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乙擅自出卖房屋并且为了独吞房款不辞而别,符合前述规定,因此在离婚时,甲有权要求多分财产,并有权向乙要求赔偿。
第十八章 用益物权
名词解释题:
1地役权(考研) 2宅基地使用权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是法定物权的是()。 A留置权B抵押权 C地役权D最高额抵押
2依照民法理论,下列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B地役权 C典权D留置权
3某年2月13日,某乡政府将其所有的200亩果林发包给了张三,承包期限30年,每年承包费3 000元,同日,张三预交了当年的承包费,乡政府将果林交给张三,由其进行经营。不久,乡政府改选,新乡长上任后,便撕毁了与张三的承包合同,将果林包给了李四,李四也预交了承包费,双方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张三和李四发生纠纷,张三以乡政府发生违约,侵害其承包经营权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乡政府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的承包经营权由于未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的李四 B在承包期内,作为发包人的乡政府有权随时收回土地 C乡政府擅自撕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D乡政府的行为虽然违约 ,但张三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
1在地役权关系中,供役地所有人的义务包括()。 A利用供役地附属设施 B提供供役地 C容忍义务
D不得转让供役地使用权的义务
2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只能是国有土地 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为建造和保有 C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通过划拨方式设立 D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3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A地役权是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B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C地役权的设定不需要登记
D地役权可以无偿取得 简答题
简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参考答案
名词解释题:
1所谓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地使用或经营自己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必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的存在,凡是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2宅基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主要是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下建造、保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其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权利主体的特定性。从现行立法来看,原则上限于农村村民或者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二,权利客体的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土地用途的特定性。现行法规定其只能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及附属设施建设。 第四,初始取得上的无偿性。
第五,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相比,具有更强的法定性,因为留置权不必由当事人订立担保合同,且留置权的设定、内容、使用范围和法律效力都必须由法律规定。
2答案:D
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3答案:C
《物权法》第十一章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其第131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因此B项错误。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而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在本案中,张三作为土地经营权人,并没有转让其承包地,是乡政府擅自违约,将土地另行发包,侵害了张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处并不存在不经登记不得对抗的问题。乡政府应当继续履行与张三的合同,李四的损失应向乡政府要求赔偿。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地役权制度。A项是供役地所有人享有的权利。D项错误,供役地所有人可以转让供役地使用权,地役权随之转让。B、C正确。
2答案:BD
《物权法》第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除了国有土地外,还可以是集体土地。《物权
法》第137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因此A、C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土地进行建造行为,也有权保有土地上的建筑物,B项正确。《物权法》第139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3答案:ABCD 所谓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地使用或者经营自己土地的权利。由于地役权必须从属于需役地而存在,故而其具有从属性。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并不以登记为要件。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既可以有偿取得也可以无偿取得。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简答题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然人和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承包经营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它是自农村经济改革后因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产生的一项权利。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从承包经营权的产生来看,承包经营权不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申请、审批程序以及国家机关的授权所产生的,而是通过订立承包合同的方式确立的。这是承包经营权与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的区别。
第二,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或集体组织。在我国农村,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主要是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承包合同确定的。合同一旦订立,双方都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山岭、森林、草原、水面、滩涂、荒地等。随着我国多种形式的经营方式的发展,承包经营的范围越来越广泛,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也要逐渐扩大,凡是法律规定可以由集体组织或自然人承包经营的财产,都可以成为承包经营权的客体。
第十九章 担保物权
名词解释题:
1浮动抵押权 2动产质权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将房屋一间做抵押向乙借款20 000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甲表示愿以30 000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司考)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C 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 2 对于抵押财产的登记,我国法律()。 A采用的是登记要件主义
B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
C对特定抵押财产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对其他财产抵押采取了登记对抗主义 D以上说法都不对
3下列财产中,不能质押的财产包括()。 A笔记本电脑B船舶 C房屋D商标专用权
(二)多项选择题
1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的朋友丙、丁二人先后以自己的轿车为乙的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都未与乙约定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及顺序,两辆轿车价值均为15万元。若甲到期未履行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司考)
A乙应先就丙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B乙应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50%债权
C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D乙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
2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做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司考)
A乙优先于丙受偿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受偿D丙优先于乙受偿
3 甲急需资金经营商店,于是向乡信用社借款3万元。乡信用社要求甲用其中15万元购买信用社发行的有奖无息定期一年的无记名的存单作质押,并对号码作了登记,但存单仍由甲持有。后甲将存单以1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套现。存单到期后乙拿到乡信用社要求兑现,乡信用社认为这是甲借款作了质押的,拒绝兑现。下列有关本案性质与处理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司考)
A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 B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质押协议未生效 C甲与乙之间转让存单的行为有效 D乡信用社应将存单兑现给乙
4 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00元,并就自行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自行车实现债权。现问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司考)
A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质权设定有效
B因甲对自行车无处分权,且质权不适用善意取得,故该质权设定无效 C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 D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
案例分析题
甲为了筹款向乙借了20万元,并提供自己的一间价值8万元的房屋和一辆价值15万元的汽车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不料,在办完抵押登记回来的路上,甲驾驶汽车被一辆违规行驶的汽车撞伤,汽车也被撞坏,经估价,该车还值3万元,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赔偿甲10万元。那么,根据民法原理和相关法律分析: 甲、乙之间的汽车抵押的效力如何?对保险赔偿金10万元应当如何处理?
22003年8月,郭某为了筹集资金,向其朋友孙某借款50万元,并许诺将自己刚刚买
下的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屋抵押给孙某,孙某考虑到房价一直在上涨,遂答应借款。不料,两人开车去办理抵押登记时,汽车发动机失灵,郭某对孙某说:“看来今天办不了了。改天抽空再办吧,你还信不过我?”因为两人关系一直不错,孙某看郭某很诚恳,就同意了。2003年9月,有消息说该地被划入开发区,房价大涨,郭某的房子又临大路,位置很好,因此价格上涨了20万元。孙某一直催郭某赶紧办理抵押登记,郭某说:“现在房价上涨了,我正好还缺一笔资金,你能不能再借我10万?”并许诺钱到手后立即办理抵押登记。孙某担心不借钱,郭某不给办理登记,就又借给了他10万元。两人共同去办理了登记。试分析:
(1)假如在办理登记后,郭某又背着孙某将房子转让给赵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孙某是否还享有对房子的抵押权?赵某能否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2)假如该地并未被划入开发区,房价又降至35万元。那么郭某是否有义务应孙某要求提供25万元担保以进行补充?
参考答案
名词解释题:
1浮动抵押权,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押是质押的最典型形式。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我国《物权法》第191条明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由此可知,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根据此条规定,C项正确。
2答案:C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到第189条的规定,本题正确答案为C。 3答案:C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成为质押标的的包括动产和权利两项。C项房屋属于不动产。其中,对于B项船舶能够质押还存有争议,有学者认为,既然船舶可以设定抵押,应该不能再设定质押。也有学者认为,船舶在性质上仍旧属于动产,应当可以质押。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CD
《担保法解释》第75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同一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