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手册医务科(6)

2019-01-27 14:06

(一)评估工作分为医院自评、省级初评和卫生部综合复评三个阶段。 1.医院自评:各试点医院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每月组织本院各试点科室进行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定量评估与分析,收集整理试点工作相关资料,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对已实施的临床路径进行修订与完善。

2.省级初评:各试点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每3个月组织辖区内试点医院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估,就本辖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初评报告,报卫生部医政司。

3.卫生部综合复评:包括启动阶段评估及基线调查、中期评估和终末评估。卫生部医政司组织有关专家分阶段、有步骤地对各试点医院进行实地定性与定量评估,并对医院自评和省级初评结果进行复核。

(二)省级初评工作有关要求。

各试点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每3个月组织省内专家对辖区内试点医院进行评估,按照《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医院评估表》要求进行定性评估,并组织辖区内试点医院填写《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调查评估表》、《单病种相关非特异性指标评估表》、《单病种相关特异性指标评估表》和《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撰写初评报告。

(三)卫生部综合复评工作有关要求。 1.人员组成。

卫生部医政司成立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评估组织实施工作。评估人员包括卫生部临床路径技术审核专家委员会各专业组及护理组、综合组专家和办公室成员。

2.进度安排和要求。

(1)启动阶段评估及基线调查。2010年4月底前完成。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启动初期,对试点医院进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性评估,掌握试点工作启动阶段的相关本底资料。各试点医院填写《单病种相关非特异性指标评估表》和《患者满意度调查表》,并配合开展基线调查。

(2)中期评估: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对试点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改进,稳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各试点医院填写《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调查评估表》、《单病种相关非特异性指标评估表》、《单病种相关特异性指标评估表》和《患者满意度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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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终末评估:2011年底完成。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实施2年时,对全国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实施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各试点医院填写《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调查评估表》、《单病种相关非特异性指标评估表》、《单病种相关特异性指标评估表》和《患者满意度调查表》。通过比较临床路径管理实施前后医疗质量、卫生经济学指标、医务人员服务和患者满意度变化等情况,总结经验,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临床路径管理提供实践依据。

3.综合复评意见反馈和汇总上报。

综合复评专家组对评估工作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后,形成评估意见并撰写评估报告,及时将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相关文件报卫生部医政司。

4.综合复评工作总结。

(1)形成我国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相关政策。

(2)根据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国国情和医学实践的临床路径体系。

附件:1.《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医院评估表》 2.《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调查评估表》 3.《单病种相关非特异性指标评估表》 4.《患者满意度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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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贵港市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贵港市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

作安排的通知》和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学习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医院的实际制定我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利用2年时间,在医院部分专业和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院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为在我市及全区推广临床路径管理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对卫生部颁布实施的临床路径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和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更好地在我院推广并为临床工作服务。

三、组织管理

我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接受贵港市卫生局的管理、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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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评估,成立医院临床路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海涛(院长) 副组长: 黄向华(副院长)

成 员:甘渭河(副院长) 陈昌枝(副院长)

江建中(院长助理) 边建民(质控科科长) 李强辉(医务科长) 陈淑芳(护理部主任) 林仕威(财务科主任) 莫显伟(医务副科长) 樊金莲(医务副科长) 刘志梅(质控科副科长) 吴志锦(信息科副主任) 曾 毅(药剂科主任) 罗汉传(肝胆腺体外科主任) 谭汉提(口腔科主任) 陈小勋(胃肠小儿外科主任) 覃 斌(泌尿外科副主任) 黄经河(眼科负责人) 梁 勇(肾内科主任) 简 洁(小儿内科主任) 冯洁美(呼吸内科副主任) 林东源(内分泌、血液内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具体试点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结合卫生部印发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和22个专业11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基础上,选择肾内科、呼吸内科、小儿内科、内分泌科、血液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口腔科、眼科10个专业相应的急性肾损伤、支气管哮喘、轮状病毒肠炎、Graves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结节性甲状腺肿、腹股沟疝、良性前列腺增生、腮腺多形性腺瘤、老年性白内障等10个病种,作为医院的临床路径试点的专业和病种,组织对试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监督各试点科室开展工作,每月进行院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评估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再由医务科分别上报市卫生局及卫生厅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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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被选定为试点的科室成立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临床药学人员和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任成员。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相关病种临床路径的实施和临床路径相关资料、表单的填写、收集和整理工作,参与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估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医院已充分认识到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探索。在试点工作中将按照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试点工作有利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医疗质量监管和评价工作进行探索,同时对试点医院及临床科室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也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实施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

1、2010年4月,为试点工作的动员阶段。

2.2010年5月-2011年10月,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阶段。 各科根据选择的病种,按制定的临床路径对病人进行诊治,并每月进行分析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医务科,再由医务科分别上报市卫生局及卫生厅医政处。

3.2010年10月-11月,为试点工作的中期评估阶段。

医院对各科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总结,并于2010年10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逐级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并做好准备,迎接卫生厅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4.2011年11月-12月,为试点工作评估总结的阶段。

卫生厅将组织对各试点医院临床路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召开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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