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3:
技术标评审计分表
序号 项 目 评 审 标 准 完整、水平高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欠完整、水平一般 先进、可靠 2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可行 欠合理 完善、可靠 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欠完善、欠合理 完善、可靠 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欠完善、欠合理 完善、可靠 5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欠完善、欠合理 计划合理、措施可行 6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欠合理 合 理 7 资源配备计划 欠 合 理 8 合 计 6-8 10-13 10 6-8 15 10-13 10 10-13 15 3-4 30 25-28 21-23 15 5 评审计分 备注:1.实行暗标时技术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
的,技术标计零分。
2.技术标中应当具备的项目缺项的,该项目计零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单项评审计分为无效分:(1)单项评
审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2)同一项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审 计分的。
4.格式在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中评审计分,每出现一类格式错误扣1分,最多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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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序号 项目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
评审标准 满足要求 50 基本满足要求 40-48 5 0.3 1 2 3 满足要求 20 基本满足要求 16-19 3 30 25-28 21-24 评审计分 任职资格 承担过类似项目 1 项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 与业绩 每项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或芙蓉奖工程等 每项鲁班奖 2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任职资格 承担过类似项目 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 3 其他 主要人员 人员配备情况一般、专业基本齐全 人员配备欠合理、专业不够齐全 4 合 计 备注:1.任职资格的评价因素主要为执业资格、职称、学历等内容; 2.其他主要人员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施工员、 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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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信誉评审计分表
序号 1 项目 类似项目经历 评 审 标 准 每项省内工程加5分,每项省外工程加4分,最多合计加两项工程 每项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2 工程获奖情况 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或芙蓉奖工程等 每项鲁班奖 优秀 省级 3 企业通过安全认证 市级 合格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拟任项目负责人 4 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投标人 3 25 合格 优秀 6 5 0.3 1 3 5 8 评审计分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75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 5 合 计 备注: 1.类似项目经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联合体投标
等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均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和扣分的有效期限计算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包 括附表4)
2.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 加分累计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 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加分累计不超过7项时,按附表中标准打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标准的1/5加分。
3.省外企业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
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分别为10、50分;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情 况、证明、文件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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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1):
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
序号 1 2 3 投标人 投标报价 最终投标价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项 目 评分标准 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100-2*100X 100分 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100+100X 基准价 备 注 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 基准价 X值 投标报价得分 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 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 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
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
进入基准价计算。 4.基准价公式:
A1+A2+……+Ai+……+An
基准价= N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
5.投标报价加分最多加3分,投标报价最高得分为103分。 6. 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 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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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2):
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
序号 1 2 3 投标人 投标报价 最终投标价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项 目 评分标准 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100-2*100X 100分 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00X 基准价 备 注 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 基准价 X值 投标报价得分 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 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 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
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
进入基准价计算。 4.基准价公式:
A1+A2+……+Ai+……+An
基准价= N X(1—β)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 投标价的个数;β为下浮点数,下浮点数为1%、1.5%、2%、2.5%、3%, 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5. 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 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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