术标”部分评分包括:
(1)招标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的整体设想与计划; (2)招标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的机构组织; (3)招标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的规章、制度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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