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2.1.13地沟平面(不包括室外地沟)应注明沟宽、沟高、坡向、坡度、集水坑、检查井位置。当地沟穿墙时,由结构专业配置过梁。
2.1.14 属各专业要求在墙、板上开洞的位置、尺寸及洞边构造要求,在有关专业提供资料之后再行补充。 2.2 立面图
2.2.1 凡平面图所示的各部位,均应在立面图上表示清楚。 2.2.2 建筑物两端的轴线编号。
2.2.3 剖面图表示不到的窗高和窗台(不同于一般窗高的,如楼梯间、电梯机房等),应注明高度或标高。
2.2.4 凡剖面图表示不到的屋面突出部分或高低错落部分,均应注明高度或标高。 2.3 剖面图
2.3.1 凡剖线剖到的部位应表示清楚。
2.3.2 注三道尺寸(窗、窗台、檐口、女儿墙尺寸、层高、室内外高差、外包尺寸)。
2.3.3 楼地面、檐口、女儿墙、烟囱顶、水箱间、电梯机房、出屋面楼梯间等标高。
2.3.4 有吊顶房间需要控制其高度时,应注明吊顶高度(或另提文字资料)。 2.4 门窗表
2.4.1 门窗编号、规格、用材应注明,密闭窗、双层窗、保温窗、防火门、
卷帘门等特殊门窗亦需注明。
2.4.2向技术经济专业尚应提供所采用标准图册的名称。 2.5 材料做法
2.5.1 屋面、楼地面、吊顶、防水、防潮、保温、隔音、隔热等做法及用材,墙身材料和厚度。
2.5.2 屋面做法应提出由结构找坡或建筑材料找坡。 2.5.3 管道明装、暗装、防振、防噪声等要求。
2.5.4 若为一阶段设计向技术经济专业尚应提供较详尽的材料做法,包括窗帘盒、杆、窗台板、挂镜线、室外散水、雨水管、建筑装修材料等。 2.6 大样
2.6.1 凡基本图纸不能表达详尽时应绘制大样,如外墙、门廊、雨蓬、阳台、楼梯间平剖面、卫生间平面放大、客房家俱设施布置放大、电梯和电机房平剖面等。
2.6.2 装修大样,当有灯槽、嵌入式灯具或其它与专业有关的装修要求时,为满足有关专业进度要求,可先提供草图。 2.7 其它
凡由设计确定规模、人数、床位时(如教学楼、单身宿舍、医院等),需向给水排水专业提供使用人数。
3.结构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3.1 总图专业
3.1.1 在总平面布置中,加单项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及标高的设计要求。 3.1.2 基础选型、基础埋深、人工处理地基的方法、处理深度。
3.2 建筑、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专业。 3.1.1 梁、板、柱、剪力墙平面布置和尺寸。
3.2.2 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 3.2.3 砖墙厚度,砖垛及构造柱位置和尺寸。
3.2.4 基础选型,各类型基础大样、基础埋深、人工处理地基的方法、处理深度。
3.2.5 箱基或地下室底板及墙身厚度。 3.2.6 屋面找坡方式、坡度及坡向。 3.2.7 有吊顶处梁底标高。
3.2.8 室外管沟、管架结构型式和构件尺寸 。 3.2.9 作为承重墙的挡土墙型式和尺寸。
3.2.10 对于建筑装饰小构件,可提供配筋形式、规格、并表示在建筑施工图中。
3.2.11 对墙、板上预留洞孔要求的鉴定和反馈。 4.给水排水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4.1 总图专业
4.1.1 给排水各种管沟(包括各类给排水管道、明沟、检查井、消火栓及给排水管道的附属构筑物)的平面图及其标高。
4.1.2 给排水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尺寸及标高。 4.1.3 雨水井位置及排水明沟断面。 4.2 建筑专业
4.2.1 各种给排水设备用房(包括水泵房、屋顶水箱、减压水箱、地下蓄
水池、集水井、冷却塔、热交换器间、技术管道或设备夹层及给排水处理用房等)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设备高度(或用房净高度)。安装设备时的门、通道、安装孔宽和高度。
4.2.2 管井、管廊、管沟、集水坑的平面布置、尺寸及标高,吊顶距结构板底的高度要求。
4.2.3 室内检查井、水封井、撒油井、明沟的平面布置、尺寸及标高。 4.2.4 给排水设备的抗震及噪音消除的要求及有关资料。
4.2.5 管道穿梁、板、墙、消防箱安装,闸阀操作井(孔),水流指示器检查孔等的预留的位置、尺寸及标高。
4.2.6 雨水排水天沟中雨水口的位置、管径及标高。
4.2.7 架空管道的位置、管径及标高,吊架或支架的位置及标高。 4.3 结构专业
4.3.1 水泵及给排水设备基础(需结构计算)的平面位置、设备自重、电机功率、转数及产品样本资料。
4.3.2 穿越梁、板、基础的管道直径、标高、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的平面位置、尺寸和标高。
4.3.3 给排水设施(包括各种蓄水池、化粪池、屋顶水箱、减压水箱、冷却塔、热交换器、水塔集水井或集水坑、管道支架、吊架等)的平面位置、尺寸、高度及标高,采用的标准图号,给排水设备重量。 4.3.4 管井、管廊、管沟的平面位置、尺寸及标高。
4.3.5 给排水处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尺寸和标高。 4.4 电气专业(弱电专业同)
4.4.1 消防栓、水流指示器、电接点压力表、电磁阀、气体喷洒的温度探测器等的位置、动作顺序及标高。
4.4.2 给排水设备动力用电的位置、功率及标高。
4.4.3 给排水设备附属仪表、电力启动器的平面位置及标高。
4.4.4 蓄水池→水泵→屋顶水箱(分水箱)→减压水箱→用水点,成组给水设施的启动和信号装置的要求及动作顺序和水位高低限数据。 4.4.5 排水设备的控制和信号装置的要求及动作顺序。 4.4.6 热电设备的用电量及位置。 4.5 动力专业
4.5.1 生活饮用水和工业用热水、开水所需的每日最大小时的供热量、蒸汽用量及使用时间。
4.5.2 蒸汽、冷凝水管的压力、接管位置、管径和标高。 5.电气专业向其它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5.1 总图专业
5.1.1 独立式或旁附式变配电所位置及外型尺寸(与建筑配合)。 5.1.2 室外电缆沟、电缆隧道走向、断面及其相关尺寸。
5.1.3 有管道综合要求时,提供室外电缆布置、埋深、架空线杆位、埋深及其相关尺寸。 5.2 建筑专业
5.2.1 变配电所、备用柴油机房及控制室:
a.设备平面布置图、剖面图(标明房间用途、开间及主要设备相关尺寸、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