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全血采集
2.1 献血场所配置
献血场所的人员、设施、设备和器具、关键物料的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2.2 采血人员准备 2.2.1 心理调适
采血人员调整好心理与情绪,进入为献血者服务工作状态,情绪稳定,工作热情,说话和气,态度和蔼,耐心细致。 2.2.2 技术准备
熟悉采血技术操作规程,尤其应注意关键控制点和近期变更的操作步骤。 2.2.3 着装与配饰 采血人员着工作制服,不佩带戒指、手镯(链)等饰物。 2.2.4 手卫生 采血人员保持手卫生,具体操作按照国家有关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执行。 2.3 采血器材准备
2.3.1 采血器材清单 建立采血器材卡片,列出采血位所需的全部器材。采血人员按卡片准备和核查采血器材的种类和数量。采血器材的数量与预计采血量相适宜。一次性使用物品在有效期内且包装完好。采血器材准备工作应有专人复核。
2.3.2 血袋 1)无破损、无渗漏,无污染,抗凝剂和保养液无变色;2)处于有效期内;3)宜采用具有留样袋的血袋。
2.3.3 标本管 1)带有分离胶用于检测病毒核酸的标本管;2)用于血清学检测、ALT和血型检测的标本管。
2.3.4 消毒剂 1)一般选用含碘消毒剂,对碘过敏者可选用其他消毒剂;2)所用消毒剂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3)处于有效期内;4)标明启用日期。
2.3.5 采血仪(秤) 开启并检查采血仪(秤),证实正常运行。 2.3.6 热合机 开启并检查热合机,证实处于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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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献血者身份核对
2.4.1 在静脉穿刺前,应核对献血者身份。 2.5 献血者沟通与评估
2.5.1 在血液采集过程中应当加强与献血者的沟通,尤其是进行每一项主要操作之前,应当与献血者沟通并取得配合。
2.5.2 询问献血者的既往献血经历、近日休息等情况,评估出现献血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和不适合献血的情况。
2.5.3 观察献血者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是否处于紧张、害怕甚至恐惧状态。如发现这些不利情况,则不急于采血,做好宽慰工作,待献血者解除思想顾虑,充分放松后开始准备采血。 2.6 静脉及其穿刺路径评估与选择
2.6.1 穿刺部位的选择 应选择无损伤、炎症、皮疹、皮癣、疤痕的皮肤区域为穿刺部位。
2.6.2 穿刺静脉的选择 1)选择上肢肘部清晰可见、粗大、充盈饱满、弹性好、较固定、不易滑动的静脉;2)常选择的静脉主要有肘正中静脉、头静脉、前臂正中静脉、贵要静脉等;3)用食指指腹上下左右触摸,确定其位臵、粗细和弹性,评估并确定穿刺位点和路径;4)使用止血带可使静脉充盈,便于触及和穿刺。
2.7 穿刺部位消毒
2.7.1 用无菌棉蘸取适量消毒剂,以穿刺点为中心,自内向外螺旋式旋转涂拭,消毒面积不小于6 cm×8 cm,作用1~3分钟 。宜消毒2~3遍。 2.7.2 不应触摸已消毒的皮肤,不应靠近已消毒的皮肤讲话。 2.8 静脉穿刺
2.8.1 待消毒剂干后方可进行静脉穿刺。
2.8.2 采取相应措施(如用止流夹夹住血袋导管)防止空气进入血袋。手持针柄,取下护针帽,按照预先选定的穿刺部位进行穿刺。
2.8.3 穿刺路径为自皮肤穿刺点进入,皮下组织前行约0.5~1.0 cm,进入静脉腔,前行约0.5~1.0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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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如需第二次穿刺,应当在征得献血者同意后,在另一手臂选择穿刺部位和静脉,使用新采血袋的采血针进行穿刺。 2.9 血液采集和混匀
2.9.1 静脉穿刺成功后,如果使用带留样袋的采血袋,松开留样袋夹子,使最先流出的血液流入留样袋,约15~20 ml,用做血液检测标本。夹闭留样袋夹子,松开阻塞件下端止流夹,使血液流入采血袋。如果使用不带留样袋的采血袋,松开夹子,使血液直接流入采血袋,血液采集完成后,应先留取血清学检测标本管,再留取核酸检测标本管。 2.9.2 固定针头位臵,用敷料保护穿刺点。
2.9.3 维持静脉穿刺点与血袋的落差,保持血流通畅。嘱献血者做握拳和松手动作,以促进静脉回流。血流不畅时,及时调整针头位臵。当不易观察血流时,应注意观察穿刺部位有无异常及血袋重量是否递增。
2.9.4 血液开始流入采血袋后,即将其与抗凝剂轻匀混合。宜采用连续混合采血仪。如果采用手工混合,应当至少每90秒混合1次,充分混匀。
2.9.5 应当对采血时间进行控制。200 ml全血采集时间>5 分钟,或400 ml全血采集时间>10 分钟,应给予特殊标识,所采集的全血不可用于制备血小板。200ml全血采集时间>7 分钟,或400 ml全血采集时间>13 分钟,所采集的全血不可用于制备新鲜冰冻血浆。
2.9.6 与献血者进行交流,观察献血者面容、表情,及时发现并处臵献血不良反应。 2.10 采血结束和献血者休息与观察
2.10.1 采血量达到要求时,嘱献血者松拳,松开止血带,合闭止流夹,用创可贴/消毒棉球/纱布轻按静脉穿刺点,拨出针头后即加重按压,用弹力绷带包扎,松紧度适中。
2.10.2 嘱献血者在献血者休息处用茶点,休息10~15 分钟。 2.10.3 如出现献血不良反应,按相应程序处理。 2.11 献血后注意事项的告知
2.11.1 应当印制献血后注意事项,并将其发给每位献血者。
2.11.2 献血后注意事项主要有:1)穿刺点上的敷料应保留至少4小时;2)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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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的睡眠;3)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4)血站的联系方式,如果存在献血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可能影响血液安全的高危行为,或者献血后感觉明显不适或异常,请其及时联系血站工作人员。 2.12 致谢
发给献血者无偿献血证和纪念品,表示感谢,鼓励定期献血。 2.13 留取标本
2.13.1 检测结果用于判定血液能否放行的标本只能在献血时同步留取,不得在献血者健康检查时提前留取。
2.13.2 如果使用带留样袋的采血袋,将留样针插入真空采血管,留取血样。 2.13.3 如果使用不带留样袋的采血袋,将静脉穿刺针插入真空采血管,留取血样。应单手操作,避免手被针头刺伤。
2.13.4 将标本管内促凝剂或抗凝剂与血液充分混匀。 2.14 血袋及血液标本标识
2.14.1 一次只能对来源于同一献血者的一份血袋、标本管和献血记录进行标识。经核对后,将唯一性条形码标识牢固粘贴在采血袋、标本管、转移袋、血袋导管、献血记录单上。
2.14.2 宜在标本管与留样针/静脉穿刺针分离前开始标识,对采血袋和标本管的标识应当首先连续完成,不应中断。
2.14.3 宜在标本管与留样针/静脉穿刺针分离前核查采血袋、血液标本、献血登记表,所标识的献血条形码应一致。宜采用计算机程序进行核查。 2.15 热合
2.15.1 分段热合血袋导管,以供交叉配血、血型复查和血液标本保存使用。血袋应保留注满全血的导管至少20 cm。
2.15.2 在热合过程中不应用力牵拉或扭转导管,待焊极松开1~2秒后方可取出已封口的导管。
2.15.3 应检查热合部位,如有渗漏,则重新热合,并评估对血液无菌性的影响。 2.15.4 热合分离针头,将其放臵在利器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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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血液保存
2.16.1 全血采集后应尽快在规定的温度下保存。 2.17 血液标本处理和保存
2.17.1 血液标本采集后应尽快处理,在规定的温度下保存。 2.17.2 核酸检测标本应按要求进行离心、保存。 2.18 献血现场整理
2.18.1 献血相关信息应及时录入BMIS。
2.18.2 盘点采集血液、标本、献血登记表数量,应当一一对应,保证准确无误。 2.18.3 做好血液装箱、运输和交接工作。 2.18.4 盘点物料消耗。
2.18.5 做好医疗废物装箱、运输和交接工作。
2.18.6 整理清洁现场,用消毒剂擦拭操作台及采血器材,清洁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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