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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互提资料深度规定 文件编码:QIxx-03-2007
版本号: A 修改码: 0 受控编号:
2007年1月1日发布 2007年3月1日实施
目 录
第一篇 总则………………………………………………… 1 第二篇 初步设计…………………………………………… 2 1.总图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2.建筑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3.结构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4.给排水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5.电气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6.弱电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7.暖通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8.动力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第三篇 施工图设计………………………………………… 13 1.总图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2.建筑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3.结构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4.给排水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5.电气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6.弱电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7.暖通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8.动力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附:人防地下室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同)各专业
之间互提资料深度的规定………………………………26
建设工程设计互提资料深度规定
第一篇 总 则
1. 为保证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顺利进行,提高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3. 各专业之间互提设计资料的深度,应满足设计文件能全面体现部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 4. 本规定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大部分。 5. 各专业间互提资料由工种负责人统一归口。
6. 为保证资料的正确,各专业之间互提设计资料要经过设计、校对签名,一般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时,应通过项目负责人与有关专业磋商解决。 7. 接受资料的专业,应及时认真研究资料,如认为资料深度不够时,可提出补充要求。
8. 各专业之间互提的设计资料在满足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可结合设计工作的进展分阶段提供,但应在专业联系会议上确定其时间和内容。 9. 若工作为一阶段设计,则各专业均以施工图形式向技术经济专业提供资料,以作施工图概算。
第二篇 初步设计
1.总图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 气、弱电、动力、技术经济专业均同) 1.1 总平面及竖向布置图
1.1.1 红线内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区的布置及建筑物名称。 1.1.2 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主要控制坐标及标高。 1.1.3 道路型式,主要标高及雨水排水趋向。 1.1.4 自然地形地貌。 1.1.5 方向、风频率图。
1.2 总图室外工程量(仅向技术经济专业提供) 1.2.1 土石方控填工程量。
1.2.2 总图专业承担设计的挡土墙砌体数量。 1.2.3 道路(分车行道及人行道)做法及数量。 1.2.4 广场或铺地做法及数量。 1.2.5 凡设围墙者其做法及长度。
1.2.6 绿化面积、数量(视工程委托情况定)。
2.建筑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总图、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技术经济专业均同)
2.1 平面图:包括底层、楼层平面,地下室、设备机房、设备夹层,屋顶平面,天窗平面等。
2.1.1 柱网布置、剪力墙、防火墙、变形缝位置,墙体不同材料应按图例
表明。
2.1.2 阳台、雨蓬、天窗和悬挑部分的位置。管道进、垃圾道、自然通风道、烟囱、楼梯、电梯(附样本资料)、窗井、卫生设备、水池、隔断、搁楼,有上下水、蒸气、电气要求的设备等位置。
2.1.3 注明房间名称,当有特殊要求时,如防火、防爆、恒温、无菌和较重荷载要求时应同时注明。
2.1.4 门窗尺寸(可在蓝图上交待)、门的开启方向。
2.1.5 尺寸(一般情况下注三道尺寸,即门窗宽度与轴线关系、开间尺寸,外包尺寸)。 2.1.6 轴线编号。
2.1.7 室内外标高、楼层标高。 2.1.8 剖面线位置,指北针。
2.1.9 当建筑预留扩建条件时应注明,当与旧建筑或构筑物衔接时应表明彼此关系。
2.1.10 屋面排水坡度及坡向。
2.1.11 有吊车的建筑应表明型号、吨位、跨度、轨道标高、行驶范围。 2.1.12 电梯型号、载客量、载重量、速度。
1.1.13 防火及防烟分区(可在蓝图上交待),防烟楼梯、消防电梯的设置。 2.2 立面图
2.2.1 建筑物两端的轴线编号。
2.2.2 剖面图不能表示的窗高和窗台高(如楼梯间,电梯机房等)。 2.2.3 屋面突出部分或高低错落部分均应注明高度或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