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总量调控的对象
总量调控的重点是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产能严重过剩类矿种、本地优势矿产和特色矿产。对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产能严重过剩类矿种、优势矿产和特色矿产提出限制性开采和调控要求,对紧缺矿产的勘查开采提出鼓励性政策措施。
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指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高科技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源稀缺、贵重程度确定的矿种。
优势矿产是指规划期内资源储量、质量或开采量居国际、国内前列的矿产。 紧缺矿产是指规划期内开采量不能满足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后备资源储量相对不足的矿产。
3.总量调控指标分类与要求 按矿种提出开采总量的指标。对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提出开采总量指标,其中有较好工作基础和一定实践经验的可列为约束性指标,其他可列为预期性指标。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要依据矿山企业状况、开发利用情况和资源利用水平等因素进行。
(四)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包括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矿山规模结构和矿山数量的调整。 1.主要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矿床(区)资源储量规模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
全国规划中制定的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具有约束性,各省(区、市)在有利于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前提下,可根据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条件和开采总量的要求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全国规划中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
2.矿山规模结构
通过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和集约化经营,提高矿业的集中度和规模效益,促进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用大中型矿山比例来表示。要充分考虑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矿产资源整合等要求,并与矿山数量、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等指标进行衔接。
3.矿山数量
要充分考虑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的要求,与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矿山企业规模结构指标做好衔接,并注意与矿产资源整合等要求相衔接。 (
五)重大工程设置
主要包括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矿山复绿、地质资料信息集成与社会化服务等重大工程。重大工程的设置重点考虑以下因素:前期工作扎实、预期效益明显、带动作用强、具有可操作性。要明确每类工程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资金概算。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程:落实《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统筹考虑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安排,优先部署在重点调查评价区和重点勘查区内。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系统梳理规划期间拟设立的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统一纳入规划。
3.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针对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资源综合利用、尾矿及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设置,力争在资源综合利用关键适用技术攻关、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进突破。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工程:在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部署。 5.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按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设立的条件和有关政策措施,以市级或县级行政单元部署。
6.矿山复绿行动工程:优先在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
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即“三区两线”),以及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区部署。
7.地质资料信息集成与社会化服务工程:加强基础标准和信息共享与服务标准的研制,建立专业服务系统,开发权威的、公益的、可持续更新的地质信息服务系列产品,构建分布式、集群化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此外,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关重大工程。
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具体要求另行制定。
六、成果要求
包括规划文本、附表、附图、编制说明、基础研究报告、数据库等。 (一)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内容简明、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文字表达规范,数据准确。规划文本的电子文档应为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
(二)规划附表
规划附表内容应与规划文本一致,主要包括: 1.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2.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3.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4.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5.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6. 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7.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8.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9.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10.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11.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12.其他附表
各省(区、市)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增加规划附表。由各省(区、市)自定义的规划附表,必须在规划成果电子数据说明中对其命名和结构加以详细描述。
各省(区、市)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上述附表增加内容,规划附表的电子文档采用Microsoft Excel格式文件。
本要求中资源储量分类执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规定的标准;矿区(床)矿产资源储量规模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33号)规定的标准;矿山开采规模执行《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规定的标准,并与国家现行有关要求做好衔接。
(三)规划附图
规划附图表达的内容应与文本和附表一致。
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附图以新版1:50万地理图为基本底图。比例尺可根据各省(区、市)行政区的国土面积适当调整。地质要素采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布的新版1:50万地质图数据,基础地理信息采用最新数据。坐标采用西安80坐标系。
1.规划附图电子数据基本要求
(1)绘制规划附图所使用的软件系统可选择ArcGIS或MapGIS等。采用MapGIS软件时,必须保证向ArcInfo 的E00交换格式及Coverage(图层)文件转换无误。
(2)各省(区、市)提交的供绘制规划附图的电子数据(简称成果图数据)应是在工程文件中分图层表现的数据,图层划分应与《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修订版)的图层划分相一致。
(3)成果图数据中的每一个点、线、面都要有相应的属性,属性字段命名参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修订版)。自定义的规划附图也必须有相应的属性,属性内容必须在规划附表中体现,并在规划成果电子数据说明中予以详细说明。
(4)成果图数据的图示必须为符号化数据。例如:某地区界为点划线,该界线在文件中仅用一条记录代表,在图示时选取软件系统符号库中的点划线线型来表示,而不能数字化成一系列的小线段。
(5)所有图形数据都必须经过拓扑检查,并保证拓扑检查无误。 (6)规划附图的图例参照《1:1000000 地形图编绘规范及图式》(GB/T14512—1993)、《地图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通用符号》 (GB/T17695—1999)、《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958—89)、《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以及《1:500000 与1:1000000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9—1995)等标准。
(7)各级矿产资源规划成果图应采用全国统一编制的符号库文件。 2.省级规划主要附图 (1)矿产资源分布图 包括以下内容:
——地理要素。主要山脉、河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县级以上城市(县城)、部分中心镇名称,主要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省(区、 市)可套用浅色卫星遥感影像底图。
——矿产资源要素。重点成矿区带,矿区(床)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上矿区和重要小型矿区,标明当前的开发利用情况(分为正在开采、未利用、停采),对大型和重要中型矿区在图面上用列表方式标明资源储量。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包括以下内容:
—— 地理要素:同矿产资源分布图。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要素。开采规模中型(含)以上矿山和重要小型矿山,对大中型矿山标明开采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开采规模、开发利用状态(在建、停建、正在开采、停采)等。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图 包括以下内容:
——地理要素:同矿产资源分布图。
——规划要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勘查开发基地/资源产业基地、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重点矿区等。
(4)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图 包括以下内容:
——地理要素。同矿产资源分布图。
——规划要素。重点成矿区带、主要成矿远景区,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等。 (5)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包括以下内容:
——地理要素。同矿产资源分布图,同时标明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
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
——规划要素。重点勘查区,限制勘查区,勘查规划区块等。 (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地理要素。同矿产资源分布图。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供电、供水、交通等基础设施内容。
——规划要素。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开采规划区块、矿业经济区,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的矿产资源储备区等。
(7)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
——地理要素: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 矿产资源要素:开采规模中型(含)以上的矿山和重要小型矿山,标明开发利用状况。
——规划要素: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各省(区、市)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上述规划附图增加内容,也可以编制重点矿种、重点矿区等专题规划附图,以及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图册。图示、图例应与上述规划附图相关要求一致。
(四)规划编制说明 规划编制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省级规划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原则及指导思想。着重说明规划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和特点。
2.规划编制过程、规划研究情况。
3.规划目标、任务、主要指标及主要内容的确定过程与依据。 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
5.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6.省级人民政府对规划的审核情况。
7.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专家等的意见情况以及协调、论证情况。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规划编制说明的电子文档应为 Microsoft Word 格式文件。 (五)规划基础研究报告
规划基础研究报告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批省级矿产资源总体 规划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应当全面、系统地反映规划基础研究的成果。规划基础研究所采用的数据必须注明来源、翔实准确。其中,相关基础研究报告中必须包括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等附表,具体表式见附录D。
规划基础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应为Microsoft Word 格式文件。 (六)规划数据库
按照最新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南,做好规划成果的信息化处理,建立第三轮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
附录A
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参考提纲
总则
阐明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规划定位、编制依据、目的、适用范围、规划期及基准年等。
一、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 (二)形势与要求
二、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2020年规划目标 ——2025年展望
三、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一)勘查开发区域布局
(二)勘查开发主要方向与基地建设 (三)重点工作布局
四、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与服务 (一)基础性地质调查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三)地质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
(四)地质资料信息化与社会化服务 五、加快矿产资源勘查 (一)勘查方向与规划分区 (二)探矿权设置区划 (三)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六、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二)开采规划分区 (三)采矿权设置区划 (四)矿产资源保护与储备 (五)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七、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 (一)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三)绿色矿山建设
(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以及矿区土地复垦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三)矿区土地复垦 九、重大工程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