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事件(2)

2019-01-27 15:14

该拆迁项目并无合法手续。前不久,拆迁条例“大修”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有评论就此建议要“谨防拆迁上演最后的疯狂”。果不出所料,还真被“言中”了,随后不少地方拆迁上演了各种咄咄怪事。刚才的这则新闻,就让我们见识了这种“疯狂”。

在2010年的第一天就看到这样的新闻,让人感觉很不舒坦,相信获知这一消息的人都和我有同样的感受。这倒不是“自作多情”,而是当地的这种做法确实震撼了我们。

这种感受或震撼似曾相识,但由此引发的愤怒却有增无减。原因在于,让我们一次次见识了某些权力的暴戾,也一次次刺痛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无论如何,“株连”都是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事儿,说白了,无异于恃强凌弱、要挟公职人员或是普通公民,势必会影响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是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公然“挑战”。但在某些官员和一些政府部门眼里,却又是那样“合理合法”,以至于被滥用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以上述“株连”拆迁事件为例,没有手续的不合法拆迁都被说成或者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是“合理又合法”的,想必拆迁“株连”也如出一辙吧。

一些地方政府明明知道“株连”要不得,又有“前车之鉴”,本该“后车之师”偏偏就是难以割舍,而另一方面则口口声声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表现,不仅是自欺欺人的体现,还是对相关公职人员权利的肆意侵犯和践踏,对公众的智商也是一种莫大的侮辱,难免令人失望,感情上也难以承受。而“株连”又是那么频繁,虽没有直接侵犯“多数人”的权利,但事关公众利益,说不定今天事不关己,明天就可能成为“受害者”。对此,我们能不愤怒吗,恐怕不想愤怒都不可能。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这年头“株连”比比皆是:某教师超生其同事被扣第十三个月工资、弟弟不拆迁不让哥哥建新房、个别户主拖欠暖气费停止集体供热、妻子被炒“鱿鱼”丈夫也遭辞退等等,凡此种种,皆是“株连”开出的恶之花。而其中仅拆迁“株连”就不胜枚举,湖南、贵州等地都曾出现过,其中又以湖南郴州嘉禾强制拆迁“株连”公职人员———“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 名扬四海。可见,“株连”之疯狂,委实怵目惊心。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株连”往往与权利一脉相承,拆迁“株连”也可以说是“权利株连”。这边得利,意味着那边肯定就要失“利”。而“株连”大行其道的罪魁祸首还在于“权力通吃”,如果这种情况疯狂重复上演的话,无疑是权力扭曲的生动再现。更令人忧心的是,一旦权力扭曲,任何人的权利都有可能被剥夺。公职人员也好,普通百姓也罢,都是国家的公民,作为公民,两者的权利同样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公权力也应依法尊重前者的“权利”——— 必须注重“公民平等”的原则,而不能以砸饭碗来要挟他们。

看来,有些权力尚需深刻领悟“法无明令授权即不可为”的准则,也说明规范和限制权力,严惩“株连”行为势在必行。否则,更多的“株连”会接踵“合理合法”重来。毕竟,孟德斯鸠“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之说,千真万确是万古不变的经验。

工人农民“当官”是公民权利回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要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制度,把招录有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作为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头等大事,充分发挥考录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的力度,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2009年11月,四川遂宁市拟从遂宁籍外出务工及返乡创业优秀农民工中定向公开选拔3个副科职领导干部,引起舆论广泛关注,这是“农而优则仕”的一种探索。如果在全国范围内从工人农民中考录公务员,不但给了工人农民“当官”的机会,而且有利于公务员队伍构成多样化,是公务员考录广纳人才的体现。

公民的就业权是平等的,《公务员法》也没有将工人农民排除在公务员队伍之外。但是,《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这给了地方政府限制工人农民考取公务员的借口——— 学历成了文化程度的佐证,是限制工人农民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一道门槛,这是不应该的。有专家也指出,在行政法上有一个从事公务机会均等的原则,录用公务员设置门槛排除工人农民是不符合这一原则要求的。从这个角度而言,让工人农民考录公务员甚至当官,并不是什么创举,只是权利回归。

显然,在受教育权不平等的情况下,今天我们让工人农民与大学毕业生一起坐在公务员报考考场同时赛跑是不合理的,工人农民必然考不过大学毕业生。因此,有必要根据工人农民的特殊情况,为他们提供相应的职位,并推出特殊的考录办法,以充分发挥工人农民的光和热。比如说,考录时侧重于工人农民的经历阅历而不是学历,让工人农民到他们熟悉的领域和岗位工作。

没有谁比工人更熟悉工人的生存现状,也没有谁比农民更熟悉农民了。从这个角度而言,让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工人农民在工农部门工作,服务于工人农民群体,为他们的利益代言,似乎是理想的职位设计。当然,如何从工人农民中考录公务员,需要听听他们自己的意见,这样才算是真正尊重他们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从工人农民中考

录公务员当成作秀,更不能让工人农民在政府部门只跑腿干力气活。

也就是说,让工人农民进入公务员队伍,从进入的条件、考录的过程到进入之后的工作,每个环节都要重视农民工人的权利。比如说,在考录条件方面,首先要降低学历要求、年龄限制等门槛,即以招录到更合适的人才为目标,而不是以招录高学历人才为目标。再比如说,在工人农民进入公务员队伍之后,首先要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培训,让他们适应环境。

我们需要意识到,让工人农民进入公务员队伍,不仅是让他们享有本该享有的权利,而且也是丰富公务员队伍、打破公务员中既得利益格局的重要举措,可谓一举多得。因此,有关部门应早日大胆探索从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

捐款耶鲁,我们该如何评判?

“中国毕业生向耶鲁大学捐款888万美元,金额创耶鲁管理学院毕业生个人捐款纪录!”

自己赚的钱爱捐给谁就捐给谁,这是个人支配自己财产的自由,质疑声并不妨碍捐款的自主性。这一点,是我们在讨论张磊捐款给耶鲁大学这一新闻时必须具有的观点。所以,对于张磊的行为,我们用不着不满与愤怒,即使他捐赠的对象是国外的耶鲁大学,即使他捐赠的金额比外国人还要多,但谁让他有钱,谁让他想捐赠呢?在一个多元的社会中,宽容地对待不同行为是一种常态,即使不能认同张磊的捐钱行为,但实在没有必要因此而对其个人产生愤懑。

在讨论张磊捐款事件时,还应该有个体与整体相区别的意识。张磊只是个体,并不能代表整个留学生,没有必要因为他的个人表现,就认为中国留学生“忘本”,这是一种典型的以偏概全。同时,耶鲁大学也只是一所高校,它并不能等同于美国,一个学生对耶鲁的态度,与他对美国的态度并不是一个等同的概念。我们可以说张磊的捐款反映了他对耶鲁大学的态度,但并不能将其行为上升为中国留学生对美国的态度。

之所以花很多笔墨梳理以上两个问题,想说明的是,很多事件虽然看似敏感,但其实很多时候是由于我们内心的固有观念造成了我们对事件的敏感看法。如果,我们把张磊捐款耶鲁大学看成是其个人的行为,看成是一种别人不能干涉的个人选择,而不是带有国别的整体性行为,则即使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也不会对此事件很激动。当麦克卢汉早就提出地球村的概念,当个人的意识早已萌发时,旁观者实在没有必要因为个人的行为而动气。

当然,强调不必敏感对待捐款事件,并不是说这个捐款事件就无需讨论。就算是个人的捐款行为,其背后的价值观念也是值得人们关注和讨论的。显然,在张磊的价值判断中,耶鲁大学给其带来的影响比国内的学校更大,这就是他所说的“耶鲁改变其一生”。这个理由当然是捐款的理由,但是作为一个教学者,我对这样的观点是不太认同的。我丝毫不怀疑耶鲁大学的塑造人的能力,但是人的成长是连续性的,即使国内的应试教育广为诟病,但是应试教育对人能力的培养功能也是应该正视的。更重要的是,教学并不是一个应试教育就可以概括的,教学是一个漫长而真实的师生互动,是一个具体而实在的校园学习,难道这些都不会对人产生影响?

我对张磊捐款耶鲁大学的做法没有什么不满,这是他的自由。但是,对于他的行为我却有不同的看法,我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平台连接着一个平台的,越是那些成功的人士越是应该感谢那些最初的平台,因为这些平台是他成长的初级阶段,是这些平台的不尽完善的培养,让他们具备了登上更高平台的能力。难道,这些最初的平台不应该感激吗?人的记忆是选择性的,我不相信个人不会对留有自己历史的地方没有感情。总而言之,一句话,张磊的捐款不会让我不满,但我对捐款的取向有不同看法,这与是否具有反思精神无关。

超大城市化会让蚁族失去更多尊严

“蚁族现象”当选2009凤凰与百度联合发起的“影响时代社会类”事件。从表象上看,蚁族像大自然的角马群那样迁移是“滚雪球”效应,但从深层次看,是超大城市化的超规模、超规划扩张和膨胀,让蚁族失去了住房、就业和享受公共产品的尊严和体面。

我们不妨看一看在超大城市化面前,蚁族们失去了哪些基本权利:

首先是蚁族们的住房压力越来越大。从每月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表上看,“北上广深”总是在涨幅榜上名列前茅。因此,在这四座城市里,建设廉租房的速度远远赶不上蚁族和房奴的增长速度。如果按照现在房价的超常规上涨速度,蚁族唯一的选择就是距离地铁近些再近些。

其次是超大城市化让城市公共资源显得更加紧张。这集中表现在水资源、燃气、用电、垃圾处理和碳排放的压力面前,公共产品的投入速度总是赶不上外来人口的增速。居住在城市边缘的蚁族要比常人更难享受到公用品的阳光沐浴。

第三是超大城市化带来的就业压力,远远超出了普通的经济层面,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和心理压力。尤其是超大城市化的膨胀,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脆弱。文化的冲突、年龄代际的紧张关系,造成了原住民与外来人口的

矛盾不断加剧。

我们不能单从人口和经济规模总量来考量城市发展的成败,更不能以“大”论英雄。实际上,一些城市从“一线”到“特大”,再从“特大”到“超大”,无法像“陈年花雕酒”那样沉淀一定的年份,而只是在不设防的扩容下,吸引了过多的总部经济、区域中心来填充扩容。就像做了一桌菜,一下子却来了两三桌客人。这些城市根本就没考虑到城市公共产品的家底究竟能够养活多少人,再加上一些龙头城市不愿放弃向卫星城释放经济能量的本位主义,使得那些特大型城市不能也不情愿利用区域合作来改善蚁族的处境。

并非所有超大城市化的弊端都是由蚁族聚居自然生成,也不是大自然的“角马法则”发挥影响。而是有关政府部门依旧不太善于利用各种生产力和人文要素适度调控城市的发展,甚至不愿意向自己的下游分流更多的人才和资源要素。

比如,北京可以向河北廊坊等地开放特殊的“居住证”政策,共同选址建立可供蚁族“住在河北,上班在北京”的公共租赁房。这样既可解决大部分蚁族无法享受北京户籍的问题,又可在一线城市生活圈里享受地铁、公交、燃气等公共产品。

当下,超大城市化的现象已经向武汉、天津、重庆蔓延。这样的超常规发展,除了让更多城市呼吸急促、交通窘迫外,也抑制了年轻人群的创业热情。不能忘记的是,年轻人群是城市的活力所在,也是创富之源。今天你善待了小小的蚁族,没准明天就培养了一个庞大的象群。我们期待有更多城市在有节制的发展下,优先向那些蚁族提供更多公共产品,而不是用超大城市化的“吸盘”,过度吸走了蚁族的剩余价值。

手机扫黄不能侵犯公民通信权利

据《上海青年报》1月17日报道,中国移动上海分公司表示,他们会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一旦发现有问题,将对该手机号码进行暂停短信功能的处理,用户若有异议,可去公安部门对短信内容作鉴定,如果公安部门认定该短信属于“黄色淫秽”范畴,该用户的手机号码将永久作废。

几天前,当我看到“手机发黄段子将被关停短信功能”的报道时,以为是条假新闻。但现在,这条新闻却被证实了。

对于手机扫黄,我坚决支持;不制黄、不贩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应守的法则,这些我都懂。但是,扫黄要有边界意识,起码不能扫到老百姓的床上去。手机扫黄也要“投鼠忌器”,避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正当的通信权利。

中移动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而这“一系列关键词”究竟包括哪些词语,目前我们并不知晓,这显然是不应该甚至很可怕的。你要阻止人们用手机发“黄色淫秽”信息,首先要让人们知道什么样的关键词涉黄,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否则就相当于给老百姓“下套”,给消费者设置“陷阱”,这比一些交警“暗中执法”更让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实际上,通过设置关键词来过滤手机短信,这种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大可质疑。就此,我愿意给有关方面讲一个笑话:老师让小学生造句,题目为“吃香”,小学生造曰:我很喜欢吃香蕉;题目为“从前”,小学生造曰:小明从前门进来;题目为“天才”,小学生造曰:我三天才洗一次澡??前不久就有这样一件尴尬事: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网站上的一些页面无法访问,究其原因,原来是“民用雷达广泛应用于??港口交通管制等领域”这段内容惹了祸,正常的“港口交通”因“口交”二字变得敏感,网页被屏蔽。这样的事情很搞笑吧?那么,谁能保证有关方面设定的敏感词不会“滥杀无辜”,从而影响人们的正常通信呢?

更重要的是,制黄、贩黄、利用淫秽色情牟利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朋友、熟人之间用手机发送“黄段子”,在对方愿意接收的情况下,其实就相当于两个人悄悄说荤话,既不违法更不犯罪,这种行为不会对第三方和社会构成任何危害。进一步说,一个人用手机给自己的妻子发“黄段子”,这其实与夫妻二人在卧室里(或床上)说“私房话”没什么区别。既然夫妻可以在卧室里(或床上)说下流话,那么夫妻之间就可以用手机发“黄段子”。夫妻私下里说的话再下流,也不关他人的事,同样,夫妻之间用手机发“黄段子”也不关他人的事,更不关中国移动什么事。

公民通信属于个人私密领域,涉及公民的隐私权,任何权力都不应随意干预,更不能窃听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预算公开是基本的政府责任伦理

财政部日前向各地财政机关发出一份通知征求意见稿,拟要求各地推进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看样子,是要“统一推进”。这在各地财政官员中引起争议,有的认为此乃“大势所趋”,要公开就公开,有的觉得要求“太过超前”

了。

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于纳税人的奉献,政府的钱袋子就是人民的钱袋子。政府如何花钱,按宪法规定,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决定权掌握在人民手中。现在建设责任政府,政府必须向人民负责,公开预算信息,让人民对政府如何花钱知根知底,是政府应该做的,这是一种责任政治伦理。这样讲,似乎都是些大道理。但预算信息公开后,民众知道政府如何花钱了,就可以对政府的花钱行为形成压力,带来道义约束,这就是预算公开的监督效应。预算公开的目的在于监督。

公开引来监督,这样的例子已经不少。在前年的广东省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批评电脑采购的预算拨款平均下来太高,政府便承诺将来调整。再比如,如果预算公开,政府就不敢列支公款出国旅游的开支,招待费也会受到压缩。当然也可能变相列支,但总得瞻前顾后、畏手畏脚,开支就会趋向合理。

效率是政府的第一美德,而预算公开是政府效率的保证。防止公款吃喝,防止公款出国旅游,制止车轮上的腐败,都只是人民监督政府花钱的“初级阶段”。如果效率不高,政府必须作出承诺,找到方法,及时改进。政府效率不会自动高起来,预算公开,方便各界监督,这是政府可以得到的一种外部助力。

财政部的征求意见稿,把预算公开和“民主政治进程”联系起来,可见预算公开事关“政治大局”。现在中央要求“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民间对政治民主期待很高,而如何推进民主政治,尚待探索。在某些人看来,民主就是选举、投票。其实,公开预算信息,让民众从预算上监督政府,提高公共管理效率,这也是一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我们可以称之为“预算民主”,这种民主形式更“实用”,更少争议,因而更加现实可行。

对于财政部部署“统一推动”预算公开,据说有地方认为沿海在预算公开上已经先行一步,内地步子慢、跟不上,所以不宜“统一推动”,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逻辑。公开预算信息的“坏处”,无非是约束官员随便花钱,让所有的钱花值得。难道沿海地区先行公开了,就该让沿海官员“饱受”人民监督;而一直做得不够的地区,就有权免除人民监督?推动地方预算公开,不能让先进“吃亏”,而落后反而有继续落后的特权。

公开地方财政预算,可以取信于民,可以增强政府行政的权威性和号召力。地方预算公开,是历史潮流。财政部“统一推动”,是顺民意、得民心之举。对于那些落后地区而言,正需要有自上而下的“统一意志”,需要来点“强制执行”。

.陈光标高调做慈善

百元大钞以10万元扎成一捆、垒成13行犹如“钱山”、四名“金盾护卫”荷枪实弹保卫。23日上午,在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分行大厅,中国“首善”陈光标说:这笔现金,是从中国127名企业家和个人那里组织来的捐款,他们共组织了4316万元现金,想在春节前把这笔钱装入八万个红包,送到新疆、西藏、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区特困户手中。

见钱眼开,通常指人利欲熏心,但在4316万现金垒砌的“钱山”面前,相信没有几个人会不睁大眼睛。有人会说,慈善是好事,能不能低调一点呢?国人喜欢中庸和低调的风格,那么“作秀”是否会影响慈善的“纯度”?慈善是否会成为作秀的工具?

什么是作秀?这本是一个难以界定的词汇。在一个强调低调行事的环境中,高调的宣传容易被看成是作秀;但是在一个大众传播的时代,宣传本来就是形象塑造的必然方式。请问,哪一个被社会熟知的形象和品牌没有经过媒体的宣传?所以,脱离具体的社会情境去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是作秀没有意义。在我看来,只要所做的事情是真实的,就不必以作秀之名进行指责。任何行为都会有外部示范性,如果真的做了一件好事,为何不能让别人知道呢?

即使是以事实为基础,也有人会担心,作秀是否会影响慈善的纯度?在可以作秀的时候才想起慈善,如果没有作秀的机会岂不是就不会行善?这样担心当然存在,这样的情形也当然存在。但是,反过来想,很多人之所以看到能作秀才慈善,其实恰恰说明了社会舆论的基本规范——— 慈善是一种值得关注、需要宣传的美德。这样的社会舆论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在这种社会舆论的激励下,很多人会因为作秀才慈善,但更多的人会因为获得社会舆论的认同,或担心社会舆论的疏远而真正慈善。与个人的小算盘相比,舆论的力量更为强大。

其实,慈善也是一个过程。很多人开始可能是为了作秀而慈善,但在慈善的过程中,却转变了为慈善而作秀的观念。这种转变的边界和时间点很难判断,但是这种转变是可以存在的。因为,慈善本身就是一种人性与人性相通的体现,就是一种人心与人心的交流,慈善行为本身就是对作秀者一种教育和引导。所以,何必着急、何必苛求呢?当有人为慈善事业添砖加瓦时,何必先去探究他的目的是什么,而忘记了给予他尽可能多的鼓励和赞扬呢?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期待效应”,当你期待那些行善者是真的行善时,他们就可能真的在以后成为慈善的拥趸。

解决驻京办腐败

国家要对驻京办动刀子了。据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个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管理的红头文件,将有数千家驻

京办撤销。

此次被撤的主要是各地方职能部门、以及县(市)级政府设立的驻京办。撤销是必要的,但正如受访专家所言,如果简单地一撤了事,而不去解决根本性问题,它还会以各种形式隐性存在。所谓根本性问题就是国家的公共投资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问题。驻京办有其自身的弊端,但其为社会所诟病的腐败问题,本质是源于政府的投资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

虽然如今的驻京办比起计划时期以及改革初期的功能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截访成为许多驻京办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跑部钱进”,为本地区、本部门找关系、争资金和项目,仍是各种驻京办最重要的一项基本职能和任务。事实上,在全部驻京办每年的100多亿元的活动经费中,除了一部分用来支付给工作人员薪水外,大部分是用来“跑部”拉关系、接待领导以及亲友在京游玩的。

地方政府及部门为什么要设立专门的驻京办跑部拉关系、找项目呢?这当然与国家的投资管理体制及转移支付中存在的不公开、不透明有关。在政府合法性以及官员升迁还维系于经济增长的情况下,由于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权少事多,于是都希望能从中央的公共投资和转移支付中分到一杯羹,甚至有大项目落户本地。虽然县市一级政府直接涉及到与中央的事务不多,但当大家都这么做时,你不去做可能连一杯羹都分不到。何况,用来跑关系的钱不是地方领导出,反正来自于当地财政。而要拉来大项目就得长期公关,经营关系,这就必须有一个机构驻守北京。

从国家的投资体制和转移支付来看,每年在各部委的预算外,都会有一笔转移支付给地方,用于中央特定的政策目标。政府预算资金的分配随着这些年加强管理力度,相对规范一点外,转移支付就存在很大的人为因素,给多少,怎么给,基本由握有项目和资金的官员决定,再加上这部分资金一般是无偿划拨和专项划拨的,且“僧多粥少”,也就成为各地垂涎的蛋糕。而要得到这笔钱,就必须”跑“部”“钱”进,进行感情或金钱方面的公关与投资。这样,腐败也就在所难免。除此外,项目、批文、许可、配额、提拔指标甚至死刑核准等都是稀缺资源,如果能够争取到其中的一两项,显示政绩,有什么不好?所以,我们看到,驻京办的“跑部钱进”,主要“跑”的是有审批分配权的部委。

由此可见,把腐败的板子只打在驻京办身上,没看到问题的实质。驻京办当然应该为腐败负责,它们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各种驻京办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可能加剧“跑部钱进”的程度。地方所要资源的稀缺性,各地能拿到多少资源,往往取决于当地驻京办的“公关”水平。这样驻京办之间就免不了有竞争,而它们的竞争无非是谁送的礼更大方,给相关官员的“服务”更周到。

从此角度而言,驻京办的问题,要害不在于其自身,而在于它所要“跑”之部。这实际上反映了我们离一个体现公共性、民主性和法治性的投资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的距离还很远。所以,假如不改革目前不合理的税收结构,不改变中央资源分配缺乏公开、公正程序的现状,不追究“跑部钱进”中安享大量好处的相关官员的责任,就算撤销所有的驻京办,同样的问题还是存在,只不过换一件“马甲”罢了。

演艺界人士代言虚假广告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是什么新鲜事,成龙代言“北方汽车专修学校”,唐国强、谢晓东代言“北京新兴医院”,赵本山代言“蚁力神”,葛优代言“亿霖集团认购林地广告”。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屡教不改的现实教育我们,把“侯耀华”们交给“道德法庭”去谴责,作用并不大。国外看管明星的办法倒是很值得我们借鉴。法国电视节目主持人吉尔贝在代言一种戒指时,被指“夸大产品功效”,锒铛入狱,承担了刑事责任。

明星个人的连带责任,在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中都有明文规定。比如,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广告作品中“个人”的连带责任;《广告法》规定,如有虚假成分,广告主、广告商和媒体都要负责。在涉及虚假广告案件的民事案件审理中,如果能够对造假企业予以巨额罚款,甚至对它的“老板”绳之以法,谁还敢冒这样大的风险故意制作、播出虚假广告?那些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连带责任”,如果能够通过一个个案例落到实处,让受损失的消费者从企业、明星和播出媒体手中拿回真金白银,哪位明星又敢于冒倾家荡产的风险去贪图无良厂商的那点儿蝇头小利?所以,真正要看管好“侯耀华”们,归根到底还需要整个社会举起“法律之剑”。

网络发帖诽谤案

河南青年王帅诽谤案——发帖遭跨省追捕后,公安机关不仅向王帅赔礼道歉,而且追究了办案人员责任。山东青年段磊诽谤案——段磊不仅被公安机关刑拘,而且还遭逮捕审判。最后,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撤案,公检法主要负责人向段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

陕西省汉中市审理的首例网络诽谤案主角西安鑫龙公司副总经理韩兴昌,在网络上发帖披露汉中市万邦集团董事长涉黑和拖欠四川灾区民工工资、殴打民工,并组织工人到汉中市政府和陕西省人大上访后,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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