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6.新进的或上一工作面替出的单体液压支柱,或者在工作面使用达到8个月时,必须全部进行打压实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允许投入到新工作面使用,工作面损坏的单体及钢梁铰接必须及时更换。
7.初采前,必须对安装的所有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转正常后,方可试采,确保机电设备防爆率达到100%。
8.必须保证前后出口畅通,支护完好,严禁在前后出口处堆放杂物。 9.初采时,若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规程规定5米,必须及时进行强制放顶。 10.老顶来压前要加强支护,保证支柱的支撑能力,发现有损坏的支柱应立即替换。
11.工作面严禁有缺柱、倒柱现象,若发现有卸压的支柱必须及时替出。 12.初采过程中若工作面顶板压力大,可沿煤壁侧每1.0米架设一棵贴帮柱。 13.当采煤机割煤过后,要及时挂好铰接顶梁,缩短空顶时间。
14.老顶初次来压期间,要将所有作业人员撤至前、后顺槽内,来压结束后,必须由值班矿长和班队长协同进入工作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15.初采时,必须在后顺槽内存放足够数量、长度、足够强度的坑木(不少于三个班用量)和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Π”型钢梁(10%备用量)等,以备使用。
16.来压期间,值班矿长现场做好指挥,视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7.初采期间值班矿长、班队长必须做好监护工作,及时查找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8.采煤机第一循环割煤前,必须将刮板机垫平,铺直。
19.初采时,采用调面法进行开采,即:先甩尾再甩头开采,待尾部顶板全部垮落后,再开采头部。
20.前后顺槽锚杆支护必须首先打好临时支护(保证临时支护牢固可靠),在回撤挡矸柱前将锚杆拆除,使顶板及时垮落。
21.初采时,瓦检员必须跟班作业,随时检查上隅角瓦斯情况,发现有增高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2.工作面内必须有保证10%以上的备用支柱和备用钢梁,初采时,备用支柱可做为戗棚支柱,但每两节槽必须保证有一棵备用支柱。
23.工作面验收前必须安设好防火、降尘管路、乳化液管路、监测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吊挂好防爆水袋等。
五九煤炭集团作业规程 30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24.矿井领导必须加强对工作面的检查指导工作,保证严格按《规程》作业,如发现“三违”现象严厉处罚,建立领导跟班制度。
25.初采前,对工作面的通风情况做好全面检查,风速、风量、瓦斯浓度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否则禁止生产。
26.工作面的刮板机要铺设平直,不允许有飘链出槽现象,刮板必须齐全,并按操作规程作业对刮板机进行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7.刮板运输机的机头机尾,必须打好压柱,防止抬起伤人,并且循环溜头要打水平戗柱防止将机头带走。
28.采煤机、皮带机、电机车司机、刮板机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开动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禁止带病运转。
29.开工前回采工作面前后出口处,超前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 30.初采时,单体液压支柱必须达到最大初撑力,底板软时,所有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穿鞋。鞋的厚度50㎝,宽20㎝,长6㎝。
31.当工作面推进5米后,采空区的顶板仍不冒落或悬顶面积达到10m2时,必须进行强制放顶。先打放顶眼回撤单体后装药,强制放顶用1.6米的钎杆向采空区顶板打眼进行装药放炮。炮眼应在密闭没有回撤前打好,放顶时值班矿长、班队长必须亲临现场进行指挥,确保放顶安全。
32.放顶时无关人员全部撤出工作面,放顶地段必须设戗棚及贴帮柱。 33.放顶时顶眼装药量为600 ~900克、引药装双管,每次放两炮,崩倒、崩歪的棚子必须扶正打牢后,方可进行下一次放炮,否则禁止放炮。
34.放顶前必须设好通往打眼处支护和强制放顶处前后20m范围支护。 35.瓦检员进行瓦斯浓度检查,确认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后由有经验的老放炮员进行打眼、装药、联线、放炮。
36.强制放顶眼雷管脚线必须事先扭结成短路,盘入眼内,并严格处理瞎炮。 37.进行放炮前,必须将通往放顶打眼处预先架设的支护由回柱工撤回。 在通往工作面的各条巷道内设置专人警戒,一切工作准备就绪后,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行放顶作业。
38. 放顶前必须在11105片回采工作面前、后顺槽内储备不少于2m3、长2m,直径不小于12cm的桦木或松木。
39.放顶打眼时现场必须有班队长进行监护,眼距视顶板情况由现场指挥人员确定。初次放顶期间,驻矿安检员应现场交接班,按本规程及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放顶前必须由有经验人员观察
五九煤炭集团作业规程 31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顶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后,方可放顶, 放顶时放顶地段严禁有人作业。
40.强制放顶时,无关人员必须撤离到11105片回采工作面两侧50米以外和不受放炮、顶板来压影响的安全地点,并设好警戒人员。
41.强制放顶严禁与其它工序平行作业,人员不宜集中,清理好退路,保证一定的距离,一旦有危险情况能迅速撤离,在放顶过程中严禁启动溜子。
42.装药必须引爆,不得存留。
43.放炮结束后,必须对顶板、煤壁、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异常时,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44.初次来压时,值班矿长、班队长必须组织有经验的老工人观察顶板情况,顶板破碎压力大时,必须对工作面加强支护,必要时可采取木垛、戗棚、棚子等特殊支护。
45.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必须达到:“三直、一平、一净、两畅通”。 46.通风设施、风门管理:①通风工每天必须对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一次,如有损坏的必须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通风质量。②集中轨道巷联锁风门设专人(值班矿长、掘进班长)进行交接班管理,必须使用联锁装置。
47.煤层坡度为8°所以支柱迎山角为1°。
第二节 顶 板
1.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的支护质量:工作面采用DW12单体液压支柱配合2米“Π”型钢梁及铰接钢梁进行支护,顶板为“三、四”排管理,工作面必须达到“三直、一平、一净、两畅通”,每班设专人对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进行不间断巡护,并及时挂好防倒绳确保支护质量;进、回风巷采用2.0米长钢梁或木梁配合两棵DW22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棚式支护,棚距1.0米,超前支护的距离不小于20米。
2.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冒顶、煤壁片帮的处理方法:冒顶时可采用木垛进行支护;进、回风巷片帮严重时可采用加打锚杆的方法处理。
3.所用支护材料的质量要求:DW12(回采工作面)、DW22、DW25(前后出口超前支护)型单体液压支柱、DJB—600型铰接顶梁(回采工作面)、MDB—2000(回采工作面)Π型钢梁铰接梁、MDB—2000(前后头超前支护)Π型钢梁、MDB—3200
五九煤炭集团作业规程 32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特护)Π型钢梁铰接梁。 4.工作面支柱初撑力的要求:
规格型号:DW12—300/100X 支柱高度:1200mm 最小高度:700mm 工作行程:500mm 初 撑 力:108.5—144.7KN 重 量:36㎏ 最大工作阻力:30t
5.工作面采取及时挂好保险绳的方法以防止倒柱。 6.进风巷、回风巷加强支护的方式、要求:
11105进风巷、11105回风巷超前支护采用2.0米长钢梁或木梁配合两棵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棚式支护,棚距1.0米,超前支护的距离不小于20米 7.工作面注液枪的设置、使用要求:
1)工作面内必须设置足够的注液枪,所使用的注液枪严禁乱仍乱放,应及时悬挂在支柱手把铁上。
2)在使用注液枪时,枪口严禁朝向作业人员,以免射伤作业人员。 8.进风巷、回风巷支架的回撤方法和要求:
1)工作面前后出口20m范围内必须架设好超前支护。随工作面的推进,必须打够超前支护。
2)工作面前、后出口只有当形成最小控顶距时,方可进行割煤,及时将铰接顶梁挂好。割煤结束后,及时移溜,及时回撤端头大棚。
①回撤端头大棚时,必须由两人配合作业,安监员及班、队长进行监护,其他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距作业地点10m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防止他人进入。 ②回撤端头大棚时,必须由外至里逐棵回撤单体液压支柱,撤完后及时架设,并严格按支架布置图进行架设。
3)工作面支护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工作面内所有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升牢,严禁在空顶区内提前摘柱,损坏或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立即更换,在移运输机头或机尾或需拆附近支柱时,必须先打好临时支护。
4)工作面内支护柱、排距及切顶支柱间距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5)工作面内新支柱架设,必须在移溜后架设,在架设新支柱时,任何人不得撤原支柱进行架设,必须使用工作面准备好的备用支柱进行架设。
6)在新支柱架好后,方可撤原密集封新密集,分段收口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5m。 7)在工作面交接班槽处,必须架设临时支护来加强此处的顶板。
8)若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断顶或顶板破碎,必须在该处用单体液压支柱打
五九煤炭集团作业规程 33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好贴帮柱,并在该处向两侧延伸5米,必要时可打木垛进行维护。
9)跟机挂梁,采煤机割煤后及时将铰接顶梁铰接好,水平楔打紧,若顶板不平,必须采用木质小帽将铰接顶梁与顶板接实,使用铰接顶梁必须两人配合作业,一人铰接一人穿销紧水平楔。
10)工作面若出现断顶,在回撤此断顶处支护时,应首先观察顶板压力情况,两人配合作业,并选好退路,其中一人观察顶板情况,一人操作,在回柱时应首先打好替柱,然后方可回柱。
11)工作面所有支护,必须架设牢固,严禁在浮煤,浮矸上架设支柱,打戗棚支柱必须刨柱窝,柱窝深不得小于10cm。
12)作业人员在回撤有较大矸石冒落的支柱时,必须先打好替柱,防止大块矸石滚到工作面发生事故。
13)回柱或打柱作业时必须两人配合作业,班队长进行监护、指挥。 14)工作面内所有支柱必须使用防倒绳。
15)确保工作面工程质量,做到“三直一平、两畅通、安全、完好、浮煤净”。 16)单体液压支柱的使用管理:
(1)工作面的单体液压支柱应全部编号管理,并且牌号清晰。
(2)要定期(不超过8个月)对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进行各项指标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单体液压支柱支设前,必须检查零件是否齐全,柱体有无弯曲凹陷,损坏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及时升井。
(4) 如有单体液压支柱被压死,要先打好临时支柱,然后用挑顶、卧底的办法回撤,不准用炮崩或强行机械回柱。
(5) 同一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单体液压支柱,以免造成压力降低或不稳定。
(6)采区溜子司机及其他工种人员,发现溜子上有单体液压支柱、钢梁时要及时取下返回工作面。
(7)支柱下井前要根据试验,达到标准方可下井,新到的支柱要及时组织验收。 (8)工作面每班设专职支柱管理员,负责支柱、顶梁、水平楔的清点、管理。 (9)支柱搬家转移,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使用专用车辆,认真进行清点,核对数量,严禁损坏或丢失。
(10)工作面上必须有10%左右的备用支柱。
(11)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柱距、排距架设支柱,迎山角度合适,支柱顶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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