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个人征信系统形成我省2165万人户信息和605万个信贷信用信息,设计个人贷款余额1000亿元。
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启动。鞍山市作为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城市,由市政府成立诚心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信息操作员四级组织体系;颁布了《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鞍山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鞍山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目录》;已经实现对16个政府职能部门近4万用户企业信息数据征集,开展了全是企业信用评价活动。沈阳、锦州、盘锦、丹东等市也已开始启动征信体系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其他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前期工作陆续开展。
4、信用服务市场开始形成
全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信用服务市场需求不足,信用服务产品存在空缺,信用服务亟需规范。
目前,全省信用评估机构十余家,信用产品服务于2500家(次)企业,年均销售收入1000万元左右。我省形成了以政府出资本为主体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市场自发形成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截止2007年,全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已达155家,从业人员近千人,担保资本金87.4亿元,累计提供了400多亿元的融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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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服务。一个以政府出资担保机构主题,各类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一体两翼”的全省信用担保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5、信用法律法规建设开始起步
目前,全国尚未出台有关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所涉及内容散见于相关民法商法中。200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这是国家出台的首部信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从2005年起,省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开始着手制定《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方法》、《辽宁省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08年7月,省政府第220号令颁布《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作为我省首部信用规章,保障了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辽宁省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进入省政府立法程序。
(二)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存在的问题 1、信用认识不足,缺乏社会诚信基础
由于特殊的历史进程,信用文化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关系、信用关系和信用意识在全社会没有充分形成,社会整体的信用意识水平较低,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业伦理约束尚待加强。守信者得不到有效的激励,失信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社会诚信基础缺乏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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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信用建设发展不均衡
随着全国信息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全省各级部门和行业信息化建设为行业信用建设提供了基础条件,部分部门实现了本系统联网运营,基本实现了信息共享和政务协同。但有些部门或行为的信息化建设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人力和物力投入有限,信息整合整体推进速度不快,不能完全满足信用信息征集、整合、更新和应用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3、市场供求双重不足,缺乏规范管理
社会、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信用产品的需求已经开始不断增长,但目前信用产品的最大需求为金融机构。主动申请信用评级的企业较少,评级约束力弱,难以直接给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信用服务市场一方面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不抢,亟待政府培育,另一方面中介组织缺乏监管,市场混乱,信用评级欺诈时有发生,有待于政府规范管理。
二、 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而紧迫战略任务,要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积极试点,稳步推进。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建立起包括观念、制度、机构在内的全社会的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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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社会诚信环境,确立信用秩序,构建信用文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法治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格局特点、市场公平竞争、多层次的征信体系。改善信用环境,全面提高信用社会化水平,实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逐步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全省社会信用体系。 (二) 总体目标
通过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塑造“诚信辽宁”形象,到2012年,逐步构建“一个保障、两个平台、三大体系”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即建立健全信用法规、信用制度和信用标准,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法规保障;建立信用基础平台,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服务与应用的技术支撑;建立信用监管平台,为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息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等提供规范的运行机制和良好的市场环境;构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形成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使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的社会联防和制约惩戒机制初步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使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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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的公信力显著提高,使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基本确立 三、 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 ,分类指导
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为重点,塑造诚信辽宁,明确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对应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2、政府推动,培育市场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方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市场的信用产品开发、流通、使用和信用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改善外部环境,促进竞争和创新。 3、完善法规、严格监管
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框架内,发挥法制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引导、规范、调整和保障的作用,完善地方信用立法,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步骤
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分阶段、有步骤的稳步推进。 第一步: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2008年,充分发挥行业和部门积极性,引导和推进部门和行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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