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农民的信用观念教育,以农村合作组织信用建设为载体。在各县、乡(镇)建立以小额贷款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信息共享网,实现与公共征信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
(九)信用管理人才培训与认证子系统
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一大批信用管理人才,企业建立内部的信用管理制度,需要懂得企业信用管理的专业人才,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也需要懂信用管理的从业人员。要对全省现有的企业管理人员好信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认证考试,提高企业信用管理和信用机构的从业水平。根据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为信用管理培养高层次的专门人才,从事信用管理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研究。 (十)诚信宣传子系统
在全省范围内普及有关信用知识,强化广大公民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加大广播、电视、报刊和其他各种宣传媒体进行诚信道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信用体系建设的浓厚氛围。作好我省社会信用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期先导性工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
五、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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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省政府成立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全省建设进程进行统一部署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开展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监督本规划的实施、中期评估及相关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列入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工作考核范围,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加强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二)完善法规,制度保障
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需要一系列管理制度作为保障。在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立法的情况下,全省在信用立法方面坚持“急需先行、逐步完善”的做法,先制定和出台急需的信用法规,随着条件的逐步成熟,不断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比较健全完善的信用法规体系。这样既可以缩短信用立法过程,解决当前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立法空白的紧迫之需,又能承上启下,为今后建立更完善的信用法规提供经验、奠定基础。 (三)积极试点,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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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史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任重道远,必须大胆探索,积极试点,扎实推进,不断完善。鼓励和支持沈阳、大连、鞍山、锦州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进行地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率先整合地方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与省信用数据交换中心相对接的征信网络平台,鼓励这些地区侧重对城市供水、供电、天然气、通信、土地和环保等公共事业性以及个人信息数据的征集,加快培育信用市场,逐步建立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体系,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实践经验和必要的补充。
鼓励工商、税务、海关、民政。民政、劳动、质监、建设、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以及法院系统完善本行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鼓励和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担保试点;鼓励和支持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卫生、教育、物价、通信服务和房地产行业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这些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能够产生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效应,有利于后期其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面展开,加强与信贷征信系统和各金融机构的广泛合作,满足社会各领域的实际需要。 (四)政府推动 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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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而征信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大,建设时间长,市场培育难,且涉及范围广、技术起点高、社会影响大。从国外的经验看,信用机构的盈利一般需要7-8年的时间,针对这种信用行业的特点,政府应该为信用行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在建设初期各级政府要本着节约高效、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党政信息网络资源,投入必要的启动资金,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五)培养信用市场,发展信用交易
为了促进信用市场的发展,各级政府要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企业上市、债券发行、年度检审等工作环节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在毕业生求职择业中提倡使用个人信用报告。支持信用行业协会配合政府开展信用公共服务,充分发行行业自律作用,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鼓励个人进行信用消费,营造有利于信用卡流通、信用交易、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保理与合法讨债等在内的信用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培育和扩大全社会的信用需求。 (六)逐步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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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运用激励和惩戒手段,对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结合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依法公布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工作力度,对严重的失信行为,依法公布、曝光或给予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特别恶劣的,要坚决追究失信者法律责任,提高失信成本,让失信者在生活和经营中付出高昂的代价,支持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有效发挥法律和市场对失信行为的双重政治机构;积极促进东北区域信用合作,形成跨区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同时,要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优良的企业和个人,可在信贷、年检年审、资质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相应给予优先、便利或一定形式的奖励,以促进形成守信收益、失信受损的社会局面。 (七)加强信用管理人才的培养
成立信用行业从业人员的考试培训机构,组织信用行业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和资格认证工作,实行考培分离,培养信用从业人员。在省内有条件的高、中等学校中开辟信用管理课程,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一批硕士以上研究人员,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培养高层次的人才。通过职业教育和高效教育的双管齐下,从应用人才和学术人才两方面加强信信用理专业人才培养,以满足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短期的人才需求,形成有力的人才支撑。 (八)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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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道德培养是信用基石。要加大诚实守信的选产教育力度,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使广大民众认识到信用的价值,珍惜和重视信用。深入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信用制度的普及教育,使信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在全社会逐步形成“懂信用,讲信用”的风气,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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